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律师在行动(一)

今年12月4日,我国迎来了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律师行业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欢迎的宪法宣传活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青年律师前往密云区律师协会、区政协委员工作室,共同进行宪法学习宣传并开展青年律师调研工作。全体参会人员集中观看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片并进行现场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学好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基本素养,北京青年律师将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顺义区律师行业组织多名村居律师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律师们深入浅出地解读宪法条款,让广大居民更好地理解国家根本大法的内涵与意义。天津市律师行业开展了“知宪明法与宪同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南开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聘任63名律师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律师代表颁发聘书,并向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河东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与区普法办公室组织区内律师为市民解答法律问题。重庆律师通过分发宣传手册、设立法律咨询台、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宪法知识,传递宪法精神,引导公众深入学习宪法、严格遵守宪法、积极维护宪法。宪法宣传周期间,部分律师事务所还精心制作了宪法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宪法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深入人心。黑龙江省各市(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号召,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哈尔滨市律师协会组织10余家律师事务所广泛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齐齐哈尔市律师行业党总支、市律师协会联合各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走进监狱、企业、产业园等地开展多场普法宣讲活动。大兴安岭地区律师协会组织律师深入广场、社区、商铺、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手册,对群众切身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拍摄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视频。普法视频通过互动交流、案例引入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包含的教育权、劳动权、继承权,这种有声、有图、有趣、有料的普法方式,让宪法宣传“触手可及”。安徽省律师行业积极围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普法课堂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宿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法治宿州》栏目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组织普法志愿者来到宿马消防队,围绕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发展历程等内容为消防队员讲解了宪法法律知识。阜阳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在清河广场摆出“法治集市”,向过往群众进行宪法知识普及,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发放宪法宣传手册,加深群众对宪法的理解。广东省律师协会在越秀公园通过现场设置“学宪法讲宪法”有奖竞答,以“套圈问答”的游戏形式,让宪法知识深入人心。汕头市律师协会在宪法日开展“与法同行践行法治”律师主题沙龙,就宪法实施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站等多家单位在和谐广场开展“送法进社区”宪法宣传活动。山西律师行业“宪”在行动,相继开展宪法及其他法律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大同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长治市律师行业通过“云端+实体”线上线下普法宣传齐发力活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800份,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咨询300余次,举办宪法专题讲座35场,掀起了律师行业学法用法新热潮,不断让宪法宣传走“深”、走“实”。浙江省各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和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宁波律师走进校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开设模拟法庭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宪法的立法精神,营造了沉浸式的校园学法氛围。丽水市律师协会联合丽水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枫桥式”公益法律服务团的志愿律师们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法典、劳动权益、交通安全等热点问题,还设置了宪法知识展板、法律咨询台及互动问答区,吸引众多市民积极参与。海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海口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有关单位举办海南省“与宪同行护企共赢”宪法进重点园区普法宣传活动暨海口市2024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海南省律师协会等50多家单位设置法治宣传展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律服务预约卡和法治宣传资料等。全国各地律师积极参与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现律师行业在服务法治社会中的责任与担当。未来,律师行业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10 15:36:45

