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会见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

12月17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一行。双方就深化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等深入交流。贺荣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完善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加快提升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政策水平,与香港司法法律界共同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下一步,司法部将继续加强与香港律政司的沟通交流,聚焦强化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出台仲裁服务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推进大湾区律师联络服务、法律资讯等平台建设,在律师、仲裁、商事调解和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更多务实合作,为香港积极对接国家战略、促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林定国表示,希望深化与司法部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香港法律界专长,助力大湾区建设,促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司法部副部长李明征参加会见。【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18 10:23:08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释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些重要论述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改革和法治关系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立足职能狠抓改革任务落实,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刻理解把握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深刻阐明二者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必须牢牢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改革和法治的相互促动,不断完善各方面制度法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决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首位,强调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是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具体到法治层面,要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要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法律法规,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国家各方面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是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立场。《决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到法治层面,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要厚植为民情怀,出台政策文件、制定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办案等工作,都要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推进的改革;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决定》强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坚定道路自信、法治自信,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着眼解决现实问题,走自己的路,确保正确方向。具体到法治层面,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历史和文化传承、国情实际等因素决定的,既没有最优模式,也没有标准版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同时,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坚持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分别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决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改革和法治作出战略部署。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是战略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保障。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来展开,必须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具体到法治层面,要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新时代改革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法治建设成色更浓。《决定》将法治建设有机贯穿,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各领域改革,许多重要改革举措都涉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纂及相关授权、批准、配套、清理等工作,法治在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在法治下推进改革,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确保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新时代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深化改革很多举措都涉及法律规定。改革应当在法治之下有序、稳步推进,严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红线。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推进清理和修改废止;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程序提请作出授权,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通过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来实施。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更多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要依靠法治这个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增强改革的执行力和穿透力,确保社会在深化改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及时运用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通过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法治服务保障改革、改革推动完善法治的成功经验。每一次成功的改革都是一次成功的制度创新。要坚持改革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及时推进相关立法、上升为法律制度,使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重要内容。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破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要通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来实现。《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提出一系列全局性、系统性、开创性的重大改革举措,在广度和深度上对以往法治领域改革举措作了进一步拓展深化,明确了新征程法治建设的方向和重大任务。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法治置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内推进,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改革,同时把法治服务其他领域改革和法治自身改革贯通起来,实现改革举措相互配合、政策取向协同一致,更好破解改革难题,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效。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进一步优化立法模式,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满足实践所需。加强备案审查,提升审查质量和能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依法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在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建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力促进公正执法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作为整体来抓,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在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增效、提高法律服务质效和公信力上采取更多务实的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进一步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在做深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上形成更强合力,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在深化协同育人上采取有效措施,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加快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立足职能落实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相关任务。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供给,补齐急需领域制度短板,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在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在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上持续精准发力,维护好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10 10:01:58

奋进新征程 青春正当时——司法部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笔谈交流活动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为推动青年思想进步和提升理论素养的关键平台,承担着重要的使命。今年9月至11月,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司法部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各厅局和各直属单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奋进新征程青春正当时”为主题开展了笔谈交流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深入探讨与分享,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对当前形势的认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考,激发他们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贡献力量。各单位青年干部积极参与,共报送80余篇稿件,大家畅所欲言,共话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体悟感受。新时代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仅是理论上的深化,更是实践中的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司法部立法三局二级主任科员邱新国在笔谈交流中说:“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参与立法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只有坚持好、贯彻好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法律法规符合党中央精神、得到人民拥护。”“青年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必须坚定信念,站稳政治立场,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我们要坚定不移拥护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宋晨晨表示。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史凯也表示:“我会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在坚定信念、筑牢忠诚上见真章,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法治宣传中心管理七级职员高约西说:“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的重要要求,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阐释和舆论引导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司法部青年党员干部经过认真学习也产生了诸多思考。“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党中央再次以坚定的决心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向着改革的‘深水区’发起冲锋,这也激励着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学习三中全会部署、领略全会决定的丰富内涵。”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副处长范文嘉在交流中说,“我会思考如何破解行政执法中的难题、如何提高罪犯的改造效果、如何完善涉外立法体系等法治工作的重要课题。”司法部立法一局一级主任科员庄培彩说:“要把准立法工作的政治标尺,接好改革发展的接力棒,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要正确处理‘破’与‘立’、‘变’与‘不变’的关系。”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的精神过程中,司法部执法监督局一级主任科员李丹深有感触地写道:“乡镇(街道)是政府管理的神经末梢,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全会不仅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法治支撑,也引发我对‘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将力度和温度更好地结合’的思考。”改革不只有雷霆万钧、排山倒海,也有稳扎稳打、润物无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提出明确要求,对法律援助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法律援助中心青年干部施思道出自己的观点:“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工作不仅关乎个体权益的保护,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调解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制度。这对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二级主任科员丁子为表示,“我要加强专业学习,带着问题积极参与到基层调研中,着力解决调解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努力成为行家里手、业务骨干。”律师行业作为护航各行各业的法律端口,是为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支撑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调研部青年干部邵为说:“通过学习,我深刻理解到,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增强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对此,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普法宣传处四级调研员朱艺浩结合实际工作谈到:“我们普法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坚持普法为了人民、普法依靠人民,走好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被选派为驻村干部的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二级主任科员任澎、司法部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康月娇在笔谈交流活动中,分享了自己的感受。任澎说:“作为青年党员,我们必须立足职责岗位,练就过硬本领,成为法治工作的‘行家里手’。我要做到沉入基层一线,坚持学干结合,下得去村,不当‘稀客’,融得进村,不当‘看客’,办的了事,不当‘过客’。真正做出经得起时间、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为中国式现代化奉献青春热血。”“从机关到田间,我将时刻保持为民的真心,务实的担当、学习的劲头、吃苦的精神、自律的警醒,全身心投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作出更大贡献。”康月娇说。青年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此次笔谈交流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推动法治领域改革落实落地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4-12-09 10:14:19

