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会见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

11月18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一行。司法部部长贺荣和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事务办公室合作意向书》。贺荣介绍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司法部立足职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相关情况,表示愿以中马建交50周年为契机,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进一步拓展两国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渠道,围绕国际商事仲裁、人工智能在法治领域的应用、数字经济相关立法等加强交流,在政府立法、法律服务、法治信息化建设方面深化交流合作,促进中马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更多务实成果,助力实现各自发展目标。阿莎丽娜高度评价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示愿继续深化双方务实合作,加强法治建设互学互鉴,为巩固深化两国友好关系作出积极贡献。会见后,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事务办公室合作意向书》。摄影:满博【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1-19 08:09:31

司法部举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授衔仪式

2024年11月14日,司法部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同步举行人民警察授衔仪式,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祎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主会场出席授衔仪式。2024年11月14日,司法部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同步举行人民警察授衔仪式,476名同志被授予或晋升人民警察警衔。受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委托,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祎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主会场出席授衔仪式。授衔仪式上,全体人民警察重温了入警誓词,齐声高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2024年11月14日,司法部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同步举行人民警察授衔仪式。此前,按照有关规定,司法部组织全体授衔人员进行了为期15天的全封闭、半军事化集中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开展业务训练,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增强履职本领,强化纪律意识,锻造过硬作风。【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5 09:48:40

中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第九次会议在京举行 陈文清与绍伊古共同主持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13日在北京会见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绍伊古,并共同主持中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第九次会议。陈文清说,近年来,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就发展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成系列重要共识,两国关系持续高水平发展。今年是中俄建交75周年,两国元首三度会晤,就中俄关系继往开来提出更高要求。中方愿同俄方一道,全面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持续丰富合作内涵,推动新时代中俄关系行稳致远。陈文清表示,中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建立11年来,两国执法安全机构在维护政治安全、反恐怖、司法协助等领域合作密切,取得诸多务实成果,为丰富拓展两国关系的安全内涵提供了坚强保障。双方要继续以元首共识为引领,推动落实议定事项,协力防范和应对安全威胁挑战,筑牢两国安全防线,服务各自发展振兴。中方愿同俄方深化战略沟通,推动双方对口部门紧密协调配合,不断深化在政治安全、网络安全、“一带一路”安保、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执法安全合作,共同打造更多合作成果,更好维护两国发展稳定大局。绍伊古表示,愿全面推进俄中执法安全合作,更好维护两国安全利益。会上,中俄有关对口部门进行了专业交流。【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5 09:47:53

贺荣会见巴西联邦监察总署署长德卡瓦略

11月13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巴西联邦监察总署署长德卡瓦略。贺荣向德卡瓦略一行介绍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相关工作职能,表示中巴建交半个世纪以来,两国关系稳定发展,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中国司法部愿同巴方一道,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以中巴建交50周年为契机,积极拓展法治领域交流渠道,加强司法协助、反腐败领域立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经验交流和务实合作,立足职能促进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化。德卡瓦略赞赏中国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表示愿同中国司法部加强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合作,服务各自国家法治建设。巴西驻华大使高望参加会见。【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4 09:52:33