传播法治好声音 释放为民正能量——广东律师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过硬队伍

金秋十月,第136届广交会如期开幕,设在展馆内的“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门庭若市,大量中外客商前往该展位向值班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广交会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渠道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广东律师连续三届为广交会提供法律服务,展会期间,服务团耐心为参展商答疑解惑,热心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积极传递中国法治好声音。在本届广交会上,广州律师服务团再次升级,人数由上一届的11人增至34人,同时增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服务专窗。“加强广交会法律服务工作,是广东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之一。”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表示,近年来,广东律师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律师做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学思践悟,锻造过硬队伍,做强普法宣传,抓实为民服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学铸魂筑牢思想根基“要积极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把认真办好每一起法律案件作为践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切实行动。”4月17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会议,肖胜方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据悉,近年来,广东律师行业在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凝心铸魂,强化政治意识,筑牢律师队伍思想根基。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律师行业走深走实,广东各地以高站位、高标准开展思想教育,积极举办专题讲座、党组织负责人专题培训班、主题党日活动等,并组织律师、实习人员和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省律协线上学习培训。在广州,律师行业常态化开展党员政治轮训,2020年以来累计开班27期,实现轮训100%覆盖;在肇庆,2022年至2023年,该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组织学习培训50多场次;在清远,2023年度律师行业开展专题学习会、培训座谈等活动90余次……2023年7月7日,肇庆市举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肖胜方作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专家,作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除了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身份,肖胜方还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团长。2018年以来,他先后为广东省人大、省直机关、各地市以及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宣讲宪法、民法典百余场,现场受众近7万人次。从2021年底至今,肖胜方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50场,线上线下受众55万余人次。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广东是全国第一律师大省,律师人数已逾8.3万人。近年来,广东律师行业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比如在推进广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过程中,广东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若干服务措施,通过支持引导青年律师到县域执业、鼓励律师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基层律师人才培养等多种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肖胜方说。按照上级部署,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全省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各地律协联合当地司法局、工商联建立“百所联百会”机制,组织律师事务所与企业、商协会服务对接;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和涉外法律服务团,深入产业园、工业园区开展“以法兴企”“法律进企业”等专项活动。为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广东律师行业编印《“一带一路”建设律师服务指引》《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指引》等手册;积极开展境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课题研究;与广东省司法厅、商务厅联合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等,以高效服务助力保障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还打造了‘广东企业法律服务论坛’这一年度品牌活动,已成功举办3届,深受企业欢迎。”广东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律师协会正在紧锣密鼓筹备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暨第四届广东企业法律服务论坛。持续普法为民助力基层治理“律师的讲解通俗易懂,我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4月26日,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名咨询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年轻女子感叹道。当天上午,以“律动侨都法润江门”为主题的“周六一小时”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如期举行。值班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来访群众耐心答疑解惑。“看到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我选择了专业对口并且自己信任的律师,只要看到他值班我就会来到这里,这样也保障了咨询的连贯性。”几个月前,郭先生因为和公司产生劳务纠纷多次到深圳图书馆找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目前,他已经在这位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劳动仲裁争取到了合理补偿。自2013年深圳市律师协会与深圳图书馆共同创办深圳图书馆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以来,深圳律师行业积极利用该平台为读者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已累计开展活动超800场,直接参与人数近3万人次,接受法律咨询服务的读者超过8000人次。这些活动仅是广东律师行业将普法宣传与民生服务紧密结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各地律师不断走近群众、走进群众,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法律服务。“我们坚持学思用贯通,通过定期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服务,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广东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一直以来,广东省律师协会持续引导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矛盾纠纷化解、参与乡村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律明白人”等方面的作用。在梅州,五华县建立法律顾问与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衔接机制,由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在惠州,惠阳区发挥“驻村法律顾问+驻村民警”专业法治力量作用,建立“律警”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肖胜方表示,广东律师行业将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部署和司法厅党委工作安排,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全面展开、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帮助制定和修订村规民约,抓好“三农”政策法规宣讲;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百所兴百村”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助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惠民生”等实践活动。【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10 13:52:36

