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意见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明确,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活力,扩大法律服务队伍规模,形成多元化、高层次的法律服务供给体系,建成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并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法律服务业聚集高地,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意见》从推动法律服务业集成创新、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规范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等4个方面,提出15条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法律服务业升级。其中,支持法律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培育和引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跨境法律服务提供更多平台和机遇。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海南法律服务业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在金融、贸易、制造业等方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对外开放中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1-09 11:13:48

贵州律师行业依托辩论场激活“青”力量

2024年8月初,由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西藏六省(区、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云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在昆明收官。比赛中,来自贵州的12名青年律师组成两支辩论队,分别围绕“青年律师发展应该更关注社会资源的积累”“综合律所比专业律所更有利于青年律师发展”等辩题展开了精彩辩论,贵州二队荣获团体一等奖、该队成员雷雨航荣获“最佳辩手”称号。为帮助青年律师增强政治责任感、社会使命感、职业荣誉感,贵州省律师协会始终致力于搭建集学习内容多样化、培养方式多元化、学习交流纵深化为一体的锻炼成长平台,并以鼓励青年律师采用辩论的方式对当下法治热点进行多元研究、对律师事业发展进行积极探索,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贵州省连续举办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贵州省举办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等赛事,在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中贵州辩论队也取得佳绩。经过多年历练,赛事参与范围、涉猎内容、组织服务等方面均有长足进步,不仅在围绕事实分析、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论辩过程中,帮助青年律师掌握辩论技能和庭审技巧,更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引领,推动广大贵州律师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集行业力量辩以明志为迎接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贵州参赛青年律师在忙碌的工作之余,积极搜集材料和案例,挤时间、勤演练。通过8天的实战演练,参赛律师更加熟悉比赛流程,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同时也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为接下来的辩论大赛提供重要参考。贵州省律师协会不仅在组织模拟辩论、邀请指导老师、进行场地布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还根据行业实际,建立了省律师协会相关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有关部门跟进后勤保障、全省各市(州)律师协会指定联络员的辩论赛筹备工作机制,健全了联络机制、畅通了沟通渠道、形成了高效运转的工作合力,为辩论赛的顺利举办提供坚实保障。在贵阳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辩论训练营”第三期培训中,市律师协会青工委组织学员观摩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的总决赛视频,结合赛事实况对学员辩论技巧进行指导;在黔南州律师协会刑事辩论培训讲座上,指导老师从常见赛事规则、辩前准备文稿和辩论环节攻防安排等方面进行讲解,并以自身丰富的辩论赛经验就辩论的赛前准备、辩手的职能、合作效应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传授;在安顺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公诉人与辩护人辩论赛演练中,12名律师围绕某案例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对抗,指导老师分别针对辩手的发言内容、语言表达、肢体语言等进行了点评……在组织参加每场辩论赛前,贵州省各级律师协会均制定下发辩论赛工作方案、队伍组建和参赛报名通知等各场辩论赛参赛工作的相关系列文件,并明确辩论赛的指导思想、参加范围、辩论内容、时间节点及比赛规则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筹备阶段,我和队友们经历了对所涉法律知识相对含混到逐步清晰、比较模糊到不断深刻、片面了解到整体掌握的过程、从过去的纯‘输出’到提炼后的论点‘输出’,我们更深层次体会到律师事业的内涵、行业发展的意义。”作为贵州一队队员参加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的孙诗韵说,通过在备战过程中和队友们对辩题中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观点等问题进行讨论,感觉到自己的眼界和思路都得到了开拓。“刚参加实战演练的时候,我总觉得有很多话想说,但发言时却表达得相对不够清晰。经过一段时间的演练,我感觉自己在辩论场的表达更有条理了。”作为贵阳B队队员参加贵州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的冉海龙说,经过赛前备战,他已经能够做到一边听对方发言,一边寻找逻辑漏洞,并用关键词组成思维导图帮助自己厘清思路。在每场辩论赛筹备期间,贵州省各级律师协会始终致力于把全省律师行业思想统一到相关工作部署上来,大力营造学习和实践的氛围,推动筹备工作不断转型升级、创新突破,集全行业之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见效。凭律师智慧论而博学自2014年起,贵州省连续举办了多届论辩赛事,这些赛事不仅成为青年律师交流的重要平台,还成为他们加深交往、提升法治素养和展现思辨风采的舞台。