陈文清会见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庭濯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12日在京会见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庭濯。陈文清说,在习近平总书记和苏林总书记战略引领下,两国关系实现强有力、可持续发展,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希望双方聚焦落实两党总书记达成的重要共识,共同落实好业已签署的合作文件,加强政法领域交流合作,增进区域多边协作配合,助推两国安全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潘庭濯表示,愿推动两国安全合作走深走实。【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4 09:51:37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述评之四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题: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述评之四新华社记者罗沙、白阳、齐琪“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抓好改革落实提供重要方法指导、实践指南。科学指引:坚持改革和法治同频共振,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奔涌向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海南考察,对海南改革开放作出重要指示。南海之滨,海南自贸港建设如火如荼。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决策。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治之力推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成为新时代改革和法治同频共振的生动缩影。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这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对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作出深刻论述,为新征程上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提供根本遵循——为法治建设指明方向,要求“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用好法治的力量,提出“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强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奉法者强,则国强。回望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改革和法治始终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一同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意味着“破”和“变”,而法治意味着“立”和“定”,厘清其中关系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的禁区,现在法律的条条框框妨碍和迟滞了改革,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让路。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律就是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全面的。”改革的深化,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推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专门一个部分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之力护航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适应改革开放需求,国家立法节奏更快、质量更高;司法改革环环相扣、动真碰硬,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厘清“权力边界”、激发市场活力;……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加需要改革和法治同向发力、相互促进。夯基固本: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挂起国徽,拉好横幅……今年7月的一天,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悦乐镇黄土塬的一块山头上,法官与干部群众席地而坐,调解土地纠纷。搭在田间地头的“巡回法庭”,从源头端就地化解纠纷,以“案结事了”化解“案多人少”,折射法治领域改革的力度和温度。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加强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编纂实施民法典,全方位保护公民民事权利;修改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更好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成熟完备。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明确写入法律,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的路径更加清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新征程上,一系列“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破局前行,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曾经打官司“门难进”“案难立”,如今变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架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高压线”,有效防止“批条子”“打招呼”;公安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窗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政法机关气象更新,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政通人和”……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协同推进新阶段。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全面设立,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法治建设舵稳帆正,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速,依法驾驭权力的奔马。加强法治宣传,支持正当防卫,惩治网络暴力……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系统谋划、整体协同。“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从法律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入更高境界。蹄疾步稳: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以更高水平“中国之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10月10日,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在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短短4天,就收到上千条意见建议。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更需筑牢法治之基、发挥法治之力,护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劈波斩浪。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改革的执行力和穿透力不断增强——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9月和11月召开的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接连就重大改革发展事项作出决定和决议,释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动能。以法为纲,崇法善治。从修订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到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到打破“旋转门”“玻璃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利剑披荆斩棘,有力突破改革梗阻、确保改革落实。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位于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的海北州刚察县,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普氏原羚的栖息地之一。由于相关路段未设置明显警示标牌和限速设施,车辆与羚羊相撞事故频发。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法治护航。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与多部门协调沟通,推动建成我国首个普氏原羚生命保护通道。改革势如破竹,法治固本强基。检察公益诉讼范围不断拓展,监督“利剑”效能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彰显;加快完善监察法、推动反跨境腐败法立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关键少数”在改革中带头厉行法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为改革提供更坚实的支撑。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今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一系列新经验新做法写入法律,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循道而行,功成事遂。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到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更好应对风险挑战;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到制定学前教育法护佑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中国之治”的基石更巩固、效能更显著,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齐头并进,法治在改革推动中更加健全,改革在法治护航下更加有力,必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4 09:50:09

王振江出席“香港法律周2024”并作主题演讲

应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林定国司长邀请,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于2024年11月7日至9日赴香港参加“香港法律周2024”,在“法治:最好的营商环境”论坛开幕式上发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香港法律服务业取得新发展》主题演讲。2024年11月7日至9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出席“香港法律周2024”并作主题演讲。王振江强调,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责,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等方面积极探索,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政策水平,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切实促进香港司法法律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人才连接贡献法治力量。在港期间,王振江与林定国司长及香港法律界人士就面对新的风险挑战如何发挥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优势,尤其是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展座谈交流,出席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启动仪式,并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调研。【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3 09:40:52

王振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港会面

11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会面,就双方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谈。王振江表示,去年以来,司法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进一步推进内地与香港在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等共同关心的议题多次交换意见,形成许多共识成果。特别是面对新的风险挑战,将进一步与香港司法法律界就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服务开放等问题深入交流,助力香港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李家超对司法部一行到访香港表示诚挚欢迎,并衷心感谢司法部对香港发展和大湾区建设的大力支持,希望双方携手应对外部的风险挑战,进一步支持香港打造争议解决服务优选地,特别是发挥香港为国家“走出去”企业提供仲裁服务的优势,共同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2 18:15:33

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第二期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

10月28日至11月1日,第二期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共有来自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市(区、县)的14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明征出席结业式并讲话。此次培训班是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培训班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新任务、民法典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视角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专题,多维度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同时,运用现场教学、学员交流、结构化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学员深化认识、开拓视野、相互借鉴。学员们一致表示,培训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成效明显,对于进一步提升各地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学习培训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不断开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1-08 09:35:43

陈文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强调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 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5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陈文清指出,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要按照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要求,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有关功能,全流程完善群众诉求的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陈文清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和综治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平台搭建、数据贯通等工作,推动各种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入驻综治中心后,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王小洪、张军、应勇出席会议。【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7 09: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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