充分发挥国际性律师组织职能作用 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五年工作成果回顾

共建“一带一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倡议。11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生根,蓬勃发展,共建“一带一路”朋友圈不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在促进世界繁荣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成立,由“一带一路”各国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自愿加入的国际性律师组织,2019年12月8日在广东广州成立。联盟的成立为律师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搭建了新平台,标志着律师国际交流合作跨入了新阶段,有利于加强中国律师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律师间交流合作,有利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区域经贸规则不断完善。成立5年来,在司法部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下,联盟聚焦宗旨使命,立足主责主业,以精准、务实、专业的服务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赢得了国内外广泛认同和支持,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各方重视支持实体化运作高效有序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法律服务国际合作,强化国际性专业组织平台建设,联盟攻坚克难、拼搏进取、开拓创新,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已从最初36个国家和地区的85名会员发展为5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名会员,其中团体会员近500名,占会员总数的六分之一。为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联盟组建了国际贸易、海事海商、金融、跨境争议、投资并购、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能源、知识产权、劳动争议9个专业委员会,成立了阿联酋、巴基斯坦、俄罗斯、新加坡、马来西亚、巴西、塞尔维亚等34个国家(地区)工作组,设立了西安、广州、成都、海口、杭州、哈尔滨6个代表机构(代表处)。联盟从零到一,搭建起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多层级运行架构,实现了代表机构、国家(地区)工作组、专业委员会多渠道全方位职能作用的发挥,国际感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持续提升。会员积极参与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联盟围绕国际贸易、跨境投资、资本市场、海事海商、知识产权、信息安全、数字经济等领域,通过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发布法律环境国别报告、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举办会议、培训和研讨活动,推动会员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5年来,联盟及各代表机构累计举办会议、开展培训等主题活动50多场,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达数百万人次。在联盟推动下,会员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就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涉及的法律热点难点展开深入交流,参与中老民间往来,筑牢民心相通之桥,在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泰铁路建设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输电服务、天然气化工等重要项目中提供专业精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力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全球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拉美地区有22个国家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拉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畅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领域持续深化联系、加强合作。在联盟推动下,联盟拉美地区会员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多领域专业团队参与中国企业在智利、秘鲁等国家的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支持。联盟法律服务产品与成果为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项目建设等作出了专业性贡献。拓展交流合作国际影响力和传播力持续提升为提升国际影响力,壮大“朋友圈”,联盟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博鳌亚洲论坛、欧亚经济论坛、丝绸之路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会议、亚洲律师协会会长会议等国际交流合作机制,以国际性专业组织身份应邀出席多个国际会议,加强交流互鉴,推动智力、信息等平台资源共享,实现资源链接、整合价值最大化。2024年6月25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通知授予联盟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联盟国际性律师组织地位得到国际认可。联合国通过授予特别咨商地位方式,承认国际上重要和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并发挥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获得咨商地位是社会组织深度参与联合国工作,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联盟具有特别咨商地位后,可以多种方式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供专业领域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活动,在特定条件下参加联合国大会及其他政府间机构的会议,发挥联盟的资源和专业优势,推动交流合作,在国际和区域法律规则制定中发挥应有作用,助力推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5年来,联盟先后与新加坡律师公会、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印度尼西亚律师协会、蒙古律师协会、柬埔寨律师协会、老挝律师协会、哈萨克斯坦律师协会、吉尔吉斯斯坦律师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等加强专业交流,推动务实合作。联盟各代表机构、国家(地区)工作组、专业委员会充分利用地域特色和专业优势,努力搭建并完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来自不同法律体系的法律专业人士通过不同形式会聚在联盟平台上开展专业对话、学术探讨、案例研究。联盟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拓展国际法治交流的平台和渠道,使中国的涉外法治理念、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共建“一带一路”成就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得到了更加全面、客观、准确的展现,向世界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法治中国,彰显中国作为法治大国、文明大国的形象。2024年12月,联盟因获得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被评为本年度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联盟工作高质量发展代表机构、国家(地区)工作组、专业委员会是联盟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完善联盟代表机构整体布局,推动联盟平台建设,构建法律服务网络,各代表机构根据联盟章程,在联盟统一指导和授权下,充分发挥地域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咨询服务等工作。西安代表处充分利用内陆港地域优势,两次成功举办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就中欧班列法律问题开展研究与实践探索,发布涉外法律服务案例,为出海企业提供及时高效法律服务支持。广州代表处立足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论坛,建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模拟大赛,派员服务广交会,不断加强与东南亚国家、港澳地区律师界交流合作。成都代表处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法律资源集聚优势,支持并参与中国—东盟法治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科技出海,全球布局”线上沙龙系列活动,不断提升西部地区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海口代表处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优势地位,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与海南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首届海南自贸港法律周活动,深化律师界交流合作,努力提升自贸港律师国际竞争力,为自贸港法治建设提供支持。杭州代表处通过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建立境外法律服务合作资源库,举办涉外法治品牌论坛等方式为所在地区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争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哈尔滨代表处立足东北亚“枢纽”区位优势,在代表机构运行方式、涉外法律服务成果运用和涉外法律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启动黑河合作项目,组织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相关活动,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联盟充分调动国家(地区)工作组组长和中方协调员工作积极性,通过工作组链接联盟会员分布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服务资源,推动联盟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建设。联盟高度重视专业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加强专业委员会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建设。2024年,联盟跨境争议专业委员会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合作,以海外资产保护中的跨境争议解决为题,举办了专场业务交流。联盟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合作,举办了以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业务交流活动,吸引了众多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参会。迎接新的金色十年打造国际法律服务品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下一个金色十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引了前进方向。去年11月,联盟平台工作被写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联盟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再次凸显。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总结过去的5年,面向下一个金色十年,作为具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国际性律师组织,联盟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始终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国际合作,持续扩大合作范围,不断提升合作层次。积极宣传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递中国法治声音。充分发挥国际性律师组织资源和专业优势,加强平台能力建设,提升国际感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贡献国际性律师组织的智慧和方案。【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10 13:46:39

