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

7月4日,司法部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报部直属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部署持续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具体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结合部学习教育情况讲授专题党课。部领导出席,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驻部纪检监察组和部直属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7-07 10:04:50

贺荣会见新加坡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

7月1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新加坡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一行。7月1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新加坡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一行。双方围绕拓展深化法律服务合作、健全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法律人才培养谅解备忘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务实交流,就进一步完善双边制度化法治交流合作机制达成共识。新加坡驻华大使陈海泉参加会见。【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7-02 16:15:38

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2024)》

6月30日,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2024)》(下称“白皮书”)。白皮书从行政复议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的地位、吸纳行政争议作用发挥、通过调解和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基础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对2024年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梳理分析,全面总结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践中取得的新发展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和工作机制。白皮书显示,2024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高质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逐步彰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国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4.96万件,同比增长94.7%,达到同期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的2.5倍,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信访部门登记信访数量同比分别有不同程度下降。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6.79万件,调撤结案率达26.3%,经行政复议后,有90.3%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5.8万件,纠错率为12.07%。此外,白皮书还展示了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呈现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积极成效。【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7-02 16:14:25

司法部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在庆祝建党104周年之际,为传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6月30日,司法部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受部党组委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祎为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并讲话。会议指出,老党员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始终坚守党的立场,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付出了心血智慧,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传承弘扬老党员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和甘于奉献、严于律己的优良作风,坚定政治立场,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党员老同志的关心关爱,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7-01 14:51:59

武增会见国际公证联盟美洲事务委员会名誉主席大卫·菲格罗·马尔克斯

6月30日下午,司法部党组成员武增在京会见了国际公证联盟美洲事务委员会名誉主席大卫·菲格罗·马尔克斯一行,就公证业务拓展、信息化建设和国际合作等进行了深入务实交流。【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7-01 14:51:07

贺荣在广西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6月28日至29日,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围绕涉企行政执法、基层依法治理、涉外法治建设等在广西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自治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有关企业代表座谈。到南宁市南湖司法所等调研,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与基层一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交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6-30 15:46:17

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在广西南宁举行 贺荣 阮海宁 陈刚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6月28日至29日,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在广西南宁举行。6月28日至29日,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司法部部长贺荣、越南司法部部长阮海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刚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司法部部长贺荣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贺荣表示,此次会晤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越成果和中越联合声明的务实举措,是法治领域推动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中国司法部愿与越南司法部共同努力,在两党最高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持续提升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合作质效,在政府立法、法律服务、司法协助、人才培养、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互鉴和务实合作,建立边境边民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携手促进中越经贸人文往来和地区安全稳定,助力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行稳致远。越南司法部部长阮海宁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阮海宁表示,越中两国都由共产党领导、致力于人民幸福和国家富强以及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75年来,两党、两国的合作关系不断深入、务实和全面,在法治领域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此次会晤对两国司法法律界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越中法治合作,特别是两国司法部合作关系的重要一步,为建设和平友好的边境、促进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携手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刚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陈刚表示,此次中越两国司法部把首次边境会晤安排在广西举办,为广西参与中越司法交流合作提供了新平台新机遇。广西将以此为契机,从地方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共识,在中越两国司法部指导下,深化地方层面司法领域交流合作,以法治方式促进区域开放合作,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法治建设,强化边境地区法治宣传交流,助力中越两国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互鉴,更好服务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中越两国司法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等出席活动。中国司法部副部长李明征主持开幕式。越南司法部副部长阮清静,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阮氏红,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周异决、苗庆旺、廖品琥等出席有关活动。中越两国司法部及相关部门,部分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界代表近150人参加。广西司法厅与越南相关省份司法厅签署备忘录(协议)。中国广西民族大学与越南河内法律大学签署合作意向书。会晤期间,中国司法部和越南司法部就建立边境边民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深化法律服务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等达成广泛共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与越南广宁省、谅山省、高平省、河江省司法厅,广西民族大学与河内法律大学等分别签署合作协议。与会嘉宾围绕律师工作、调解工作、国际合作及民商事司法协助、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深入交流研讨,取得务实成果。摄影修健满博邓华【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6-30 15:42:22

司法部、水利部负责人就《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答记者问

2025年6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1号国务院令,公布《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水利部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的出台背景。答:蓄滞洪区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减少洪水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为保障蓄滞洪区正常运用、合理补偿蓄滞洪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损失,国务院于2000年出台《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称现行办法),明确了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的对象、范围、标准和补偿程序等。实践证明,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对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不断涌现,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人房分离”现象,现行办法规定的补偿对象、补偿范围已经不完全符合实际,有必要适当拓展、扩大;从提高补偿工作效率和水平以及方便群众的角度,补偿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更好适应新形势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的需要。问: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立足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便民利民,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总结实践经验,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问:《办法》对蓄滞洪区运用的补偿对象、补偿范围、具体补偿办法是否都作了修改?答:是的,这三个方面是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整补偿对象。明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对象除蓄滞洪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居民外,还包括在蓄滞洪区内依法直接从事种植、养殖的农业生产者以及蓄滞洪区内住房的所有权人。二是完善补偿范围。根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对象变化情况,将家庭以外其他农业生产者的农业生产机械纳入补偿范围;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导致耕牛等役畜不断减少的实际情况,将纳入补偿范围中的“役畜”调整为“饲养的畜禽”。三是健全具体补偿办法。统筹兼顾补偿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总结实践经验,明确蓄滞洪区运用后,对规定范围内的损失实行分类定值补偿,具体办法由蓄滞洪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问:《办法》在优化补偿程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答:优化补偿程序也是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规定蓄滞洪区运用后,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蓄滞洪区运用的淹没范围予以界定。二是进一步明确补偿资金承担方式,规定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承担补偿资金总额的70%。三是简化补偿资金发放方式,将现行办法规定的由补偿对象持补偿凭证等材料到财政部门指定的机构领取,调整为将补偿资金支付至补偿对象银行账户。四是建立补偿资金预拨机制,规定蓄滞洪区运用后损失严重的,蓄滞洪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先下达部分补偿资金预算,并及时组织支付给补偿对象。问:为什么不再将国家蓄滞洪区名录作为附录?答:现行办法以附录形式列出国家蓄滞洪区名录,并规定因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修改相应调整国家蓄滞洪区时,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现行办法施行后,国家蓄滞洪区名录作过一次修订,水利部按程序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公布了《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2010年1月7日)》并沿用至今,现行办法所附名录已被替代。考虑到今后防洪规划修改时可能还需要相应调整国家蓄滞洪区,《办法》不再将国家蓄滞洪区名录作为附录,同时规定:国家蓄滞洪区名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防洪规划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这样修改更符合实际情况,操作上也更为顺畅。问: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需要做好哪些工作?答:下一步,司法部、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等更好地掌握《办法》内容,确保《办法》得到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二是抓紧完善配套制度。指导蓄滞洪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时出台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细化制度措施,确保《办法》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系统性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6-30 15:40:23

贺荣会见越南司法部部长阮海宁

6月26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越南司法部部长阮海宁一行。双方就加强政府立法、法律服务、司法协助、人才培养、数字技术应用等领域互鉴合作,办好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推进建立边境边民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务实交流。【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5-06-27 16:00:59

司法部举办部直属机关2025年第二次学习大讲堂

6月20日,司法部举办部直属机关2025年第二次学习大讲堂,邀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政法行业首席科学家巴建伟,围绕“拥抱人工智能赋能法治建设”作专题辅导。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驻部纪检监察组,部机关各厅局,在京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及青年干部代表共120余人参加。
发表时间:2025-06-26 15: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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