在贵州省律师行业,辩论赛逐步形成结合行业实际、取得明显成效的青年律师交流形式。2014年9月,首届贵州省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在省广播电视台演播厅举行,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全省律师中的精英骨干分别组成四支队伍参赛。2023年2月,贵州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和律师行业的100余名“业务骨干”和“律界精英”组成检察官代表队、律师代表队各10支队伍,同堂论战。贵州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将作为检律协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度化推进。回望多届赛事,参与的律师人数和规模不断扩大,涵盖全省9个市(州)律师行业。赛事评委由来自全省的法律实务界资深专家组成,他们分别从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实务解析、社会学角度、辩论技巧等方面对选手进行全方位点评。在首届贵州省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中,控辩双方围绕“见死不救是否有罪”“收礼占便宜是否有罪”等辩题展开辩论;在第二届贵州省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中,控辩双方围绕“快递员拿走货主手机属于盗窃罪还是侵占罪”等辩题展开辩论;在贵州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控辩双方围绕“姜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交通肇事罪案例”等辩题展开辩论……在陈词立论、攻辩、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四个环节中,贵州律师辩论队充分展示了扎实的业务功底、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及敏锐的应变能力,并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精湛的辩论技巧,把贵州律师的执业思路、事业发展的路径在论辩中更加明晰。“从在贵州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荣获‘最佳辩手’称号,到在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再次荣获‘最佳辩手’称号,辩论场见证了我的‘优化升级’,让我更加明晰自己缺什么、改哪里、如何做。”雷雨航从辩论赛中感悟到自身与贵州省律师行业共同的成长,“留点儿时间和空间给青年律师折腾,我们能给大家带来惊喜”。“辩论赛上没有输赢,只有智慧的交锋,思维的碰撞。喜欢辩论不为赛场上的输赢,只想在头脑的较量中获得更多的认知与思考。”参加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的张禹说,通过辩论赛,更加清晰地发现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执业经验的不足,并找到努力方向。“辩题好、有理论、有实践,金句频出。”贵州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评委,贵州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康军这样评价。此次辩论赛展现出贵州检察队伍、律师队伍等法治人才的素质能力和职业风采,让大家深刻感受到法律的严谨与逻辑的魅力。以实干风采智启未来2024年8月30日,在贵州省司法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关心支持下,贵州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为参加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的贵州律师辩论队队员颁发纪念牌。参会相关负责同志希望贵州律师辩论队队员把辩论赛的学与思带到执业工作中,不断增强自身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参与到贵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中。无论是在首届“云贵川渝桂藏青年律师辩论大赛”上,六省辩手在掌握辩题设置、了解彼此举证过程中,逐步促进六省律师协会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六省青年律师相互切磋、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还是在贵州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上,检律双方充分发挥这一平台作用,以赛会友、以赛促学、以赛促干,建立健全有效协作、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贵州省律师协会旨在依托辩论场寻求“和而不同”的多元思维表达,致力于促进青年律师的深度思考力、精准敏锐的表达力以及包容性的倾听理解力,引导青年律师关注法治领域热点、法治建设重点、法治研究难点,切实将“专业育人”和“实践育人”的发展理念落地落实。“始于青涩,终于惊艳”。经过辩论场上的锤炼,辩手们的思考深度、辩论技巧、辩论礼仪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比赛挖掘、培养了一批批讲政治、有理想、重情怀、敢担当、强专业的新时代青年律师。“辩论可以让人辨是明非,坚持真理,锻炼思维能力。通过辩论,不仅为青年律师提供了思辨的舞台、成长的机会,还对展示律师行业风采起到推动作用。”曾经参加首届贵州省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的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欧阳宇彤,始终致力于通过鼓励和组织青年律师录制普法短视频、参与各类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青年律师表现力、增强律师队伍凝聚力。“辩题也提示大家思考,在努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如何既立足律师本职、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又为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曾经参加第二届贵州省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的胡兴丹律师,现在是一名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平台发出律师“好声音”,为改善执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惠民鼓与呼。“辩论场上,不仅是律师辩手们在妙语连珠的较量中畅谈对行业发展、法治进步的理解与思考,也是通过一道道辩题,激励青年律师起而行之,让青年律师在法治沃土中努力实现人人都可成才,更是持续深化各项律师行业发展,奋力擘画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说。【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1-07 09:50:05

