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信息技术,现已成为驱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的重要力量。作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基石,AI芯片通常针对AI任务而特定设计,具备专门的硬件加速核心和处理单元。AI芯片是提供人工智能算力的主要来源,该采取何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通常而言专利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两种主要途径。一、AI芯片介绍及其知识产权保护人工智能是研究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的技术科学,经过70年发展已在算法、算力和数据三大要素取得重大突破。AI芯片是专为高效执行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任务设计的集成电路,通过创新硬件架构和算法优化,显著提升了计算性能、能效比和实时性。AI芯片产业推动着人工智能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大的动力。AI芯片代表了全球最先进、最顶尖的技术之一,其技术创新包含的技术元素,比如GPU(图形处理器)、TPU(张量处理器)、NPU(神经网络处理器)、F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ASIC(专用集成电路),计算单元设计,内存架构等专用架构设计,先进制程、3D封装、新型半导体材料等芯片制造与工艺;类脑芯片、量子AI芯片、可重构计算等新兴技术方向,以及边缘AI芯片、云端训练芯片、自动驾驶芯片等新应用场景优化,都会对应产生诸多的知识产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芯片产业特有的知识产权类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专利权是各类知识产权中非常具技术含量的知识产权之一,这与芯片产业的知识、技术密集度高和发展速度快等特点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对于芯片研发来说,不仅包括电路设计、版图设计等硬件设计,还包括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内嵌固件程序软件,属于计算机软件客体。此外,芯片企业还可利用商标、商业秘密来保护其知识产权。二、专利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比较(一)AI芯片技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的两种主要方式集成电路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技术成果,包括工业技术和布图设计。工业技术方面,其技术方案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法保护;而布图设计既不是工业品外观设计,也不属于具有审美意义的美术作品,因此当前各国基本上采用了一种“工业版权”的保护模式。有学者将其归纳为集成电路保护在原有知识产权体系中介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之间的特殊地位。目前,对于AI芯片的技术部分主要的保护方式包括专利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两种方式。从芯片行业的知识产权体系来说,基本上可以分为材料、器件、加工工艺、模块、布线、测试、封装和制造设备八个核心保护领域。其中,通过专利制度可以保护AI芯片技术的内容主要是电路设计、物理构造、制造工艺、材料、算法、测试、封装等技术方案。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可以保护AI芯片的创新设计,主要是物理层设计的三维拓扑结构(如掩模层的几何排列)。(二)AI芯片技术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局限性1.布图设计的保护客体是功能性表达。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是元件互连线路的三维空间配置这一具体表达形式,而非其功能原理或技术思想。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该权利仅针对特定空间布局,与著作权类似采取“表达/思想二分法”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方式与专利法存在本质区别: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的功能实现,而布图设计权仅保护具体布线结构。因此,若竞争对手通过不同布线方式的三维结构实现相同功能,可能不构成侵权。2.布图设计专有权的独创性要件。不同于专利制度,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登记保护”原则,基于形式审查的基本模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登记时对其内容并不作审查,也不能基于已经获得登记而推定当然具有独创性,此种审查模式契合了集成电路迭代更新快、应用周期短等特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对象内容为具有“独创性”。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申请登记时对于独创性要求并不严格,这也间接导致了在发生侵权纠纷时,布图设计独创性认定较为困难。由于其独创性判定没有统一标准,实际技术鉴定工作难度相对较大。3.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方式为“接触+实质性相似”。在当前司法实务中,针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权采取“接触+实质性相似”规则。在案件审理和司法裁判中,如何认定“实质性相似”存在难度。由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门性和复杂性,独创性的认定通常依赖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从业经验出具的鉴定意见,而非司法鉴定中的统一标准,尚未形成规范文件广泛适用。4.布图设计发生在为投入生产的设计环节。芯片产品开始于集成电路的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是根据事先规划,从电路的基础组件中选择适合的组件加以联接组合,以产生预期的电路功能。集成电路设计送至生产单位加工制造,必须经过集成电路布图的设计,根据集成电路制程的规格,将电路设计转换成集成电路制造工厂所能接受的图形。因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产生于为投入生产的设计环节,而非单独或者单纯的设计工作。(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对AI芯片三维配置保护的独特价值集成电路的基础结构由多层化学性质各异的材料堆叠构成,且各层材料的几何尺寸(面积与厚度)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过程中,必须把每一层材料的面积及厚度都表现出来,使其本质上构成一种三维空间配置。