辽宁阜新律师发挥“五员”作用护航发展

今年以来,辽宁省阜新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组织引导全市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专业优势和“五员”作用,为打好打赢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做服务经济发展的“护航员”。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法治政府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发挥22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的作用,重点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建议提案12件,参与协商座谈21次,参加调研28次。做民营企业主体的“体检员”。联合市工商联、总工会等部门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等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个性化、定制化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法律服务团协助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合同480余份,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650余次,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80余次。做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法援惠民生”等法援专项活动,积极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已办理市县两级法援中心指派的法援案件1501件。做多元解纷工作的“调解员”。将律师调解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律师参与“四所一庭”联动调解工作,协助开展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151件,参与诉前调解17件。选派78名律师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和信访局值班195次,接待解答群众咨询260余人次。做人民群众身边的“帮办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同时,以“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为抓手,在全市811个村(社区)培养4055名“法律明白人”。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意见581条、法律咨询服务637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78件。【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10 13:44:28

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人民法院要坚持源头化解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4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开放日活动,我受邀参加此次活动,其间旁听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公开庭审。这起涉及3位科学家的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负责审理。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当庭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一揽子化解了一系列纠纷。这让我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对调解工作的重视,把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作为重要的司法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坚持把“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作为司法审判的重要目标和工作要求。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注重多元解纷、实质解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彻底化解矛盾,让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到创新和创业中。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不仅仅是为了定分,更希望的是止争,“定分”重在“止争”。公开开庭的这起案件,各方当事人之间已经发生了多起关联纠纷,不排除未来可能还会有新的纠纷产生。这次的一揽子和解,能够让各方当事人早日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凝心聚力,推动科研和企业更好地发展。二是有利于促成双方从“竞争”转为“合作”。很多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后,专利权人同意向实施方提供技术许可,实施方的“违法侵权”存量转化为“合法许可”增量,达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有利于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的调解或和解,可以促进科技企业和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十四届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10 13:36:04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获评“2024年度法治人物”

肖胜方(资料图)羊城晚报记者林桂炎摄12月4日晚,由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专题节目在央视播出,揭晓了10位“2024年度法治人物”和6位“致敬英雄”人物。其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获颁“2024年度法治人物”殊荣,他是广东今年唯一获此荣誉者。肖胜方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当了解到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维权案件多发后,他提出了关于平台新型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得到8个部委高度重视,有关部委联合发文出台相关规定;关注到曾因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再次融入社会所面临的困难,他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有关议案。据统计,履职全国人大代表五年间,肖胜方共提交78件议案和建议,用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肖胜方还被称为“普法宣讲迷”。他参与各类普法宣讲450余场,线上线下受众64万余人。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仅当年7月他就作了20场民法典宣讲。作为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凝聚行业力量,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工业产业园区,开展“以法兴企”等活动,并组织近万名律师深入全省两万多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立法是根,普法是叶,根深叶茂才能够开花结果。我想只有把普法工作做好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才能落实到位,全民守法才有了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作为一名律师,这也是我的本职工作,能够借助普法将法律之光照到社会每个角落,非常有价值,我也觉得非常荣幸。”肖胜方4日晚在颁奖台上说道。获评“2024年度法治人物”的10位优秀法治工作者分别是:王晶、霍政欣、肖胜方、丁宇翔、刘玲、陈焕林、魏官元、郑琦、金其华、郭晓霞。【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10 13:32:07

