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党组派出3个巡视组 对3家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2025年8月21日,司法部党组部署开展第五轮巡视工作,派出三个巡视组对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司法行政学院等3家直属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视。【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8-22 10:04:34

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上线

为便于广大考生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方式,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答题要求,司法部于2025年8月20日发布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敬请关注!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进行模拟答题。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8-20 14:39:46

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见成效 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

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见成效,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对于涉企行政检查的严格规范,正展现出积极成效。《法治日报》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涉企行政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入企入户检查减少48.3万次,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与此同时,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如,北京数量下降72%,发现问题率提高26%;宁夏数量下降31%,发现问题率提高35%。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检查工作。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检查事项多、标准不透明、不一致以及运动式、逐利式检查等突出问题,规定了合理确定检查方式、限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严格控制专项检查、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等解决措施。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今年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形成了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良好局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检查不扰企业守住安全底线来自应急管理系统的两组数据,对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诠释,颇具代表性。2025年上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对22余万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27余万次执法检查,入企检查频次得到有效控制;2025年上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7700余条,办理“一案双罚”案件885件,查处行刑衔接案件199件,有力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这正应了应急管理部在贯彻落实《意见》之初就提出的要求,即“如何从制度层面形成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约束机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提出,要确保行政检查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又保证必要的行政检查能够有效开展。规范,不代表不可为。从市场监管系统的相关执法数据来看,食品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特殊重点领域,依然是严格监管的主基调。例如,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上半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高压震慑态势得到持续强化。不能机械受限确保检查有效事实上,既坚决遏制重复无效扰企的乱检查,又坚持严格依法检查、守住安全底线,正是司法部所一直强调的。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行政检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关系到营商环境优化,必须做到应查必查、应查尽查,不能机械地受频次限制,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确保检查有效。”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发现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必须把握好检查“宽与严”的政策界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检查工作,“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确有必要实施的,该检查就是要检查,要务求实效,决不能“走过场”,确保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查切实执行到位。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说,“我们强调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同时也强调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共秩序,既要确保检查既不过度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也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把该查的要查到位,防止出现检查真空。”强化智慧监管分级分类检查目前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平衡“严”与“宽”中,都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强化智慧监管,便是其中之一。多地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开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安徽依托“安徽码”平台开发建设“行政检查码”,形成“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的闭环机制。甘肃生态环境厅采取“预警站”式管理模式,全面覆盖202家排污单位、1258个点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与“甘肃省用电智能管控平台”等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对超标排放等问题实现“秒级响应”,让环境违法“小动作”无处藏身。人工智能、大数据、远程智慧监管等技术手段的充分运用,有助于平衡好严格检查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可以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开展。实行差异化监管,也是此次规范行政检查中所积累的重要经验之一。建立健全以专业领域企业风险分级为主、充分考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管理规范程度的不同,对检查频次的要求也要有所区别,不能一刀切。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等部门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检查精准度。对于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就不需要频繁地进行检查,对于那些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就要加强管理,检查频次就要高一些。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必须恪守的法治原则,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认真履责,每一位执法人员必须坚守法治理念,勇于担当,做到“严查”“真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履行检查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既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又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8-19 09:55:39

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近日,司法部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该文本涵盖行政复议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代表人推荐书、和解协议、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等15种类型,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与行政复议时参照使用。此举进一步便利群众和企业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8-15 09:56:05