全国律协举办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2024年业务交流会

11月30日至12月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在广州举办“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中心建设与律师行业发展”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承办、广东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支持、广州市律师协会协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永康、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作总结发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丽霞主持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致辞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仲裁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的重要部署。推进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中国特色仲裁实践创新,切实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商事调解、律师调解,有效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致辞会议指出,律师是仲裁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是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准确把握当前机遇和挑战,拓宽国际视野,加快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完善仲裁法律制度规则积极建言献策,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作总结发言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沈四宝,原最高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于明分别作“百花齐放,打造国际争端解决新高地”“仲裁案件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探析”主题发言。圆桌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仲裁助力新质生产力”“涉外和国际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及律师所发挥的作用”“律师调解事业面临的挑战及机遇”“青年律师在国际仲裁领域快速成长路径”和“仲裁与调解热点领域问题探讨”等专题进行交流发言。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及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企业和仲裁机构代表以及仲裁员、专家学者等近400人参加会议。【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4-12-05 10:09:15

“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揭晓

12月4日晚,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专题节目在央视播出,揭晓了10位“2024年度法治人物”和6位“致敬英雄”人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庆伟看望了“2024年度法治人物”以及“致敬英雄”人物家属和同事代表并出席专题节目。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邢博和中央政法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并陪同看望。张庆伟在看望“2024年度法治人物”及“致敬英雄”人物家属和同事时,勉励大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带头践行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当好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楷模,当好积极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的示范,当好服务建设法治中国的标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作出新贡献。他指出,希望各级各有关单位以“年度法治人物”揭晓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情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10位“2024年度法治人物”是: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政法委员王晶;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霍政欣;广东省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一级律师肖胜方;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二庭庭长丁宇翔;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刘玲;福建省泉州市反诈骗中心主任、三级高级警长陈焕林;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司法局党组成员、西村司法所所长魏官元;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副处长郑琦;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律明白人”金其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沙依巴克区法学会常务理事郭晓霞。6位“致敬英雄”人物是:韩旭辉,生前系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潘非琼,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邱建军,生前系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街汉兴派出所副所长;史礼海,生前系陕西省西乡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四级警长;夏琨,生前系吉林省临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冯奕奕,生前系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新生医院)副监狱长(副院长)、三级高级警长。据悉,“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以法治战线的优秀人物为载体,讲述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我国年度法治建设成就。截至目前,“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已成功举办24届,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4-12-05 10:01:14

全国律协举办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竞争法律师实务交流会

11月22日至23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在江苏常州举办竞争法律师实务交流会,会议由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州市律师协会协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薛济民、江苏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宇文洲、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宋毅和常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主任车捷主持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孙卫星列席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薛济民致辞会议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行政法规,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会议强调,律师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业务,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律师应当勇担时代使命、提升专业素质,凝聚公平竞争共识,展现参与竞争治理的智慧,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律师力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分别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中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最新立法执法实践”“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反垄断法热点问题分析”作主旨演讲。国务院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两位专家——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占江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教授,分别就“数字经济不正当竞争认定的商业道德标准”“竞争政策与法律新发展的思考”作主题分享。全国律协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委员、各省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领域从业律师和专家学者等围绕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两大专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27 09:29:17

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新成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政权法制史》出版发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展示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研究成果,深入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的阐释和研究,中国法治出版社于近日出版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政权法制史》一书。2023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法学理论研究,深入学习把握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经验。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加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教学宣传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为落实这项重要工作,打造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成果宣传新阵地,中国法治出版社邀请相关领域的重量级专家学者和主要研究机构策划推出“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丛书”,加强对红色法治资源的发掘,推动红色法治文化研究的成果转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政权法制史》(张希坡主编)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丛书”的首个分册。该书收集并整理了大量翔实的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与历史资料,对深入研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政权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和历史渊源具有重要意义。【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21 10:22:40