陕西青年律师:让青春在三秦大地“陕”光

“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兼顾社会舆论,能充分体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司法裁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司法裁判不应该兼顾社会舆论……”在陕西青年律师辩论赛现场,正反双方的律师辩手展开激烈辩论。一场场精彩活动是陕西律协青年律师工作的缩影。截至2023年底,陕西省共有执业律师19028人,其中30岁以下的律师4698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24.7%;30岁(含)至50岁的律师11220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59%,青年律师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一直以来,陕西律协高度重视青年律师工作,坚持把培养青年律师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来抓,制定出台《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实施细则》,通过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政治引领、成立青年律师培养机构、设立青年律师发展基金、压实律所和指导律师职责、搭建业务学习交流平台等措施,支持广大青年律师成长成才,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引领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以创新理论引领青年。陕西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始终把加强青年律师思想政治引领作为铸魂工程,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律师党课教育和时政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青年律师培训的首课、主课和必修课,不断增强青年律师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让政治本色成为青年律师的底色和亮色。以党的组织凝聚青年。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关心青年律师政治进步,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律师加入党组织,努力把青年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将青年业务骨干培养成优秀党员,为基层党组织注入生机和活力;以党建带团建,建立兴趣小组、工作联络群等,密切与青年律师的联系,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青年律师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以先进文化感召青年。结合做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协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主题,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先后举办了演讲比赛、主题征文、先进事迹报告会、文艺汇演。青年律师们以饱含深情的文字、激越嘹亮的歌声、唯美动人的舞蹈,抒发爱党爱国的真挚感情和职业理想,阐述执业为民的切身感悟和实践体会,讲述身边榜样和行业前辈履职尽责为人民、立足岗位当先锋的典型事迹。一场场主题鲜明、把脉时代、贴近律师的文化活动激励广大青年律师凝心聚力,以昂扬姿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注重培养帮扶持续精准赋能把脉问诊谋发展。陕西律师行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拟定调研课题,分赴各地市就提升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质效、青年律师培养帮扶、县域律师发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等开展调研,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问题短板、创新突破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交流充电强本领。陕西律协先后联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陕西日报社等单位,以及山西、上海、福建、河南、海南等省(市),举办两届陕西青年律师辩论赛、首届六省(市)青年律师辩论赛、首届陕西省检察官律师论辩赛,锤炼律师专业技能,加强东中西部律师行业交流;携手厦门大学法学院举办涉外律师人才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帮助涉外律师补短板强弱项;与浙江、江苏律协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推荐48家律所和80名青年律师参与对口培养;依托青年律师委员会,举办“青律讲堂”“读书会”各36期;实现线上业务培训常态化,2023年共组织线上线下培训47次,帮助青年律师进一步开阔视野、增强本领。关心帮扶解烦忧。陕西律协研究制定《陕西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培养计划,每年拿出一定会费用于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制定青年律师会费减免政策,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执业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个人会费,执业的第三年减半缴纳个人会费;压实律所和指导律师职责,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缴纳社保。在省、市律协的鼓励支持下,多家律师事务所制定了诸多受益面广、受益期长的普惠措施帮助青年律师更好地融入律师行业,有效增强青年律师的获得感和归属感。淬炼责任担当注入青春力量“援藏工作是一场接力赛,看着前赴后继的援藏干部和志愿律师,一种使命感在心里凝聚:要到祖国最需要律师的地方去。”2023年参加陕西省短期援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赴西藏阿里地区开展援助工作的北京恒德(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杨永智这样描述他援藏的最初想法。像杨永智这样的青年律师已经日益成长为陕西律师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活跃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乡村振兴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展现着新时代青年律师爱党爱国的坚定信念、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甘于奉献的优良品格。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大局。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是陕西省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总窗口设在西部创新港和西咸新区。近年来,一批驻西咸新区律所组织青年业务骨干,联合新区管委会共建秦创原法治保障中心,围绕入驻秦创原科创型企业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等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法律需求,形成线上+线下“陪跑式”精准法律服务模式。在企业初创期,通过“上门问诊”和“线上接诊”,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发现各类企业经营法律风险300余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58件;在企业发展期,以“常见法律问题免费法律咨询+复杂情况资深律师库协助解决”的形式,提供“企业点单、政府下单、律所接单”的定制法律服务;在企业成熟期,建立“点对点”常态化联络机制,由律师、法官、检察官、民警等共同组成法治保障团队,聚焦企业发展成熟期的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主要需求,将法律服务端口前移到企业“家门口”。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2023年6月,陕西9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安康市镇坪县7个镇政府和有关单位签订了“一对一”结对法治帮扶协议书。各律所以党组织班子成员为总负责人,青年党员律师为骨干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通过走访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务实管用、易于落地的联镇帮扶方案,以党建联建为纽带和抓手,对结对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乡村经济发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一对一”帮扶,切实促进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宝鸡市抓住青年律师网络活跃度高、观念新、动力足的特点,组织青年律师踊跃利用各类新媒体开展网络普法宣传,60余名青年律师拍摄创作“农村法律知识100问”等涉农公益普法宣传视频1300多条,发布原创普法文章200余篇,以快速便捷的方式搭建了村民普法维权的网络“直通车”。持续普法惠民,打造公益品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陕西律协联合陕西省图书馆,启动第二届“普法惠民伴您同行”公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揭牌设立“陕图法律咨询律师工作室”。在为期一年的公益项目中,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带领青年律师于每周日下午在工作室驻点值班,面对面为读者提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讲座等公益法律服务。2023年,陕西律协再度联手省高院、团省委、省教育厅、西部电影集团,推出省级全媒体青少年模拟法庭栏目《红领巾法学院》改版升级后的第三季,律所青年业务骨干走进省内多所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以“关爱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为主题,让法治阳光温暖视障、听障、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特殊群体,栏目在各网络平台点击播放量达3200万人(次),成为了具有全国影响力、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节目品牌。青年以梦为马,青春不负韶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青年律师提供了丰富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新时代的青年律师作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既是追梦人,也是圆梦人。陕西青年律师将始终保持报国兴国的志气、锐意进取的勇气、诚实守信的正气,让青春在三秦大地“陕”光,在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书写靓丽篇章。【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4-12-05 10:06:01