以法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座谈会侧记

2024年,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5周年,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2024年12月29日,甘肃省律师协会在兰州召开成立40周年座谈会。1984年12月24日至26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省首届律师代表大会在兰州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甘肃省律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由21人组成的甘肃省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并一致通过首届律师代表大会决议,自此,甘肃省律师协会正式成立。40年来,一代又一代陇原律师坚守初心、砥砺奋进,谱写了甘肃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辉煌篇章,从最初的400余名律师发展到目前的近万人队伍,取得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成就。40年的发展历程,是中国律师事业宏阔发展的陇原实践,更是中国律师制度改革发展、法治中国建设的华彩篇章。与时俱进风雨兼程40年来,甘肃律协与时俱进,风雨兼程。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唤醒了神州大地,也为新中国的律师事业带来了新生。1979年,新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出台。1984年,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自此,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律协的有力指导下,省律师协会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带领全省律师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行业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了甘肃律师事业快速发展,甘肃律师行业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拉开了跨越式发展的序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高度评价了近年来甘肃律师工作取得的发展成效,他说:“甘肃律师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五点希望’,认真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在加强行业党的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甘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韩世峰代表省委政法委,向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韩世峰表示:“举行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座谈会,就是要立足新起点,进一步广泛凝聚共识,共商律师事业发展大计,更好地充分发挥律师协会桥梁纽带重要作用,更加有力地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律师,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甘肃、平安甘肃,更加有效发挥律师作用,贡献律师智慧和律师力量,奋力开启新时代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初心不改敢为人先40年来,甘肃律协初心不改,敢为人先。从法律顾问处到国办律师事务所再到合作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从传统的刑事辩护、一般的民事代理到诉讼、非诉讼业务全方位发展;从“会见被告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执业“三难”困境,到《甘肃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的出台,甘肃律师从队伍弱小到规模较大,从业务单一到全面拓展,从影响甚微到各方日益重视,从默默无闻到社会广泛关注,律师的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执业环境和职业地位、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全面深刻变化,全省律师事业取得了明显长足进步。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唐生表示:“全省公安机关积极与律师合作,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双方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执法司法水平。省市县公安机关均聘请法律顾问,律师队伍在重大决策、案件办理中为公安机关法治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甘肃省法院二级巡视员牛荣表示:“省法院、省律协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着力优化服务环境,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一站式打造律师执业环境、全方位保护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控辩平等理念,追求辩护实质化;立足法庭辩护作用,推动庭审实质化;发挥定分止争职能,化解纠纷实质化。构建良性互动机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以‘求同’促互动,共推法律共同体建设;以‘求异’规交往,共建风清气正司法环境;以‘共守’凝合力,共担法治建设职责使命。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四十年来,在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我省法治建设。同时,在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人员素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给予很大的支持、监督和帮助。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把加强检律协作作为全面深化司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力监督、开展检察官与律师同堂培训、检察官律师辩论赛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省检察院特级检察官助理赵增国表示。服务大局成效更加显著,甘肃省律师协会围绕省委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主动创稳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扎实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引导广大律师积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团,设立律师调解中心,担任“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倡议广大律师为临夏积石山地震灾区提供法律服务、捐款捐物180余万元,以高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与全省经济社会同频共振、协同发展。砥砺成锋合力奋进40年来,甘肃律协砥砺成锋、合力奋进。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甘肃律师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延伸,全省律师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全省律师队伍规模迅速发展壮大,甘肃省律师协会已经历七届,律师数量从首届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时的400多人发展到2024年底的9294人,律师事务所由80多家发展到现在624家,年均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3万多件,全省律师工作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律师执业水平持续提升,甘肃律协围绕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方面定向发力,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效,累计举办各类培训会议150余场次,培训律师超过3万人次。特别是2024年在酒泉举办了全国律师刑事业务发展交流促进会,全国律师行业刑事辩护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律师齐聚甘肃酒泉,共同为律师刑事业务发展出高招、谋良策,有效提升了全省律师办理刑事业务的能力水平。还组织编撰发行了《新时代甘肃律师案例集》和《敦煌税法评论(第一辑)》,全方位展示了甘肃律师在新时代的工作成果和法治贡献,彰显全省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甘肃律协引导广大律师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成立涉外法律服务委员会、“一带一路”委员会,积极拓展涉外法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高新法律业务,全省律师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律师队伍已成为一支党委政府认可、人民群众信赖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2024年省律协举办了第一届律师运动会,充分展示了全省律师行业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精神面貌,全省广大律师的国家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守正创新成果丰硕40年来,甘肃律协守正创新,成果丰硕。甘肃律师勇挑责任重担,及时组建法律服务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积极促进全省法治建设;助力全省经济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助力脱贫攻坚等,在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以及抗震救灾,随处可见甘肃律师活跃的身影。甘肃律协积极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广泛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2024年以来,全省676个律师专业服务团队,3821名律师,走访各类民营企业3870家,先后出具法律意见书3156份,审查修订合同18506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0232个,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032场次,召开企业经营管理座谈会1557场,开展“法治体检”1864次,排查企业经营风险5491项,化解矛盾纠纷3343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8748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70547份。广大律师以实际行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社会生活大舞台,成为了推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甘肃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甘肃律协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副会长王良田回忆了律师协会和律师走过的历程,并感言:“今天参加座谈会,我激动、感慨。甘肃律协在困难中发展、发展中进步、成长、壮大。我见证了律师行业的一路风风雨雨。回首过去、审视今朝、展望未来。甘肃律师的工作岗位是平凡的、律师是平凡的,却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我虽然已经远离一线,但仍持续关注律师行业动态,业绩让我倍感振奋。40年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力发展,涉足领域广泛。未来机遇和挑战并存,要持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发挥优势、担当作为,续写辉煌篇章。”2023年5月15日,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实施27周年之际,专门致信全省广大律师,全省广大律师备受鼓舞、倍感振奋、干劲倍增。近年来,全省律师行业积极响应落实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致信要求和司法部党组对律师的“五点希望”,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以厅党委“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为主线,律师行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甘肃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王春梅在现场感慨赋词:“忆往昔,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甘肃律协谋发展。四十载如歌岁月,不减当年凌云志。看今朝,阵容强大,人才辈出。薪火相传续新章。凝心聚力谋大局,不忘初心再出发。”目前,14个市州已全部建立行业党委,兰州新区成立律协党支部,全省律师行业形成了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工作部门统筹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实现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建立了常态化的政治培训制度,党建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冯怡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律师行业和广大律师将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服务大局,聚焦‘法治甘肃’‘省之大计’‘主动创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积极参与法治甘肃、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重点工作,帮助党委政府平息社会矛盾、定分止争,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在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中贡献律师力量!”【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1-06 09:51:46

