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为律师行业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发挥职业优势,深化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律师行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国律协举办2025年海商法业务交流会
中国航海日前夕,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海商法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于7月4日至5日在天津联合举办2025年海商法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天津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协办。全国律协副会长肖胜方,天津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倩,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张巍,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李玉泉,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秘书长顾珺,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牛同栩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雯主持开幕式。全国律协副会长肖胜方致辞会议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海事领域法治建设对实现这一战略任务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正值海商法修订关键阶段,又恰逢我国研究制定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重要时期,来自全国的海商法专家、法官、律师及实务界人士围绕新时期海事海商法律的创新与发展展开深入探讨正当其时。会议要求,海商海事专业律师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抓住海商法修订重要契机,深化对海事海商法律及相关行业知识的研究,拓宽服务领域。要积极应对科技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对海事海商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度重塑,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会议邀请上海海事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初北平,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朱作贤,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法律/合规专委会主任罗海萍,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广,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总监姚震乾作主旨发言。与会律师围绕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航运保险及海事仲裁新发展,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对海事海商法律及服务的影响等主题展开深入探讨。全国律协在津理事、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港航管理机构、海商海事领域律师、仲裁员、专家学者、航运及保险业专业人士参加了交流会。【责任编辑:宋安勇】 [详情]
全国律协引领行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综述
聚律师之力共护碧水长江——全国律协引领行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综述浩浩长江水,奔腾入海流。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也是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的必然要求。”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法治力量,广大律师重任在肩。全国律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能委”)以及环境法专业律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科学立法,筑牢环境保护法治基石长江保护,牵动人心。2019年12月23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次年1月2日,立法机关就《长江保护法(草案)》向全国律协征求意见,全国律协组织环资能委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搜集委员的书面意见。1月18日,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长江保护法(草案)》立法研讨会。与会人员结合立法目的对《长江保护法(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读,并分别发表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环资能委形成了专业建议呈送全国人大,为长江保护科学立法提供支撑。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注重加强对环境资源能源领域的法律研究,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助力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今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全国律协环资能委立即组织委员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开展学习研究,请委员结合现有法律制度和实务,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并阐述理由,共同为编纂出一部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生态环境法典贡献力量。强化合作交流,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法律保护专业性较强,为让这项工作在队伍力量和专业能力上提质增效,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会,同时密切联络有关部门,参加各类环境领域调研,以实践提升环境法律师专业能力,以法治助力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湖北是长江干线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三峡坝区所在地,肩负着“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重大责任。2024年6月1日至2日,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暨“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在武汉举办。此次活动由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指导,联合湖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青海、西藏等长江流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共同举办。律师们齐聚一堂,围绕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如何更好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周塞军还与长江流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委员会代表一道,郑重签署了《保护母亲河行动联合倡议书》,引导广大律师凝聚专业力量,广泛参与生态环保法律服务,用法治力量守护大美江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环保基金会”)是生态环境部领导的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致力于凝聚各方力量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与环保基金会,密切沟通联络,完善协作机制,连续两年合作举办律师培训交流活动。每期培训均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百余名律师现场参加培训,线上参与人数达数千人。培训交流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碳排放权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热点问题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主题,邀请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的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等进行讲授,通过圆桌讨论、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极大地提升了参训律师的环境法专业能力。促进纠纷解决,用公益诉讼守好碧水清流2022年6月,由全国律协环资委委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律师郑世红代理,贵州省内首例关于长江流域生态流量保护的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贵州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案涉水电站的运营管理单位。该水电站建设时间较早,系引流式发电。电站为发电需要,在枯水季节拦坝蓄水,致使下游几公里河道常年断流,河流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遂提起了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管理要求下泄生态流量。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郑世红多次赴涉事水域调查取证,并帮助原告在庭审时提出整改等诉求,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贯彻落实了《长江保护法》合理利用水资源的要求,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平衡,入选2022年度贵州省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像郑世红这样深耕生态环境业务领域,热心公益的律师还有许多。他们坚持执业为民,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代理好每一个案件,用公益诉讼守护好碧水清流,在法治轨道上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念之行之,只为大江换新颜。从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活动,到助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从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到围绕长江流域绿色发展举办业务交流会……律师以法治为笔,以行动为墨,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画卷上绘就了一幅幅生动的法治图景。未来,广大律师将继续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责任编辑:王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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