贵州省律师行业:让宪法宣传“触手可及”

“从出生到老去,从入学、工作、结婚到退休,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宪法都默默地保护和陪伴着我们。我们要用短视频这种有声、有图、有趣、有料的普法方式,让宪法宣传‘触手可及’。”近日,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的2024“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视频创作交流座谈会上,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说。自20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以来,由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拍摄、贵州律师进行演绎的4个2024“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视频,得到广泛传播。普法视频通过互动交流、案例引入等方式,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变成通俗易懂的温声暖语,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包含的平等权、教育权、劳动权、继承权。在普法视频中,贵州律师通过帮助在职场中遭遇不公平待遇的孕妇依法维权,讲解了平等权的相关内容,告诉社会公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同的义务;通过走进校园为同学们解答关于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困惑,以宣传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告诉青少年学生,国家不仅保障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也要求公民必须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通过助力送餐途中不幸受伤的外卖骑手依法追偿,告诉广大劳动者,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但必须尊重劳动者利益,同时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劳动者的技能,保障劳动者权益;通过帮助遭遇丧子之痛的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从继承权的概念与特点、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的实现等方面,讲解了继承权作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公民在享有继承权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贵州省律师协会在每年的“宪法宣传周”期间,不仅鼓励和组织律师参与各类线下普法活动,把宪法送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更不断创新普法宣传举措、积极延伸普法宣传触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通过拍摄普法宣传短视频等方式,实现宪法知识从“指尖”到“心间”,助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04 10:01:11