以高质量涉外法治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广东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10月15日早上8时许,黄海量来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广交会展馆,排队等候入场。当天9时,第136届广交会开幕。黄海量是香港籍仲裁员,由于是首次参与广交会法律服务,他特意赶了个早。展会期间,黄海量在“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参加驻场服务。这已是该“服务港”连续第三届进驻广交会,在上一届首次启用6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基础上,本届首次引入4名港澳籍仲裁员。除了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查明等专业力量提供“一站式”现场服务,该“服务港”还开通了电话咨询服务。“组建高素质法律服务团队,为包括广交会在内的国际重大经贸活动全程提供驻场法律服务,是我省以高质量涉外法治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举措之一。”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古洁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广东政法机关对照“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目标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促推湾区融合“再加码”“双方依照香港法律达成调解协议,深圳前海法院第一时间出具了具有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书。”前不久,一宗涉港金融纠纷在广东获成功调解,主持调解的是香港调解会副主席马嫊傃。据介绍,香港某银行向香港居民邵先生发放了一笔2000万港元的贷款,到期后邵先生未归还。根据双方约定管辖,他们到深圳前海法院处理纠纷。之后,前海法院委派香港调解会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和解。该案成为港澳调解机构在粤参与跨境解纷第一案。今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纳入首批试点的香港调解组织共有4家。“跨境解纷对调解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直重视吸纳包括调解员在内的涉外法治人才,已建立全省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推进粤港澳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大湾区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发展,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于2021年12月公布施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今年3月,三地又出台相关评审细则,为打造一流的大湾区调解员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透过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我们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完善仲裁和调解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培养高水平涉外法律人才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法务局代局长邱显哲对三地联席会议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由广东省司法厅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每年在三地轮流召开,2019年以来已召开五次会议,今年将由广东省司法厅主办第六次会议。在联席会议推动下,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包括,建立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及调解员评审规则、推进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在邱显哲看来,大湾区拥有众多优秀法律人才与丰富法律资源,需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促进三地资源共享交流,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深度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是融合,由于大湾区有着“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性,制度差异为融合发展带来不小的挑战。对此,广东各级政法机关不断探索创新,通过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大湾区深度融合不断加码。推出“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港澳居民车辆可通过港珠澳大桥往返粤港或粤澳;建设智慧司法系统与裁审平台,为涉港澳案件的诉讼与仲裁提速增效;深化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形成三地“一站式”跨境法律服务合作新格局;推出“穗企出入境快享道”服务,开通“商务签注即备即办”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和各类人才享受出入境便利……规则标准的“软联通”,不断释放发展后劲,大湾区人才流动、资源共享、经贸往来、青年创业、居民生活等方面的互联互通越来越便利,越来越频繁。助企拥抱世界“有底气”“没想到这起跨国纠纷在国内就能立案,并且大韩商事仲裁院将采用‘广州模式’审理此案。”谈起不久前与韩国企业发生的商事纠纷,中国某公司法务经理张先生表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管辖,本应按大韩商事仲裁院的规则去韩国开展相关仲裁程序,但在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协助下,该公司在上海就完成了立案程序。广仲副主任王天喜对记者说,广仲近年来聚焦国际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广仲首创的“广州模式”(即国际商事仲裁“3+N”模式,以三大法系为框架,结合N个地域特色规则,叠加远程庭审技术)在境外落地,最近又促成韩国仲裁机构采用该模式。此外,由广仲首创的《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广州标准),已获得150余家境内仲裁机构和50余家境外机构认可与推广。在“广州模式”与“广州标准”加持下,近年来广仲受理的涉外案件量迅速增长,仲裁文书获得越来越多境外法院的认可与执行。近期,珠海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珠国仲)审结一宗国际航空运输货损纠纷案件。该案中的航空出发地是美国,目的地是中国,仲裁庭适用《蒙特利尔公约》作为案件准据法,裁定运输公司承担货损责任。仲裁庭熟练运用国际规则化解纠纷令当事人叹服。珠国仲院长余学旺介绍,该院开展跨境仲裁具有地缘优势,全国涉澳门仲裁案件有四成在该院办理。立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珠国仲率先在国内推出临时仲裁、初步命令等一系列接轨国际的仲裁机制和规则,创建了适用港澳法律的机制。“广东要建设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努力成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仲裁首选地或重要目的地。”袁古洁表示。记者注意到,为更好服务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广东着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商事调解组织,以国际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矩阵让企业“走出去”更有底气。“有我省律师跟团免费把关,我们踏实多了。”今年5月,越南举行国际消费类电子及家用电器展,广东派出两名涉外律师随广东参展团赴越,参展商们颇感惊喜。这是“粤贸全球”涉外法律咨询服务首次亮相国外,之后,广东涉外律师频繁出现在国外重大经贸活动中。为更好满足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法律服务需求,今年3月,广州挂牌成立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广州市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提供“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在“中国侨都”江门,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该市开辟了涉外法律服务专区,建立离岸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涵盖95个国家和地区的公证、仲裁、调解、法律咨询等8大类涉侨涉外法律服务。“我省还加大了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律所境外合理布局。此外,在深圳前海合作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联营所可提供国内和国外综合性法律服务。”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打造培才引智“新高地”10月15日,结束对广交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现场调研后,广州市司法局局长邓中文又马不停蹄来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广外),参加涉外法治建设专题座谈会。政校双方各抒己见,就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达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广外‘法学+外语+实践’深度融合的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优势,开展法学与英、法、德、俄、日、西班牙及阿拉伯等31个语种专业的交叉融合探索,特别是加强小语种国家国别法研究,培养急需紧缺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用好双方共同打造的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培训平台,建成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涉外法治培训品牌。成立于2019年的广东涉外律师学院系全国首创,由广外、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合作共建。此外,广仲也与广外合作共建,于2022年成立全国首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人才是关键,去年我们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目标要求,把建设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摆在‘三个一流’的首要位置;今年我们再次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把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作为会议主题,推动各地各部门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和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建设。”袁古洁告诉记者。据介绍,广东充分利用高校、行业协会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分别与中山大学、广外联合共建三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创新基地,省公安厅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纳入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省司法厅制定《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实施方案》,联合省律师协会举办了22期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在地市层面,广州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深圳印发了《深圳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今年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广东要全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要实施培育强基工程,建强高校主阵地;实施引进提质工程,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建好人才集聚平台;实施人才应用工程,用好用活各类人才;实施激励保障工程,激发人才干事动力。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广东从机制建设入手,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建立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广州、深圳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设立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珠海率先设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党领导涉外法治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此外,广东把涉外法治建设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力度,初步形成整体推进、部门联动、各方参与、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袁古洁表示,广东政法系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31 10:30:09

