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让法治实实在在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至关重要!”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迟日大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直是迟日大关注的领域。早在2024年,他就曾提出《关于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自去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至今,他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到了明显的变化。“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到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可以明显感受到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从政策指引迈向法律保障的新阶段,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迟日大说。谈及如何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家信心,迟日大认为,法治的确定性是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家信心的关键在于,通过完善法律程序,严禁行政与司法权力不当干预经济纠纷,明确罪与非罪界限,为民营经济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保护民营经济的法治举措和惠企政策,给民营经济注入新活力。如何让这些“法治红利”真正落到民营经济发展的实处,就成为打通法律实施“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一环,而这也成为迟日大的心头大事。“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化解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确保民营企业在法治框架内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需建立贯通立法、执法、司法的刚性协同机制,使法治保障在企业权利受损时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并通过建立法治保障实效动态评估、责任倒逼等机制确保‘法治红利’真正惠及企业。”迟日大说。“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这也为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对此,迟日大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落地,确立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地位。要完善平等获取生产要素的法律规则,降低民企融资门槛。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标准与边界,打造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细化罚款裁量标准,推行告知承诺制,避免以罚代管。整合涉企检查事项,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要提升司法保障质效,构建保护企业权益的制度防线。保障企业流动资金安全,建立涉民企债权纠纷绿色通道,对诚信债务人实施阶梯式信用修复,支持其重新创业。此外,要强化知识产权与商誉保护,建立网络谣言快速处理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原标题:迟日大委员建言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落地让法治实实在在成为企业发展“定心丸”)【责任编辑:宋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