《 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12月1日起实施

9月2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和执业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律师社会责任进行了规范,在全国同类立法中尚属首次。《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2024年8月21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责任第三章执业保障第四章权利救济与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促进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市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作用。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忠于宪法、法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业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依法治市中发挥重要作用。律师应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履行社会责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律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相关专项规划,支持和保障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第五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编制律师行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监督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依法支持律师执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和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税务,仲裁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律师执业保障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依法支持律师执业。第六条律师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组织、引导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第七条本市将促进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协调,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第八条对在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褒奖。第二章社会责任第九条律师应当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诚信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履行政治建设、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以及其他社会责任。鼓励律师创新开发法律服务产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第十条律师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应当自觉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律师履行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职责提供支持。第十一条律师担任国家机关法律顾问的,应当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国家机关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第十二条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进城务工人员、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特定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公益性、专业性、综合性法律服务。第十三条律师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按照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考核要求,保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得在法律援助活动中向当事人谋取经济利益。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督促律师维护好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律师依法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第十五条鼓励律师参与进监帮教、社区矫正、反诈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对口支援,为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五十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第十六条律师应当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参与法治文化品牌和法治文化阵地创建,通过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第十七条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基层群众、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鼓励和支持律师担任政法网格员,在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开展犯罪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发挥专业作用。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矛盾预防和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释法析理、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等服务,引导其合理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十九条鼓励律师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协助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措施,在公平竞争审查、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调解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十条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围绕产业集群,在产业发展法律风险预警、法律纠纷风险处置和产业链整合、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综合法律服务。鼓励律师协助企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律师协会应当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引导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研究。第二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律师创新涉外法律服务理念、方法和载体,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提升国际贸易、跨境投资与并购、海外工程、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新能源、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涉外领域法律服务水平。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与境外律师行业以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交流活动,提高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打造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载体,为律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提供引导和支持。第二十二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第三章执业保障第二十三条律师的合法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律师依法执业,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四条本市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市、区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律师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第二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青年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律师队伍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保障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在因办理案件需要出入有关机关、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等方面与律师享有同等便利。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应当根据购买内容以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鼓励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购买法律服务的评价因素。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职业与专业培训、涉外法治建设等执业成本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等方式开展慈善活动,申请成本税前抵扣的,应当依法办理。第二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本市出台关于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可以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参照适用。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和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工作协调,推动构建良性互动、规范有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应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交流机制,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专业研讨等活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仲裁员、公证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应当与律师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第三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应当加强案件信息平台建设,依法为辩护、代理律师提供信息查询、案件沟通交流等服务保障。律师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程序性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或者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改变管辖、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程序性决定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应当畅通网上、现场等立案渠道,为律师辩护、代理案件提供便利。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立案。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电子卷宗制作标准和时效,为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查阅、复制电子卷宗提供便利。第三十三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人员或者被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和执行监视居住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安排会见。本市加强监管场所建设,按照规定做好会见场所和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律师行使会见权。律师会见时应当遵守监管场所规章和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律师办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持律师执业证或者律师工作证和所在执业机构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可以在有权自行收集、调取的信息范围内,依法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与所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并查阅、摘抄、复制下列信息资料:(一)不动产、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登记信息;(二)自然人婚姻登记资料、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积金缴存等信息;(三)市场主体登记、纳税登记信息;(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依法可以调取的有关信息资料。律师在调查取证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经办人员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但认为律师自行收集、调取的信息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以及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关,提供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依法不予提供或者缓期提供,并告知律师理由。第三十五条律师持律师执业证或者律师工作证和所在执业机构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人口信息。第三十六条律师因办理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律师持调查令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提供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不提供调查令所载内容的,应当说明原因。第三十七条律师应当依法使用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查询获取的信息,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用于受委托或者指派办理法律事务以外的活动。第三十八条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奖励激励等制度,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人才推荐、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福利保障体系,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按照规定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义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第四十条未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律师执业许可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事法律、法规规定专属律师开展的业务;(二)擅自使用与律师事务所名称、标识、网站、网页等相同或者相似的信息;(三)以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司法行政、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第四章权利救济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及时处理律师维护执业权利的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工作协同,联动处理律师维护执业权利的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调查核实律师执业权利维护有关情况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协助,并提供相关材料。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律师可以依法向该办案机关或者上一级机关投诉。受理投诉的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提出投诉的律师,并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第四十三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侮辱、诽谤,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维护、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未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律师执业许可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律师承办法律事务或者提供法律服务,违反执业纪律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第四十五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所称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03 10:39:19