陕西西安法治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见闻

新华社西安12月25日电题:陕西西安法治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见闻新华社记者齐琪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日前,记者跟随司法部“‘一带一路’法治同行”采访团来到古丝绸之路起点城市西安,深入园区、采访机构、参观高校,记录古都西安以司法赋能,助力共建“一带一路”的生动实践。西安浐灞国际港内,正是一片繁忙的作业景象。汽笛声响中,一辆载满斯洛伐克水产品的班列缓缓驶入,项目顺利落地,为两国企业带来更明朗的合作前景。共建“一带一路”激发更广阔、更开放的发展空间,为企业“走出去”带来更多机遇,也伴随着未知风险和挑战。“从商标许可合规、到货品运输安全、再到权利救济等法律问题……投资前企业如何规避风险,投资后项目怎样顺利落地,都需要周密的法律服务。”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政律师表示,该项目是斯洛伐克某公司第一次与我国开展商业合作,也是陕西某投资公司开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的重要一步。此前经过多轮沟通与谈判,最终双方达成合作意见。为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更好服务企业现实需求,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代表处”“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组成“三个中心”,助力企业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精准、全面的法律服务。法治不仅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保驾护航,也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定分止争。电脑联网,大屏直播,一旁会议桌上仲裁员、仲裁秘书分列而坐……在西安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庭”内,一场跨域仲裁正在进行。无需长途跋涉,借助数字智能技术就可实现双方当事人在线仲裁、在线调解。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各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软实力的重要手段,在法治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国家涉外法治工作大局,西安仲裁委员会通过完善仲裁规则、完善仲裁架构、提升仲裁服务等方式,全方位提高仲裁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国内外经营主体提供更公正、更高效的仲裁服务。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11月,西安仲裁委员会共办理案件4975件,审结案件5355件,仲裁案件标的额达181亿元。在涉外仲裁方面,目前共有在册仲裁员1115名,其中境外仲裁员150名,涉及41个国家和地区,为当地日益增长的仲裁法律需求提供强有力支撑。以法治助力共建“一带一路”,离不开高质量法律队伍的力量。如何加强中国-中亚间法律查明?怎样更好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在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的图书室内,中外学生围坐一起,围绕法律实务话题展开热烈讨论。高校是孕育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摇篮。打造高水平的法律人才队伍,不仅需要理论水平的支撑,更需要法律实践的锤炼。为更好立足国家涉外法治建设需求,培育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学校通过开设国际课程交换项目,增设法学特色课程体系,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治学术交流合作等方式,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更好搭建平台。“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人才,聚焦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助力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瀚说。【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31 10:26:29

首届长三角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交流会在安徽举办

首届长三角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交流会近日在安徽省芜湖市举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郑金都,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孔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音邦定主持开幕式,长三角三省一市律师协会派代表参加交流活动。胡孔胜说,公益法律服务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展现律师行业形象、实现律师社会价值的重要载体,希望安徽律师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公益法律服务经验做法,以“上进生”的奋斗姿态,努力追赶,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汇聚起磅礴的公益力量。交流会上,三省一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区域律师公益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发布《法护夕阳红长三角区域律师守护老年人权益倡议书》,推动长三角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据悉,省级律师协会区域性合作聚焦公益法律服务举办交流研讨活动在全国尚属首次,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律师协会深度加强长三角区域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合作交流,共同打造长三角区域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30 10:18:37

