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进行时丨尺素传厚望,习近平@青年学子

【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2-05-05 10:04:30

习近平向东帝汶当选总统奥尔塔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5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若泽·拉莫斯·奥尔塔,祝贺他当选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总统。习近平指出,中国和东帝汶建交20年来,两国务实合作日益深化,双边关系长足发展,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是大小国家平等相待、合作共赢的生动写照。我高度重视中东关系发展,愿同奥尔塔总统一道努力,推动中东睦邻友好、互信互利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迈上新台阶。【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2-05-05 10:03:26

近镜头丨一场跨越千年的对话

仲夏时节,墨西哥尤卡坦半岛骄阳如火。葱郁的丛林深处,巍峨的金字塔、庄严的神庙沉静矗立,仿佛居住在这里的玛雅人不是在千百年前,而是昨天才刚刚离去。2013年6月6日,奇琴伊察玛雅文明遗址迎来远道而来的宾客。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在时任墨西哥总统培尼亚夫妇陪同下前来参观。从羽蛇神金字塔到球戏场遗址、武士神庙,习近平主席漫步其间,仔细观看,不时询问。奇琴伊察始建于公元5世纪,曾是玛雅古国最繁华的城邦。担任讲解的墨西哥资深玛雅文明考古学家、乌斯马尔玛雅文明遗址负责人何塞·乌奇姆记得,他介绍玛雅人的传统仪式、球类运动历史及其表现形式时,习近平主席听得仔细,还问起遗址基座上的浮雕图案意义。讲到玛雅人对库库尔坎金字塔的崇拜时,乌奇姆提到相关元素与龙等中国元素相似之处,习近平主席兴致盎然。习近平主席同培尼亚从中墨源远流长的文化交流史,谈到两国文化远播四方、永葆活力的原因。习近平主席说:“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不同文明和文化只有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以开明开放的态度相互包容、和平相处,才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习近平主席对不同文化的浓厚兴趣给乌奇姆留下了深刻印象。2014年3月,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台上,习近平主席再次谈起访问奇琴伊察和中亚古城撒马尔罕的收获:“我深深感到,要了解各种文明的真谛,必须秉持平等、谦虚的态度。如果居高临下对待一种文明,不仅不能参透这种文明的奥妙,而且会与之格格不入。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傲慢和偏见是文明交流互鉴的最大障碍。”乌奇姆仔细聆听了那场演讲。习近平主席向世界阐明新时代中国的文明观,呼吁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这些话说到了乌奇姆的心坎里。在他印象里,很少见到其他大国领导人作出类似表态,尤其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样的场合。“一位国家领导人能像习近平一样,表达这类意向、作出这种表态,是非常令人钦佩的”。回忆起2013年那场“文明漫步”,乌奇姆至今难忘。习近平主席对文化遗产的关注、对不同文明的热忱让乌奇姆深有感触。“我们墨西哥人非常关注国家大量的考古遗址和文化传统。当我们问自己从哪里来时,我们会说自己来自一个千年文明。”在习近平主席推动下,中墨人文交流精彩纷呈,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卓有成效。两大古老文明交相辉映,跨越千年的对话正在书写新的篇章。2014年11月13日,习近平主席同来访的培尼亚总统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共同见证“玛雅:美的语言”文化展开幕。一件件精美文物,呈现玛雅文明的生命观、宇宙观和美学观,令人驻足沉思。乌奇姆和他的同事们一直关注中国的三星堆考古进展,他多次参加古蜀文明与玛雅文明主题专家交流研讨会,还曾实地探访三星堆。两国考古学家认为,三星堆和玛雅古国所处纬度相近,两种文明形成和发展的自然环境非常接近,因而具有相近的宇宙观。“三星堆居民和玛雅人曾仰望过同一片天空,数过相同的星星。”一名墨西哥考古学家曾动情地说。2021年3月,来自三星堆的黄金面具残片、青铜神树等大批新出土文物呈现在世人眼前。乌奇姆对中国同行运用的先进考古技术赞叹不已,他期待中国的经验、人才和技术能够赋能全球的文化遗产保护,也希望墨中继续携手守护人类共同的文明记忆和精神财富。总策划:傅华总监制:张宿堂策划:孙承斌陈二厚监制:赵承刘洁孙志平陈凯星霍小光赖向东樊华齐慧杰统筹:李忠发吴丹黄玥文字:韩梁吴昊朱雨博摄影:饶爱民音频:吴炜玲杨慕茜设计:焦旭锋殷哲伦马发展视觉:唐京伟郑立新协调:胡若晗王晓曈推广:李明赵鹏新华社第一工作室出品责任编辑:安勇
发表时间:2022-04-29 15:26:27

这类书,总书记为何“坚持一点一滴学”

