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功出访韩国 并与韩国律师协会进行交流研讨

应韩国律师协会邀请,为积极宣传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推进与韩国律师界的交流合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派团于6月26日至28日访问韩国首尔。访问期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韩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了中韩律师协会交流研讨会。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崔海燕、相关委员会负责人及律师,韩国律协副会长李炳和、相关理事及委员参加会议。在交流会上,双方回顾了两国律协友好交往历史,介绍了近年来双方发展情况,其中我会着重宣传了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和律师事业发展成果。双方参会律师就“‘环境、社会和治理’与法律实践”“跨境电子商务浪潮下全球消费者保护措施”进行了交流讨论。中韩双方律师踊跃发言,就关心的问题向发言人进行提问,同时阐述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参会律师均表示,此次交流会研讨了两国律师关注的最新热点问题,增进了双方对两国法律文化的相互理解,收获颇丰。此外,代表团访问了韩国大法院,就韩国法院制度、审判制度以及仲裁裁决等话题进行了交流。代表团还访问了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和韩国大陆亚洲律师事务所,了解当地律师事务所海外业务发展状况及为中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并就加强两国律师间业务交流合作等进行深入探讨。为了解中国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的设立运营情况,代表团分别到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韩分所进行调研,了解两家律所在韩开展业务情况。【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07-10 15:40:21

全国律协2024年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首期培训在长沙启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6月29日,全国律协2024年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启动式暨首期培训在湖南长沙举行。全国律协副会长盛雷鸣,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国雄,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等出席启动式。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闫国主持启动式。盛雷鸣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全国律协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大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结合地方特点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能够助力推动形成区域涉外法律服务特色。在湖南举办的是本年度第一期,接下来,还将在广西、海南、新疆举办三期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他还表示,近年来,湖南省律师协会在省司法厅党组、省律师行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示范区、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在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涉外律师职能发挥、促进律师涉外业务发展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本次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邀请湘潭大学法学部部长李仕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杨建国,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研究所研究员姚桂梅,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雪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逸星作主题授课。授课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外法治政策、涉外法律实践、对非经贸交流、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内陆地区涉外律师业务拓展等内容展开,为参训人员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供理论和业务指导。湖南省、长沙市律师协会涉外委和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班成员及律师代表300余人参加培训。参训律师纷纷表示,培训授课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对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07-03 09:57:03

马来西亚沙巴律师协会代表团参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邀请,马来西亚沙巴律师协会代表团于6月25日至27日访华。6月26日下午,马来西亚沙巴律师协会前任会长RogerChin一行拜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双方就加强两地律师行业和法律界务实合作进行了交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会见沙巴律师协会代表团一行,副秘书长闫国主持会见,部分从事马来西亚相关业务的律师参加会见。王清友副会长对沙巴律师协会代表团的来访表示欢迎,向代表团一行介绍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基本情况和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他表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立足职能,引领广大律师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履职尽责,为中国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愿与沙巴律师协会一道,增进两地律师界的了解,为今后在律师行业开展务实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石。RogerChin先生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热情招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沙巴地区以及沙巴律师行业相关情况。他高度评价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表示愿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合作,加深两地律师界和法律界交流交往,并欢迎中国企业和律师到沙巴拓展业务。与会代表还围绕中国和马来西亚法律制度特点、服务两国投资和经贸发展等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访问期间,代表团还分别拜会了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互联网法院,并参访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06-28 10:19:51

全国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征文通知

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立法规划,医疗器械管理法被列入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中。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律师对医疗器械领域法律问题的关注,全国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拟面向全国广大律师、专家学者、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征文活动。现将征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考选题1.关于医疗器械立法的若干建议;2.对医疗器械概念及分类管理的思考;3.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的合规管理;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审批与备案;5.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难点问题;6.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7.药械组合产品认定为医疗器械的疑难问题;8.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制度的构建;9.国产医疗器械的界定及难点问题;10.同情用械制度的完善;11.医疗器械临床评价中的难点问题;12.临床急需医疗器械的认定及进口制度的完善;13.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合规管理;14.医疗器械互联网经营中法律问题;15.已使用医疗器械规范转让制度的构建;16.规范医疗器械超说明书使用;17.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的完善;18.医疗器械缺陷的惩罚性赔偿;19.医疗器械使用中的法律风险管理;20.医疗器械出海中的法律问题挑战。二、内容要求相关问题研究应注重实务性,文章应围绕医疗器械立法与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医疗器械的立法研究和律师实务进行讨论与分析。投稿论文应当选题适中合理、论证充分有力、逻辑清晰周延、结构严谨得当、数据真实可靠,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必要的理论深度。提交论文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三、征文选用一经投稿,视为授权主办方印刷成册、或出版、或推荐至国家公开发行的专业杂志发表。部分论文作者将受邀线下参加全国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业务交流会,并作主题演讲或研讨发言。四、内容格式(一)撰写论文的要求1.论文应围绕“医疗器械立法与法律实务”主题,自选题目撰写,要紧扣主题。2.论文应立意新颖、题文相符、见解独到、论证充分、结构严谨、逻辑缜密、语言通顺、标点正确、不违反法律和相关规范。稿件字数应在10000~15000字(从题名第一个字算起,至参考文献的最后一个标点符号。包括: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参考文献等)。3.论文的首页以脚注的方式注入作者简介、通信作者信息:姓名,性别,学位或学历、工作(学习)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和/或行政职务、电子信箱等。4.参考文献统⼀列于文后,格式依照《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除稿件的首页外,不要在文中使用脚注标注有关内容。5.在论文尾部写明稿件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本人原创论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要求稿件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应在15%以内。(二)排版要求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黑,居中;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单位、作者姓名和手机:宋体,四号字,居中;3.论文摘要、目录:宋体,四号字;4.引言或序言:宋体,小四号字;5.正文(含副标题):宋体,四号字;6.结论:宋体,四号字;7.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五、征集时间自征文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六、投稿方式论文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lyg6749@163.com邮件主题:征文+文章题目+第一作者姓名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049848779全国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2024年6月13日【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4-06-14 15:30:53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在武汉举办