江苏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为各类企业更好“走出去”保驾护航

12月11日,无锡市全球法律服务即时响应系统上线发布,成为无锡“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寻求优质法律服务的新选择。该系统汇集了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机构、贸促会境外代表处和公证、调解等组织。投资者、涉外法律工作者可进入该系统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官网、邮箱、专业服务领域及涉外法律法规、涉外法律服务案例和海外投资法律风险提示等信息。这是江苏不断深化和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供给的最新案例。《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作为利用外资大省、对外投资大省,江苏近年来坚持把涉外法治工作作为推进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方面,2023年即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一批示范性、标志性成果,建成与江苏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到2035年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的目标。一体推进协同发力在全球化浪潮不断推进的今天,涉外法治已成为推动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力量。2024年9月,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在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上指出,“加快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为各类企业更好‘走出去’保驾护航”。作为一个省域,为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江苏在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协同发力,成绩斐然。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外商投资、加强国际交流等出台多部涉外相关法规,构建形成了基本覆盖涉外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其中2022年7月修改了《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2023年9月又通过《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明确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为外商投资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2023年12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实施方案》,明确五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其中具体到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培养方面,明确培育建设15个左右国家级、50个左右省级示范机构,通过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规划引领,分层分类培育领军型、专家型、后备型人才,建立多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力争2025年全省涉外律师人才库人数达350名,备案的涉外公证员达600名,引进和培养国际商事仲裁高水平人才100名。江苏还推出“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江苏模式,建成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帮助230余家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落地。此外,全省公证机构年均办理涉外公证业务20余万件,公证书发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有力服务外商投资外向型经济发展不止步,涉外法律服务就永不停歇。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业务扩张需求欲收购德国某公司,公司法律顾问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蒋维东、项伟、宋蓬辰对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架构、公司治理等进行了全面审查,提示主要法律风险,最终帮助该公司成功完成收购。“让企业有底气的,是苏州源源不断的优质、高效涉外法律服务。”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拥有超1.8万家外企的苏州市,通过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制度建设、统筹协调、平台载体、法律服务、“产学研”结合工作水平,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据了解,苏州市印发了《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还制定《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出台地方涉外法治人才库和涉外法治专家库实施方案。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成立的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已引驻各类优质法律服务机构55家,还入驻了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自贸区法庭、产权检察服务中心等,成为涉外法律服务优选地。江苏法院不断创新涉外审判体制机制,在全国率先设立“一带一路”巡回法庭,在南京、无锡、苏州成立了国际商事法庭,还成立南京、连云港、苏州自贸试验区法庭。其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15条举措,助力苏州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开展“法律服务进外企”活动,获得外商高度认可。南京海事法院五年来依法审理涉港口作业、航运物流、海事金融、海洋开发利用等案件2759件,发布中英双语《服务保障船舶海工产业审判情况通报》,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32件,标的额达46.17亿元,出台服务保障RCEP实施16条司法举措,在江苏各自贸片区分设巡回审判点,助力江苏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223件,标的额总和超过600亿元,涉及国家和地区共计125个,涵盖了跨境贸易、投资、金融、基建、服务等众多领域,涉及案由多达100余个,其中判决占比48.1%,调解、撤诉比例为42.1%,既反映出随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江苏跨境贸易、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日益活跃,也凸显了江苏法院涉外法官的司法智慧和人文情怀,善用“东方经验”化解国际商事纠纷能力不断提升。全力保障企业出海每天早上不到7点,柬埔寨西港特区大门口就已车水马龙,约3万人陆续涌进来开始一天的工作。据了解,由江苏红豆集团联合中柬企业共同开发建设的西港特区,截至目前累计引入来自全球各地企业188家,成为江苏对外投资合作的一张“金名片”。仅今年上半年,江苏新增对外投资项目就达692个,实际投资额39.7亿美元。针对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常遇的投资国法律政策查明困难、涉外公证认证程序复杂、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以及语言文化差异、办事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信任不足等困难,江苏省司法厅与律师协会积极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组建律师人才库,编印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推动江苏涉外律师提升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WTO争端解决、跨境诉讼与仲裁、国际投融资、跨国并购等专业服务能力。目前,江苏已建立2个全国、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12名法官入选全国法院涉外审判人才,91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此外,江苏还建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律师在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作出贡献,进一步提升江苏涉外法律服务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江苏各地积极服务本地企业“走出去”,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外商事活动法律风险防范“二十条”建议》,助力“走出去”企业提升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苏州市司法局发出《苏州企业国际贸易与海外投资经营风险防范指引》,保障“走出去”企业道路畅通。【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30 10:16:18

以涉外法律服务为抓手不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近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全面和准确地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上述精神就是要在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过程中,完善包括涉外法律服务在内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公民打造牢固可靠的合法权益保护屏障。为此,必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面、服务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将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与社会化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律服务引导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有序推进,确保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建立在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基础之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自此,用法律来解决涉外事务,成为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方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政策主张。从“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到“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反映了在依法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指导思想的变化。“涉外法律工作”主要还是着眼于制定相对较为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来为涉外法律事务的处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涉外法治工作”则不仅要关注涉外立法,更重要的是要在涉外执法、涉外司法等方面下功夫,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公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以及能够通过具有实效的法律服务来帮助他们在海外切实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据上可见,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仅在国内法治建设领域推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重要举措,而且将法治价值延伸到了“国外”“境外”,提出了依法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明确思路。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涉外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要环节和重点、重要举措等涵盖涉外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涉外法治体系”这样的理论高度来擘画涉外法治工作的全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要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要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要强化合规意识,引导我国公民、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上述重要论述中的三大方面内容:一是把涉外法治工作视为“系统工程”,将法律服务首次纳入了法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中,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二是强调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三是提醒“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要注重运用法治和规则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对于国内法治建设主要侧重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重要法治环节的工作来说,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过程中,由于国家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无法有效地跟进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因此,一旦“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公民在国外和境外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最现实和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向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来帮助中国企业和公民运用法治和规则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突出涉外法律服务在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了全面战略部署和安排,强调要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上述规定有两个重要的亮点值得充分关注,一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确认了涉外法治工作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六个环节”组成,这就大大丰富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法治环节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环节”的法治内涵,拓展了法治价值作用的领域,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而推动了国内法治中的法治功能的“外溢”。二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突出了要培育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以适应中国企业和公民参与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的需要。事实上,涉外法治建设是涉及“一体两面”的涉外法律事务,既包括外国企业和公民到中国境内来投资和从事贸易活动,需要通过健全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来有效保证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又包括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在境外需要在尊重所在国法律法规前提下,按照国际法的基本规则以及中国国内法治价值的指引,来有效地主张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论是“请进来”,还是“走出去”,涉外法律事务的当事人都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法治为了人民的原则出发,对“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首先应当是外交或外事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可以通过在驻外使领馆设立“法务”工作机构来为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此外,在驻外使领馆服务条件有限的情形下,可以大力发展社会性法律服务,鼓励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国门,建立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机构,与“法务”工作机构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为中国企业和公民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网络。对于“请进来”的外国企业和公民,如果在中国境外遇到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形,也可以通过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的方式来为本国企业和公民在华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此外,中国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开辟专门为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公民维权的法律服务渠道,形成以国际合作为基础的涉外法律服务全球网络。总的来说,在涉外法治工作中,涉外法律服务和涉外司法相对于涉外立法、涉外执法更具有法律服务上的实效,因此,在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把涉外法治建设的重点放在构建审判、仲裁与调解“三位一体”的司法体制机制上,还要重点关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要推动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与社会化法律服务的有机融合和相互借力,要构建全球性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以满足不断增加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提升依法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27 10:01:15

