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述评之四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题: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述评之四新华社记者罗沙、白阳、齐琪“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抓好改革落实提供重要方法指导、实践指南。科学指引:坚持改革和法治同频共振,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奔涌向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海南考察,对海南改革开放作出重要指示。南海之滨,海南自贸港建设如火如荼。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决策。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治之力推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成为新时代改革和法治同频共振的生动缩影。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这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对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作出深刻论述,为新征程上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提供根本遵循——为法治建设指明方向,要求“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用好法治的力量,提出“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强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奉法者强,则国强。回望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改革和法治始终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一同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革意味着“破”和“变”,而法治意味着“立”和“定”,厘清其中关系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的禁区,现在法律的条条框框妨碍和迟滞了改革,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让路。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律就是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全面的。”改革的深化,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推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专门一个部分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之力护航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适应改革开放需求,国家立法节奏更快、质量更高;司法改革环环相扣、动真碰硬,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厘清“权力边界”、激发市场活力;……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加需要改革和法治同向发力、相互促进。夯基固本: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挂起国徽,拉好横幅……今年7月的一天,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悦乐镇黄土塬的一块山头上,法官与干部群众席地而坐,调解土地纠纷。搭在田间地头的“巡回法庭”,从源头端就地化解纠纷,以“案结事了”化解“案多人少”,折射法治领域改革的力度和温度。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加强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编纂实施民法典,全方位保护公民民事权利;修改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更好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成熟完备。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明确写入法律,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的路径更加清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新征程上,一系列“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破局前行,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曾经打官司“门难进”“案难立”,如今变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架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高压线”,有效防止“批条子”“打招呼”;公安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窗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政法机关气象更新,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政通人和”……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协同推进新阶段。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全面设立,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法治建设舵稳帆正,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速,依法驾驭权力的奔马。加强法治宣传,支持正当防卫,惩治网络暴力……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系统谋划、整体协同。“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从法律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入更高境界。蹄疾步稳: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以更高水平“中国之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10月10日,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在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短短4天,就收到上千条意见建议。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更需筑牢法治之基、发挥法治之力,护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劈波斩浪。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改革的执行力和穿透力不断增强——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9月和11月召开的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接连就重大改革发展事项作出决定和决议,释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动能。以法为纲,崇法善治。从修订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到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到打破“旋转门”“玻璃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利剑披荆斩棘,有力突破改革梗阻、确保改革落实。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位于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的海北州刚察县,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普氏原羚的栖息地之一。由于相关路段未设置明显警示标牌和限速设施,车辆与羚羊相撞事故频发。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法治护航。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与多部门协调沟通,推动建成我国首个普氏原羚生命保护通道。改革势如破竹,法治固本强基。检察公益诉讼范围不断拓展,监督“利剑”效能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彰显;加快完善监察法、推动反跨境腐败法立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关键少数”在改革中带头厉行法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为改革提供更坚实的支撑。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今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一系列新经验新做法写入法律,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循道而行,功成事遂。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到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更好应对风险挑战;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到制定学前教育法护佑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中国之治”的基石更巩固、效能更显著,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齐头并进,法治在改革推动中更加健全,改革在法治护航下更加有力,必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4 09:50:09

王振江出席“香港法律周2024”并作主题演讲

应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林定国司长邀请,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于2024年11月7日至9日赴香港参加“香港法律周2024”,在“法治:最好的营商环境”论坛开幕式上发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香港法律服务业取得新发展》主题演讲。2024年11月7日至9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出席“香港法律周2024”并作主题演讲。王振江强调,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责,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等方面积极探索,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政策水平,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切实促进香港司法法律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人才连接贡献法治力量。在港期间,王振江与林定国司长及香港法律界人士就面对新的风险挑战如何发挥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优势,尤其是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展座谈交流,出席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启动仪式,并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调研。【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3 09:40:52

王振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港会面

11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会面,就双方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谈。王振江表示,去年以来,司法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进一步推进内地与香港在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等共同关心的议题多次交换意见,形成许多共识成果。特别是面对新的风险挑战,将进一步与香港司法法律界就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服务开放等问题深入交流,助力香港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李家超对司法部一行到访香港表示诚挚欢迎,并衷心感谢司法部对香港发展和大湾区建设的大力支持,希望双方携手应对外部的风险挑战,进一步支持香港打造争议解决服务优选地,特别是发挥香港为国家“走出去”企业提供仲裁服务的优势,共同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2 18:15:33

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第二期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

10月28日至11月1日,第二期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共有来自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市(区、县)的14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明征出席结业式并讲话。此次培训班是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培训班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新任务、民法典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视角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专题,多维度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同时,运用现场教学、学员交流、结构化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学员深化认识、开拓视野、相互借鉴。学员们一致表示,培训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成效明显,对于进一步提升各地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学习培训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不断开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1-08 09:35:43