“每年五四前后,这个时间我是留给青年人的,到年轻人中间和青年学生相处,到学校看看。”今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收藏着许多古籍,总书记在这里强调,深入挖掘古籍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总书记曾表示,自己在青少年时代也非常喜欢阅读中华文化典籍,坚持一点一滴学。直到现在,一有空就会拿起一本翻一翻,每次都觉得开卷有益。“中华文化源远流长
发表时间:2022-04-29 11:00:1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2022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深入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管理、合理设置、严格审批、动态调整、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创建示范活动,是指各地区各部门为提高政策落实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某项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采取必要的推动措施,动员组织相关地方或者单位开展创建,通过评估、验收等方式,对符合标准的对象以通报、命名、授牌等形式予以认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活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于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技术示范、改革试点工作,以及以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对象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创建示范活动。第四条中央和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经批准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市县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以及乡镇(街道)不得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社会组织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情况特殊的,可以由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程序报批后,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第五条创建示范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的创建示范活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由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的创建示范活动(以下简称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审批。第六条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创建示范活动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负责本地区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的审核和管理,及时将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设立、调整、变更情况报送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第七条创建示范活动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创建示范活动数量,特别是以城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为对象的创建示范活动的数量。不得在目录范围以外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第八条申请设立创建示范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二)对推动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政策落实、重点工作开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推广意义;(三)活动内容与主办单位职责一致,活动名称与创建示范活动内容相符合,不与已有创建示范活动重复;(四)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标准明确、操作性强;(五)提出推动创建、培育引导和示范推广措施,深入参与创建过程;(六)原则上应当安排一定的政策支持,经费来源和预算符合有关规定。第九条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的设立、调整或者变更,在每年3月底前按照归口分别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申请。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按照归口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提出申请。第十条申请设立创建示范活动应当提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理由依据、主办单位、创建对象或者范围、活动设置、创建数量、考评指标、评估周期、活动时限、具体措施、认定形式、监督管理、退出机制、经费来源等。已经批准保留的创建示范活动,调整或者变更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创建对象或者范围、活动设置、创建数量等,应当提出调整变更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但未经批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提出申请。创建示范活动原则上不再开展表彰活动,确需开展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十一条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审批,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将各地区各部门的请示转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理;(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初审意见;(三)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提出拟批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四)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将拟批复意见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申报单位;(五)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的审批,可以参照以上程序进行。情况特殊的,可以简化程序。第十二条创建示范活动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开展:(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创建示范活动通知,提出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二)动员组织。动员组织创建对象积极参与,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自愿申报参加创建工作。(三)推动创建。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符合资格的创建对象加强政策指导和培育引导,推动其在评估周期内达到考评指标要求。(四)评估验收。成立领导小组或者评审委员会,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开展评估验收,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五)组织公示。向社会公示评估验收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认定公布。对达标或者验收合格的对象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七)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创建示范经验做法,组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综合考评机制,统筹设置考评指标体系。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优化考评方法,注重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考评,加强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对已认定的创建示范对象,复查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取消资格,予以摘牌。第十四条创建示范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对创建对象给予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培育引导等措施,深入参与和指导监督,帮助和引导创建对象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第十五条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所需经费由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解决,不得额外追加预算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创建对象收取费用。第十六条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应当主动公开活动开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应当搭建查询和公示平台,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来信、网络等形式举报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以及创建示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第十七条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采取随机抽查、网上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适时开展对本地区本系统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创建示范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的内容。宣传、网信部门应当加强对创建示范活动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创建示范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监督。第十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对已完成创建任务且不再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同时提出撤销申请,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按照程序报批后予以撤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创建示范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报批后实施。对脱离中心任务、推动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创建示范活动,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按照程序报批后予以撤销。第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创建示范活动,不得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上述范围的创建示范活动。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宣传、网信、发展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采取责令停止开展活动、消除影响、约谈、公开曝光批评、纳入信用记录等方式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二)对未经批准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三)在创建示范活动中借机收费、变相收费或者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五)引发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加重基层负担,造成恶劣后果;(六)参与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七)在创建示范活动管理中存在违规审批、滥用职权、敷衍塞责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八)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第二十一条对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由主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令立即停止或者撤销创建示范活动。第二十二条各级党组织面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2-04-29 10:57:58

听总书记讲工匠精神

时代发展,需要大国工匠;迈向新征程,需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2022年4月27日,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之际,让我们一起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对工匠精神的生动阐释,对大国工匠的殷殷嘱托。文案:王优玲、樊曦视觉|编辑:杨文荣、包昱涵责任编辑:安勇
发表时间:2022-04-28 16:02:52

近镜头丨“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夕阳西垂,斜晖映照。甘肃兰州,一家“虚拟养老院”的养老餐厅,70多岁的邓惟贤进门、打卡、出票,熟练完成操作,粉条、鱼块、土豆丝、油麦菜、番茄炒蛋外加一份白米饭,他只需付8元钱。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曾来到这里,详细了解虚拟养老院的运行情况。“饭量够不够?”“卫生不卫生?”“全市有多少这样的餐厅?”他一一问来,还端起一盘热气腾腾的饭菜,送给就餐的老人,向老人们拜年,祝愿他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安享晚年。
发表时间:2022-04-28 15:58:02

习近平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

习近平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强调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向广大技能人才和劳动模范致以诚挚问候向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祝贺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27日上午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代表党中央向广大技能人才和劳
发表时间:2022-04-28 10:22:35

习近平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习近平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值此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召开之际,我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
发表时间:2022-04-28 10:21:19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任务,对“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总体性规划。《规划》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
发表时间:2022-04-28 1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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