让法律顾问走进寻常百姓家——广东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十年成效显著

在广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立足基层一线,深入偏远山村、街巷阡陌,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为基层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就是村(居)法律顾问。2024年是广东省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10周年。十年来,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共计为村(居)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400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宗,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超13.8万宗,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2014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尽职尽责,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严落实确保顾问工作“六到位”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水平,2014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组织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两委”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业法律服务。2015年5月底,全省2.6万个村(居)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进得去、待得住、切实发挥作用’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六到位’。”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六到位”分别指:一是及时制定配套方案及指导意见,确保工作职责和要求到位。二是因时因势调整服务方式,确保律师资源配置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指导到位。四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到位。五是推动互联网+法律服务,确保服务便民到位。六是扎实开展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到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相关工作推行之初,为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省司法厅部署建立了珠三角地市派出律师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工作制度。之后又将“适当扩大欠发达地区每名律师服务村(社区)的数量”写入《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法律顾问按照每个月到村(居)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个季度举办一场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工作。“为保障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与质效,我们在组织开展全省骨干培训的基础上,指导省律协和部分市律协成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对参与工作的律师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此外,组织建立覆盖顾问律师、司法行政部门、村(居)民的微信群,引导广大律师随时随地提供及时高效服务。”该负责人说。助治理承当解纷普法“多面手”土地纠纷、邻里冲突、物业矛盾……这样的事情在基层天天都会发生。过去,面对矛盾纠纷,不少人选择非理性方式解决,结果导致矛盾激化;有的虽然寻求村(居)委介入,但因为村(居)干部法律知识欠缺、调解经验不足,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对此,入选广东首批村(居)法律顾问的钟君安深有感触。钟君安曾受聘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法律顾问。该村两个村民小组因交界处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村“两委”多次调解均无果。钟君安成为该村法律顾问后,立即着手解决这起纠纷。他从法、理、情方面进行调解,最终说服双方按土地面积平均分配,双方由此冰释多年积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广以来,群众经历了从观望到信任的过程。如今,群众遇到法律问题都会想到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也会走村串户,将法律服务送到寻常百姓家。”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10年来,全省多数村(居)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据统计,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后,一些地方群众上访数量明显减少,基层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为积极引导广大村(居)干部与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广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推动法律顾问注重“五个聚焦”当好“五员”: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当好讲解员;聚焦助力基层治理,当好服务员;聚焦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聚焦提升法律意识,当好宣传员;聚焦解决法律问题,当好承办员。数据显示,10年间,广东村(居)法律顾问直接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超13.8万宗。通过到场或出具法律意见等方式,参与处置涉法信访和敏感性群体性案件近3000件。为村(居)委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201万次。开展法治宣讲超108万场次,受众超3000万人次。促发展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前不久,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塘心村驻村法律顾问邹秀虹在审查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合同时,发现文本中存在未明确土地四至范围、农户代表签名人数比例不够等问题,于是出具了法律意见。村民小组根据法律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的合法性。据悉,过去因村委干部法律意识薄弱,乡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普遍存在合同规范性不足的问题,这容易引起经济纠纷,给村集体资产带来损失。据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法律顾问李中回忆,驻村之初他就发现,村里的合同大多只涉及业务内容,篇幅短小,有的土地使用合同竟然不到200字,根本无法涵盖必要法律要素。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服务中心大局、助力乡村振兴,是顾问律师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地驻村律师通过审查合同、协助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为乡村经济健康发展“把脉开方”。此外,全省还开展“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党员为重点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有效降低村委决策风险。数据显示,10年来,广东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委共出具法律意见和审查合同12.3万件次。“驻村法律顾问严把法律关,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东将继续组织律师围绕“百千万工程”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百所兴百村、千所联千会、万名律师进万村”活动,持续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深做细,为全省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26 15:40:52

