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适当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1月4日,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贺荣就海商法修订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说明。贺荣介绍,这次修改准确把握海商实践发展的制度诉求,着力解决规则滞后、制度缺失等突出问题,增强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我国既是航运大国又是贸易大国的实际,合理平衡相关行业主体的权责配置,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统筹国内和国际,健全具有中国特色、顺应国际趋势的海商法律制度,更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现行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调整、规范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航运和贸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草案共16章311条,对现行海商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修订草案调整了现行海商法的适用范围,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同时,为解决因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民商事制度规则对内河货物运输行业发展和海事审判实践造成的困扰,修订草案规定内河货物运输参照适用本法关于国内海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修订草案适当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适当强化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更好平衡船货双方利益;细化承运人交付货物的规则要求等。另一方面,加大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力度,适当提高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并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进行责任保险,并明确人身伤亡赔偿请求可以直接向责任保险人提出。此外,适当提高船舶所有人、海难救助方对相关海事赔偿请求的赔偿责任限额,适当调整海上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适应航运单证电子化实际需要,修订草案增加“电子运输记录”一节,明确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运输记录与运输单证具有同等效力;承运人和托运人协商一致可以签发、使用电子运输记录;电子运输记录与运输单证之间可以互相转换等,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修订草案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增加“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一章,明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范围,规定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漏油船舶所有人承担,国家建立船舶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同时,明确船长在防治和减少海洋环境污染方面的职责,规定海难救助的救助方和被救助方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免除其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损害的义务。【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6 16:13:13

仲裁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切实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

11月4日,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贺荣就仲裁法修订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说明。贺荣介绍,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2家仲裁委员会,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处理的纠纷涉及金融、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为服务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仲裁工作暴露出涉外制度缺乏、开放包容度不够、
发表时间:2024-11-06 15:48:20

第五次中德高级别安全对话在西安举行 陈文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新华社西安11月5日电4日,第五次中德高级别安全对话在西安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陈文清指出,今年4月,习近平主席会见朔尔茨总理并达成系列重要共识,为中德关系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今年是中德建立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中方愿同德方一道落实好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持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中德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陈文清表示,一年来,中德双方积极落实第四次高级别安全对话合作共识,取得一系列务实成果。中方遵照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愿与德方进一步深化执法安全合作,为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要发挥机制引领作用,聚焦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两国共同安全利益,维护两国关系合作主基调。德国总理府部长施密特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后,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与德国总理府有关负责人共同主持专业交流,中国外交部、工信部、公安部、安全部、人民银行与德方相关部门围绕反恐工作、网络与经济、地区热点问题、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会谈,并达成共识和成果。【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6 09:23:35

黄祎率团访问泰国、马来西亚

10月27日至11月3日,应泰国司法部和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邀请,司法部政治部主任黄祎率团访问两国,分别与泰司法部长塔威·索耸、马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库拉·赛格兰举行工作会谈,实地走访拜会两国国会、法学院校及司法研究机构、仲裁中心等,并同当地中资企业及商会进行座谈交流。司法部政治部主任黄祎与泰国司法部部长塔威·索耸会谈在与泰、马两国法律司法界人士会谈中,黄祎重点宣介了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以及司法部在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学教育、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系列举措,为深化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并与泰司法部长塔威·索耸就建立澜湄国家法律与司法交流合作机制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高度共识。司法部政治部主任黄祎与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部副部长库拉·赛格兰会谈时的集体合影在同中资企业代表座谈中,代表团介绍了司法部立足职能保障“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有关举措,并围绕两国法治体系和法律环境差异给我企业带来的风险挑战进行了调研,主动对接各方法律服务需求,取得了良好效果。泰、马两国法律司法界人士均高度赞赏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纷纷表示愿与中国司法部加强联系、深化合作,更好服务各自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5 09:59:28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会见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会长赵国强一行

11月1日下午,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了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会长赵国强一行,就法治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11月1日下午,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了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会长赵国强一行。王振江强调,司法部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为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希望与澳门法联会在促进内地与澳门法律界交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深化务实合作。赵国强表示,澳门法联会将进一步促进澳门与内地司法法律界的交流,切实为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贡献法治力量。摄影:满博【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4-11-02 19:48:06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举办2024年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

10月28日至30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江西省抚州市举办2024年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全面启动“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出席开班式并作开班动员。江西省副省长袁勤华出席开班式并致辞。培训班强调,要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广大“法律明白人”要通过培训,强化履职意识、提高履职本领,主动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要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引导群众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培训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专题,邀请有关专家作了辅导授课,组织开展了现场教学、音像教学、经验交流和分组讨论。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100余名学员在主课堂参训,12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在各地分课堂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第一天的辅导培训。【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0-31 09:42:58

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在山东青岛举办

近日,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在山东省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举办。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山东省副省长李伟出席结业仪式并讲话。本次研修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第十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贺信精神,回应各国加强法律与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关切,搭建各国司法部间交流互鉴平台的重要举措。研修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中国建设伟大成就作为宣介重点,采取课堂讲座、交流研讨、实地考察、文化体验等形式,安排知名法学专家对中国国情与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深入讲解,并围绕“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开展理论授课和走访考察。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研修班学习交流,直观系统了解中国法治建设情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示钦佩,热切希望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国家法律与司法行政领域务实合作和交流,愿为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间法治交流互鉴作出新贡献。研修班由司法部主办,山东省司法厅协办。来自白俄罗斯、伊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等国家司法部司局级官员和我相关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了本次研修。【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0-30 10:02:40

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

10月24日至26日,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对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开展全覆盖集中培训。培训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青年党员律师队伍特点,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安排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授课,组织党员律师代表分享先进事迹和职业感悟,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党员律师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服务“国之大者”,践行执业为民,严守执业底线,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担当作为。此次培训班是继去年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后,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深化律师行业党建的又一重要举措。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高党员律师队伍能力素质,激励青年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推进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组织部、司法部有关领导出席开班式,司法部主要负责同志作开班动员。培训班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设主课堂,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有关培训机构设分课堂,采取视频授课形式在全国开展。各地党委组织部、司法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分课堂参加开班式、结业式。【责任编辑:王紫薇】
发表时间:2024-10-26 19:04:51

王振江会见古巴司法部副部长亚什娜

10月25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古巴司法部副部长亚什娜一行。10月25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古巴司法部副部长亚什娜一行。王振江向亚什娜宣介了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相关情况。王振江表示,中古两党两国传统友好历久弥新、不断深化,已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团结合作、发展中国家真诚互助的典范。中国司法部愿同古巴司法部一道,共同落实好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深化在立法、公证、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等领域交流合作,不断丰富新时代中古特殊友好关系内涵,助力中古命运共同体建设行稳致远。亚什娜高度评价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表示古巴司法部愿继续深化双方合作,推动两国各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取得更大发展。古巴驻华使馆有关官员参加会见。摄影:满博【责任编辑:王紫薇】
发表时间:2024-10-26 18:14:55

司法部举办学习贯彻《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专题培训班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将于11月1日施行。近日,司法部在江苏省南通市举办学习贯彻《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专题培训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在开班式上作视频讲话。培训班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关注地方和部门立法与上位法不一致、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培训班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围绕备案审查常见问题及审查标准等进行授课,有关地方和部门就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学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务实高效,表示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有关部委法制机构负责同志约110余人参加培训。【责任编辑:王紫薇】
发表时间:2024-10-26 18:08:29
<< 1 2 3 4 5 >> 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