虽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因其独有的保护客体和保护角度而起到保护作用,但就目前现状来说,其登记制度有待更多企业主体推广和加强使用,需要进一步鼓励企业利用这项专有权法律制度,切实保护自身的创新创造成果。(四)通过专利途径保护更适用于AI芯片的技术创新通过专利保护AI芯片的技术创新是较为适合且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制度成熟度与法律确定性优势。专利制度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进,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发明专利需经过严格的实质审查程序,权利稳定性较高,权利人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其权利状态。反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实践案例较少,学术界对其保护规则的系统性研究也较为匮乏。这种制度成熟度的差异使得专利保护在AI芯片这一技术密集、创新活跃的领域更具法律保障优势。2.全方位技术保护优势。专利保护具有显著的范围优势,能够覆盖AI芯片技术创新全链条,比如硬件架构创新,如TPU的脉动阵列结构、神经网络处理器等;算法优化方案,包括稀疏计算指令集、量化处理方法等;制造工艺创新,如3D封装技术、新型互连方案等。相比之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仅保护芯片物理层的三维配置,保护范围明显受限。3.反向工程防御优势。专利保护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特征,即使竞争对手通过反向工程独立开发出相同技术,仍可能构成专利侵权。这一特性在AI芯片领域尤为重要,因为行业普遍存在通过拆解分析竞品芯片获取技术信息的做法,现有法律并未禁止基于反向工程的技术改进,专利保护的强垄断性能够有效遏制简单的模仿,为原始创新提供更强保障。4.商业竞争战略价值。完善的专利布局可构建强有力的市场壁垒,典型案例包括:Intel通过x86架构专利体系长期维持市场主导地位,ARM通过专利授权模式建立产业生态。对于AI芯片企业而言,战略性专利组合不仅能保护技术创新,更能形成持久的市场竞争优势。5.国际保护便利。专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PCT体系,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一次申请多国保护,降低全球化布局成本。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制度目前仅在部分国家建立,并未形成国际法律体系。(五)AI芯片技术通过专利途径保护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1.专利撰写应当具有高质量、高专业的要求。由于AI芯片专利的授权门槛高,对专利申请的技术水平和撰写质量均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不同技术主题采取相应的撰写方式。如何平衡授权结果和高质量维权两个目的,是考验专利代理师的技术问题。2.加快专利审查,以适应新技术更迭。鉴于芯片类专利的技术重要性、专业性、发展迫切性以及审查周期过长的问题,有必要针对芯片领域进行加快审查。专利预审和专利优先审查是专利快速审查的主要方式,目前省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多家受理集成电路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专利预审。此外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设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预审通道,或者尝试设立一个专门的快速审查通道,负责芯片领域的专利审查。3.专利维权要注意取证难、侵权比对难的问题。AI芯片有关的诉讼侵权取证复杂,需拆解芯片并比对技术方案;在构成侵权的认定环节,如何进行技术比对,特别是等同原则的适用,也是诉讼难点。三、两种保护途径下的其他制度性建议在立法与司法层面应着重完善AI芯片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的技术比对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辅助机制等,具体包括:1.通过司法解释、专门性规范文件或指导性案例,明确AI芯片专利保护的“技术特征分解”标准。针对AI芯片技术集成度高、软硬件协同性强的特点,制定区别于传统芯片的特殊比对规则,重点规范涉及算法架构、硬件加速单元、指令集优化等核心创新点的特征划分方法,确保技术比对既能准确反映专利创新本质,又符合行业技术认知惯例。2.全面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在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诉讼中的常态化运行。针对AI芯片案件技术复杂度高的特性,建立由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架构、人工智能算法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完善技术调查官参与证据保全、现场勘验、技术听证等关键程序的操作细则,同时明确技术调查意见的法律效力边界,通过制度化的专业技术支持机制提升AI芯片专利案件的审理质效。3.完善知识产权技术鉴定程序。随着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竞争日益加剧,相关纠纷数量显著上升。由于此类纠纷通常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其处理过程往往依赖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然而,当前具备知识产权鉴定服务资质的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因此,完善知识产权技术鉴定程序,对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事业至关重要。4.完善官方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检索数据库。目前,专利数据库已非常完备,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库还未建立。在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应整合各类布图设计信息资源,实现全面、准确的信息收录。在技术说明中,应详细阐述布图设计的功能、技术特点、创新点等,为后续的侵权比对和分析提供充分的技术依据,为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提供最新的权利状态信息。【作者:周晓东、熊启奎,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责任编辑:宋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