统筹“全产业链”涉外法治优质资源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陕西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西汉时期,以长安为起点贯通欧亚的古丝绸之路上,“使者相望于道,商旅不绝于途”,为人类文明交流史留下华美乐章。如今,这段历史依然被人们广为传颂。“在古城西安,有一部以‘丝绸之路’为主题的音乐剧。它由中外公司合作完成,不仅在国内剧院驻演,也时常到国际舞台展演。”说起丝绸之路,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思雨介绍了一场融合“国潮”与国际元素的演出。“这场音乐剧,对观众而言,它是展示丝绸之路上各民族的文化、历史、市井百态和风土人情的艺术作品;对来自中外的多个公司而言,它是合作共赢的结果;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它呈现出的是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刘思雨说。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司法部“‘一带一路’法治同行”采访团来到古代丝绸之路起点和共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陕西省西安市采访了解到,涉外法律服务为中外企业合作建起更加牢固、紧密的纽带。与此同时,陕西全方位提升涉外法治工作水平,为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奠定良好基础。“贴身陪伴”“这部音乐剧项目,涉及中外公司从创作合作意向、版权谈判,演出场地租赁到协议签署及履行等环节。”刘思雨说,该剧历时4年打磨,法律服务从合作项目启动阶段开始,一直“贴身陪伴”,帮助企业预判并排除法律风险避免纠纷、诉讼,守护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安心创作和经营。共建“一带一路”不仅带来人文交流合作的契机,更在物流、贸易、金融等领域为国际经济合作打造了新平台。西安以地理位置上“承东启西”连接国内外的优势,集结了制造、物流、电商等企业,金融、高校等领域优质资源,见证着古丝绸之路焕发出新的生机。站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的3楼阳台,就能看到码放整齐的集装箱以及蜿蜒向远方的多条铁轨。这里是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年集装箱吞吐量540万标箱,由西安出发的国际干线达18条,实现了亚欧主要货源地的全覆盖。总部位于西安的农业企业、农药企业正是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及货运水平的大幅提升,积极在中亚国家设立分支公司。“我们发现,企业面对海外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和不同国家、地区国情政策及司法环境的复杂挑战,迫切需要建立适应‘走出去’的战略规划、运营模式以及风险防控机制。”曾为西安一家民营农药企业在东南亚、南亚、中亚、非洲等区域拓展市场及合作提供法律服务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政律师对企业的涉外法律需求深有感触。“近年来,西安吸引了国内多家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进驻,同时,西安本地律师事务所也培育出许多具备语言沟通优势及国际化法律思维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朱政说,在为企业发展提供国际贸易、跨境投融资并购、运营治理合规等方面,专业的涉外法律服务,弥合了境内外合作方之间法律思维、语言文化方面的差异。记者了解到,为顺应企业不断增长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西安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也尝试“走出去”,“贴身陪伴”在外企业的成长、发展。在陕西省司法厅的鼓励和支持下,西安仲裁委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机制,并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西成立了联络处;北京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设立了中亚办公室管理中心、在乌兹别克斯坦筹建中亚海外办公室、成立中巴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互通网络,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乌兹别克斯坦法律服务智库平台。汇聚资源“较早‘走出去’的企业,在与外方合作的过程中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也走过不少‘弯路’。”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有不少海外项目,该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姜军利说,国内外各个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千差万别,早期寻找法律服务机构只能靠“打听”。“现在不一样了。”姜军利说,他参加多期“三个中心”举办的外经贸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会上,企业需求可以得到直接回应,围绕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还搜集到不少“一手”信息。与此同时,他有机会在面对面的交流中观察寻找合适的法律服务合作伙伴。姜军利所说的“三个中心”,是经司法部批准,于2020年12月1日在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央法务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揭牌成立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现已更名为“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代表处)、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赵夏说,“三个中心”是推动西安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是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其中,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开展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重点、热点问题研究与交流合作,为企业跨境贸易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整合激活诉讼、商事调解和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各要素有机衔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代表处承办涉外法律服务有关会议、论坛和培训,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夯实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基础。“目前,‘三个中心’已举办9期外经贸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发布70件涉外争端解决典型案例,编印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投资合作指南》和《中亚五国投资风险指引》。”西安市司法局“三个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董泓涛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三个中心”开展的工作及成果。“三个中心”围绕高质量服务企业“走出去”汇聚优质资源,推出精品法律服务产品,已吸引超30家法律服务机构入驻示范区,包括多家具备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一带一路”企业税收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等机构。陕西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西安中心、西安仲裁委、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和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等机构也已经进驻。董泓涛说,“三个中心”还探索推动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创新建立诉讼、仲裁、调解融合一体化的国际商事争端“融解决”和“法企对接”“诉调对接”机制,在示范区构建起以诉讼、仲裁、调解、人才培养及法律查明服务等为核心的“全产业链”“一站式”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不仅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更要从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治人才培养、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统筹推进。“今年7月,经陕西省委同意,陕西省司法厅设立了涉外法治工作处,统筹推进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并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立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完善涉外法治工作相关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了陕西省统筹推进全省涉外法治工作情况——在涉外立法方面,重点围绕自贸区建设、外商投资等内容,出台《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多个涉外法规制度文件,为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在涉外执法司法方面,推行类案检索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和裁判标准,依托省内优质高校资源拓展外国法查明渠道和域外送达途径,在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方便法官和当事人借助互联网途径进入各国官方网站、权威的法律数据库查找相应域外法。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成立“一带一路”律师学院、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中国海外权益安全保护(陕西)研究院等多个平台;扩容陕西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已有273名律师“入库”,其中28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23名律师参与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项目。……“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法律交流合作,不断推动我省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共建‘一带一路’贡献陕西法治力量。”杨政国说。【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24 10:09:37
<< 9 10 11 12 13 >> 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