司法部:行政检查应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齐琪)记者13日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检查工作,“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入企入户检查减少48.3万次,极大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检查事项多等突出问题,作出系统全面规范。专项行动通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形成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良好局面。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既要遏制扰企无实效的乱检查,也要坚守法治底线,避免一刀切,防止该查不查、该严不严。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查切实执行到位,决不能“走过场”。2025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高压震慑态势得到持续强化。在强化智慧监管方面,各地大力推行“扫码入企”、开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远程智慧监管等技术手段,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保证必要的检查得到有效开展。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实行差异化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检查精准度。对于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不需频繁进行检查;对于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注重加强管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必须恪守的法治原则。”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认真履责,充分发挥行政检查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做到应查必查、应查尽查,不能机械地受频次限制,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检查有效。【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8-14 09:32:53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为便于各方面准确把握有关情况,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典型案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在全面总结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涉企执法的监督职能和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巩固拓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问:《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断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动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问:《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指导意见》包含七个部分内容。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确有效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二是明确行政复议监督涉企执法重点。包括强化对涉企罚款、涉企政府失信等突出问题监督力度,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督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三是提升行政复议吸纳涉企行政争议能力。包括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推进涉企“在线复议”,持续面向企业宣传行政复议。四是做深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包括落实涉企行政复议办案沟通机制,加强调解和解,凝聚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合力。五是深化涉企行政复议办案规范效能。包括加强涉企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健全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统一规范涉企行政争议处理。六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以案促治。包括组织涉企行政复议听证旁听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会商,加强规范涉企执法指导培训。七是凝聚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合力。包括推广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机制,开展行政争议化解联合调研,形成规范涉企执法监督合力。问:《指导意见》在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上有哪些重点安排?一是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注重对大额顶格处罚、无裁量基准处罚、异地执法等情形的审查核实,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大涉企政务失信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依法依约履行行政协议、随意改变行政承诺等失信行为,依法维护有关企业信赖利益等各项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办理涉企管理领域案件。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四是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及时督促调整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妨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干预各类经营主体自主决策的“红头文件”,促进不同层级的涉企政策同向发力。五是督促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对于有履行内容或者整改要求的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全面建档立账,逐案督促落实,确保决定内容按期实质性履行到位,意见、建议全面整改落实到位。问:《指导意见》在形成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合力上有哪些要求?《指导意见》突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发展改革委等涉企管理部门、工商联以及有关监督部门的衔接协作,凝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一是推广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机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结后,行政复议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回访涉案企业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成效的满意度,了解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焦点和难点,发现企业仍存在与行政复议案件相关、尚未完全解决的实际困难的,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推动解决。二是开展涉企执法和争议化解联合调研。与当地企业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听取企业对涉企执法、涉企行政复议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规范涉企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形成规范涉企执法监督合力。在涉企执法领域做到共研问题、共纠违法、共促实效,形成考核督察、规范执法、个案监督多维度规范涉企执法的制度合力,推进涉企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问:去年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部署开展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成效如何?2024年,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在全国部署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积极落实,推动有关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一是积极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9万件,通过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万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依法纠错,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正乱罚款、乱查封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6500余件。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发布涉企典型案例、错案评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及时纠正行政复议办案中暴露出的涉企执法共性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完善制度、改进执法。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严格审查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造。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实质性化解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再生资源公司等新能源技术企业的行政争议,解决企业经营的燃眉之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纠错,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切实服务绿色发展。加强对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红头文件”等附带审查,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障开放发展。问:我们注意到,下发《指导意见》的同时,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还联合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有哪些特点?这批案例反映了各地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通过高质效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严格依法纠错,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涉企执法。行政复议机关对涉企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做到“该纠就纠、有错必纠”,坚决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比如案例一“某公司不服江苏省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发现被申请人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据不合法,主动启动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程序,决定停止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的执行,撤销了行政机关乱收费行为,后续又推动废止了相关文件。二是聚焦企业经营,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行政复议机关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模式,积极回应企业民生关切,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比如案例三“某公司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既关注民生实际与企业困境,精准查明申请人实质符合许可条件,协调推动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重新作出许可,以柔性治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三是推动守信践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背约定、未兑现承诺等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守信践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比如案例四“某公司不服湖北省某市人民政府未履行弥补负资产职责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通过释法说理、搭建调解平台、发送法律风险告知书等方式,推动政府履行多年未落实的补偿承诺,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调解和解,推动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机关充分运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调解和解、督促自行纠错等新机制,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比如案例九“某公司不服北京市某街道办事处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联动会商”机制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有效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最终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5-08-09 16:53:57

司法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工商联印发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和相关典型案例

近日,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下称《典型案例》)。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作出明确规定。《指导意见》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总结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验,从总体要求、明确行政复议监督涉企执法重点、提升行政复议吸纳涉企行政争议能力、做深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涉企行政复议办案规范效能、强化涉企行政复议以案促治、凝聚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合力七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举措,为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推动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作出明确指引。同时联合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反映了各地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为各地行政复议机构、涉企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联继续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动高质效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提供了示范指引。【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5-08-09 16:51:51

司法部举办第一期全国公证行业党建示范培训班

近日,司法部在湖南韶山干部学院举办了第一期全国公证行业党建示范培训班。举办全国公证行业党建示范培训班是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司法部将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公证行业党建培训全覆盖。本期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党建引领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班邀请党校和实务部门专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公证行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进行授课。组织学员代表作交流发言,进行分组讨论。学员们一致认为,培训班授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表示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公证行业党建、推进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明征出席开班式并为学员授课。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公证管理干部、部分公证机构党组织负责人共150人参加培训。【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8-04 10:20:06

司法部部署实施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

7月31日,司法部召开涉外仲裁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研究加快推进涉外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并讲话。会议强调,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在服务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深化仲裁行业党的建设,引导广大仲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加快培育一批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聚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持续完善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制度规则,提升我国仲裁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支持重点法学院校加强仲裁相关学科建设,深化协同育人,以实践为导向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制定,服务高水平开放。司法部副部长李明征主持座谈会。11名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专家代表作了发言,首批培育的22家仲裁机构参加。【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8-01 10:12:34

司法部召开直属机关军转干部座谈会

7月31日,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8周年之际,司法部召开直属机关军转干部座谈会,共忆军旅岁月、共话使命担当、共谋奋进新篇。受部党组委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祎出席并讲话。会议指出,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广大军转干部带着军队的优良传统、过硬作风和铁血精神,迅速适应新环境、新岗位,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中续写荣光。希望部直属机关全体军转干部永葆“退役不褪色、转岗不转志”的军人本色,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立足本职再建新功、再展风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强化服务保障,精准落实各项政策,努力让军转干部安心、安身、安业。【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8-01 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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