在“世界环境日”前夕,6月1日至2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在武汉举办。会议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指导,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承办,联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青海、西藏等省(区、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全国生态环境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律师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理论及实务热点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经济
发表时间:2024-06-04 10:45:37

爱与“童”行 法护未来——全国律协联动各地开展“关爱未成年人行动计划”

第74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当天,全国律协“关爱未成年人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全国律协“罪犯未成年子女法律服务团”同时宣布成立。据悉,全国律协“关爱未成年人行动计划”采取各地联动形式开展,广东、内蒙古、湖北、广西、安徽、辽宁、青海等地在“六一”前后都开展了“爱与‘童’行法护未来”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服务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普法进校园活动等。广东律协未保委用爱点亮未成年犯新生之路5月30日,广东律协未保委联合民盟中央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和民
发表时间:2024-06-04 10:24:40

全国律协启动“关爱未成年人行动计划”

“爱与‘童行’法护未来”全国律协启动“关爱未成年人行动计划”“我服刑后离婚了,孩子现在要上学,户口怎么处理?”“孩子是否可以申请由姥姥作为监护人?”……第74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当天,全国律协“爱与‘童’行法护未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服务活动暨“关爱未成年人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在北京市女子监狱举行。活动现场,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全国律协女律师委员会组织女律师重点围绕服刑人员及家属普遍关心的家庭纠纷、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教
发表时间:2024-06-03 09:54:3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第十六次(通讯)会议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5月31日下午,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主持召开第十届全国律协会长办公会第十六次(通讯)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会议指出,《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
发表时间:2024-06-01 18:09:56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领导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座谈交流

5月30日下午,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的邀请,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党委书记、社长王锦亚一行到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座谈交流。“涉外法治是一个重要议题,‘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的建设很有意义。”“法院和律协是‘四方会商’机制的参与者。”走进律师史料陈列馆,展柜陈列的实物资料与墙上展示的照片海报琳琅满目,展现出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全国律协和律师行业开拓进取与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通过参观,传媒总社一行详细了解了全国律协的基本情况和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点赞全国律协是有高度、有温度、有态度的先进行业自律组织,律师队伍是有理想、有责任、有担当的先进队伍。座谈会上,高子程代表全国律协对传媒总社一行莅临全国律协参观访问指导宣传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特别感谢。全国律协秘书长柳春霞介绍了全国律协工作情况。近年来,全国律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律师行业的政治引领,引导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律师行业的服务管理,努力讲好中国律师故事,发出中国律师声音,展示中国律师形象,提升律师职业尊荣感,引领律师队伍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传媒总社党委书记、社长王锦亚,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张守增介绍了传媒总社基本情况和亮点工作。近年来,传媒总社始终坚持把新闻舆论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全局和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大局中把握定位,用心用情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推出了一批“深”“活”兼具、思想性与可读性兼备、传播力与吸引力皆强的精品力作。王锦亚、张守增对全国律协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积极进取和显著成效表示钦佩,认为全国律协在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国律协与传媒总社都担负着建设法治中国的共同使命,希望全国律协和传媒总社加强交流合作,充分挖掘律师行业亮点,加大对律师行业助推法治建设工作的正面宣传,努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共同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高子程对传媒总社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钦敬和祝贺,表示将充分学习借鉴人民法院新闻宣传的经验做法,希望加强与传媒总社的合作交流,见贤思齐,补短板强弱项,善用宣传资源,不断提升律师协会的宣传能力和实效,重点关注律师行业服务大局的贡献和能力、爱国情怀和事迹、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修为和成效、助力社会治理、服务涉外法治等宣传主题,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温度、有分量的好作品,唱响律师行业主旋律,传播行业正能量,提振行业尊荣感,促进“律师之家”建设,为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担当作为、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高子程特别表示,全国律协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指示精神,做实司法部党组对律师行业提出的“五点希望”,时刻牢记并自觉践行全国律协的宗旨,加强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引领能力、规范能力、宣传效能,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引领行业诚信尽责,不断提升专业质效,在履职实践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敬重,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传媒总社和全国律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摄影:王圣翔)责任编辑:LI
发表时间:2024-06-01 17:59:58

全国律协在北京举办爱与童行 法护未来——未保“两法”实施三周年业务交流会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正值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宣传、理解、适用两部法律,5月29日,全国律协在北京举办爱与童行法护未来——未保“两法”实施三周年业务交流会。会议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作为支持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柳春霞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皮剑龙列席会议。会议强调,未成年
发表时间:2024-05-31 09: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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