陈文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强调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 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5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陈文清指出,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要按照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要求,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有关功能,全流程完善群众诉求的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陈文清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和综治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平台搭建、数据贯通等工作,推动各种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入驻综治中心后,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王小洪、张军、应勇出席会议。【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7 09:43:59

海商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适当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1月4日,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贺荣就海商法修订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说明。贺荣介绍,这次修改准确把握海商实践发展的制度诉求,着力解决规则滞后、制度缺失等突出问题,增强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我国既是航运大国又是贸易大国的实际,合理平衡相关行业主体的权责配置,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统筹国内和国际,健全具有中国特色、顺应国际趋势的海商法律制度,更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现行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调整、规范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航运和贸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草案共16章311条,对现行海商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修订草案调整了现行海商法的适用范围,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同时,为解决因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民商事制度规则对内河货物运输行业发展和海事审判实践造成的困扰,修订草案规定内河货物运输参照适用本法关于国内海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修订草案适当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适当强化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更好平衡船货双方利益;细化承运人交付货物的规则要求等。另一方面,加大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力度,适当提高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并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进行责任保险,并明确人身伤亡赔偿请求可以直接向责任保险人提出。此外,适当提高船舶所有人、海难救助方对相关海事赔偿请求的赔偿责任限额,适当调整海上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适应航运单证电子化实际需要,修订草案增加“电子运输记录”一节,明确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运输记录与运输单证具有同等效力;承运人和托运人协商一致可以签发、使用电子运输记录;电子运输记录与运输单证之间可以互相转换等,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修订草案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增加“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一章,明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范围,规定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漏油船舶所有人承担,国家建立船舶油污损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同时,明确船长在防治和减少海洋环境污染方面的职责,规定海难救助的救助方和被救助方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免除其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损害的义务。【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6 16:13:13

仲裁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切实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

11月4日,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贺荣就仲裁法修订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说明。贺荣介绍,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2家仲裁委员会,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处理的纠纷涉及金融、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为服务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仲裁工作暴露出涉外制度缺乏、开放包容度不够、
发表时间:2024-11-06 15:48:20

第五次中德高级别安全对话在西安举行 陈文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新华社西安11月5日电4日,第五次中德高级别安全对话在西安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陈文清指出,今年4月,习近平主席会见朔尔茨总理并达成系列重要共识,为中德关系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今年是中德建立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中方愿同德方一道落实好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持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中德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陈文清表示,一年来,中德双方积极落实第四次高级别安全对话合作共识,取得一系列务实成果。中方遵照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愿与德方进一步深化执法安全合作,为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要发挥机制引领作用,聚焦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两国共同安全利益,维护两国关系合作主基调。德国总理府部长施密特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后,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与德国总理府有关负责人共同主持专业交流,中国外交部、工信部、公安部、安全部、人民银行与德方相关部门围绕反恐工作、网络与经济、地区热点问题、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会谈,并达成共识和成果。【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6 09:23:35

黄祎率团访问泰国、马来西亚

10月27日至11月3日,应泰国司法部和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邀请,司法部政治部主任黄祎率团访问两国,分别与泰司法部长塔威·索耸、马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库拉·赛格兰举行工作会谈,实地走访拜会两国国会、法学院校及司法研究机构、仲裁中心等,并同当地中资企业及商会进行座谈交流。司法部政治部主任黄祎与泰国司法部部长塔威·索耸会谈在与泰、马两国法律司法界人士会谈中,黄祎重点宣介了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以及司法部在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学教育、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系列举措,为深化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合作奠定良好基础,并与泰司法部长塔威·索耸就建立澜湄国家法律与司法交流合作机制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高度共识。司法部政治部主任黄祎与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及体制改革部副部长库拉·赛格兰会谈时的集体合影在同中资企业代表座谈中,代表团介绍了司法部立足职能保障“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有关举措,并围绕两国法治体系和法律环境差异给我企业带来的风险挑战进行了调研,主动对接各方法律服务需求,取得了良好效果。泰、马两国法律司法界人士均高度赞赏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纷纷表示愿与中国司法部加强联系、深化合作,更好服务各自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5 09:59:28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会见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会长赵国强一行

11月1日下午,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了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会长赵国强一行,就法治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11月1日下午,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了澳门法律工作者联合会会长赵国强一行。王振江强调,司法部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为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希望与澳门法联会在促进内地与澳门法律界交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深化务实合作。赵国强表示,澳门法联会将进一步促进澳门与内地司法法律界的交流,切实为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贡献法治力量。摄影:满博【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4-11-02 19: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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