山东律师刘均:初心不改做公益 俯首甘为法援人

执业26载,我成为了别人眼中的“大律师”,办理过一些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我也是别人口中的“名律师”,先后担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职务;我还是很多人心中的“好律师”,坚持开展公益和法律援助工作10余年,足迹遍布山东、贵州、甘肃、新疆、广西。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做公益能坚持这么久?我的答案简单而坚定:因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从面对党旗庄严宣誓那一刻起,我就立志为这面旗帜增光添彩,无论环境、身份如何变化,共产党员的本色不变,初心不忘。不惧险远践行执业为民强党性“凯歌而行,不以山海为远;乘势而上,不以日月为限。”从2015年起,我带领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24名骨干律师远赴贵州、甘肃、新疆、广西等地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7人(次)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作为照岳所党支部书记,我先后两次主动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8年,我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我的提议下,山东省援助律师团成立了临时党支部,我被任命为党支部书记兼团长。一年间我走遍了龙里县的14个乡镇、街道,200余个村寨,共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案件316起,化解社会矛盾70余件,进行法治宣传和公益讲座60余场,受众达1万余人(次)。为了进一步把西部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做深做实,2021年10月,我转入贵州省执业。2022年7月,我主动请缨以贵州律师的身份再次参加“1+1”行动。我来到四国交界的祖国西北边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开展法律援助,并担任新疆援助团团长。新疆的援助工作充满了挑战,受援地布尔津县是21个民族聚居区,以哈萨克族为主,语言不通、风俗差异是我遇到的最大困难。为了更好地与当地群众交流,我克服困难自学少数民族语言。由于布尔津县特殊的地理环境,乡镇之间距离几十公里乃至上百公里,还要跨越戈壁,给我的日常工作增添了很多困难。而且当地蚊虫肆虐、气候恶劣,最冷可达零下三四十度,但是这些困难都不能阻挡我公益普法的脚步。我克服了重重困难,足迹遍布布尔津县的三乡四镇和近百家学校、企业;出资设立了民法典主题公园;多次往返喀什、伊犁、和田等九个地州,看望14名新疆团团员并送上慰问金;同当地司法局座谈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行程达5万余公里。援助期间,我共接待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企业咨询62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1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956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化解社会矛盾129起,受众2万余人,为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千余万元。响应号召创新协作模式共发展“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司法部的号召,2019年,我在贵州省龙里县设立了专门从事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事务所——山东照岳(龙里)律师事务所,同时成立了党支部,重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2023年,我又在新疆布尔津县设立了山东照岳(布尔津)律师事务所,并成立了党支部。为了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我还在布尔津县设立了智慧律所——“津城e家”,提供线上“一对一”“专对专”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今年9月13日,在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签约仪式上,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作单位与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签订了合作协议。我们将和其他签约单位共同努力,齐心协力履行好法律援助职责,共同做强做优做大法律援助事业。党建引领贯彻“五点希望”建新功“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应当用实际行动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这一切的先决条件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只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才能真正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我积极参与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工作,援助贵州10年间培养了一批律师,协助当地将律师队伍从一所5人发展到九所50余人;邀请有关部门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到贵州、甘肃、新疆等地交流,推动当地律师业务能力提升;设立了“照岳奖学金”“照岳助学金”和“贫困教师帮扶基金”,常年资助720余名困难学生和教师;设立“青年律师培训岗”“布尔津县法律人才培训基地”,组织贵州、甘肃和新疆三地青年律师来青岛交流学习,助力当地律师队伍建设由“输血”转为“造血”。截至今年9月,我带领照岳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0余起,开展法治宣传和公益讲座750余场,受众超过6.5万人,为数千名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砥砺前行履行使命担当再出发2019年7月4日,我受邀到青海省西宁市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8年度总结暨2019年度启动仪式”,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律师代表作专题发言并为全国援助律师授课;2023年9月8日,我再次受邀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3年度启动仪式暨第五届理事会首次签约仪式”,见证法律援助的重任交到2023年度援助律师代表的手中。今后,我将带领照岳律师继续投身法律援助,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国家法治进程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作者:刘均,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02 07: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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