全国律协举办“提升法律顾问质效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业务交流会

11月9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与湖南省律师协会在湖南长沙联合举办“提升法律顾问质效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业务交流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工主持开幕式。全国律协监事会监事孙卫星列席会议。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分别专章部署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效,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会议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秦小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谢樟时分别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担当和作用”“工程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法务实践和前瞻”为题进行主题演讲,同时围绕企业法律顾问需求、城市更新法律顾问服务模式、生成式AI背景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升级与更新等主题进行了专题分享。全国律协、各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律师及其他各界法律人士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湖南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业委员会、长沙市律师协会承办会议。【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4-11-12 11:13:28

打好系列组合拳 党建赋能促发展——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推动行业党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抓实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全省律师做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和甘肃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对全省律师的致信要求,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涉外法治等各方面、各环节发挥职能作用,为法治甘肃建设贡献律师力量。落实“四项任务”铸律魂,把牢发展“方向盘”抓牢政治建设“硬任务”。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采取集体学习、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示范引领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坚持党的领导“硬要求”。督促全省各级律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协会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日常管理、律师执业等各环节。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是律协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举办的重要活动、落实的重大决策以及外出交流学习考察等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律师行业党委报告,确保全省律师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硬措施”。加强律师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开展律师队伍党史学习教育,利用甘肃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各地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及党员律师赴会宁、高台、南梁、哈达铺、两当等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性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光辉历史感召律师,引导全省律师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强化纪律教育“硬约束”。扎实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明纪清风”工程,从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律师各级党组织累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10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80余次,引导党员律师认认真真学纪、逐章逐条知纪,严守执业“三条底线”。扣住“三个环节”聚合力,统筹谋划抓落实行业党委统筹“面”上抓。高站位谋划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和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谋划部署“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六大工程”,研究制定24项具体措施,推动律师行业党建提升质效。定期召开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连续四年组织14个市州和省律协直属分会党总支、兰州新区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交流,比成绩、晒亮点、促发展。谋划提出2024年律师行业党建重点任务,逐条逐项推动落实。班子成员聚焦“线”上抓。推动选优配强省律师行业党委班子,设置省律师党委专职副书记,配齐党办工作力量。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政治责任,行业党委书记每年定期听取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协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年度述职,谈问题、压责任。结合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分工,确立班子成员市州行业党委联系点,督促指导各地抓实党建,形成党委抓总、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新格局。党支部书记紧盯“点”上抓。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压实党支部工作责任,督促全省律师行业紧盯“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六大工程”和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抓落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强化“三全举措”抓关键,重点发力夯基础全覆盖推进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建设,不断优化各级党组织班子和党建工作力量,全省14个市州全部设立市级律师行业党委,兰州新区律协设立党支部,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形覆盖”。坚持以点带面,持续加大标准化示范党支部创建力度,推进“五个规范”。2023年,两个律所党支部、3名个人被评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方位激活党建动能。着眼提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和组织凝聚力,聚焦党建、所建、团建、队建四位一体建设,创新开展党建活动,开展“党员律师微党课”“律师文化沙龙”等,丰富“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切实提升组织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全链条提升法律服务。坚持培训、引导、管理和帮扶全链条发力,以敦煌市国际会展中心为依托,推动挂牌设立国家级“一带一路”法治交流研究实践基地,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涉外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水平。坚持学思练同步、传帮带一体,强化党建工作和律师业务培训,加强青年律师教育管理,近三年累计培训律师1.2万余人次。坚持“引进来”“走出去”,举办或承办全国刑事业务发展交流促进会、第二届“敦煌税法论坛”,积极搭建甘肃律师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与天津、山东两省(区)律师协会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分批选派60名优秀青年律师前往天津、山东当地律所跟班学习,安排35家律师事务所“1对1”结对帮扶,内外联动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推进“四个聚焦”强保障,服务大局促发展聚焦依法行政“强参谋”。着眼法治甘肃建设,推荐律师担任各级党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依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有效保障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1300余名律师为全省1200余家党政机关、467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今年上半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9万件。聚焦营商环境“优服务”。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着眼构建“一核三带”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各项部署,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发展“问诊把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护商安商。2023年以来,全省606个律所专业团队走访各类民营企业5000余家,召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座谈会2000余场(次),开展“法治体检”8900多次,解答企业、员工法律问题咨询近6万人(次),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2.5万余份,排查企业经营风险1万余项。聚焦乡村振兴“促治理”。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紧盯土地流转、畜牧养殖、产业发展、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积极开展群众普法、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群众依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今年7月,495家律师事务所、12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4561名律师、16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省17422个村和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切实将法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聚焦主动创稳“保安全”。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深入开展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找准着力点、发力点,引导全省律师依法依规履行诉讼辩护代理职责,常态化选派律师赴各级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接待大厅值班,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探索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选派50名青年律师到25个县(区)司法局实践锻炼,以专业优势助推主动创稳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甘肃和谐稳定贡献律师力量。【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11 09:50:34

湖南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在长沙举行

11月4日,湖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在长沙举办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国雄主持报告会并讲话。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是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会议要求,全省律师行业要始终坚持深学细悟、内化于心,永葆对党的绝对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结合起来,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更好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始终坚持全员学习、全域覆盖,切实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持续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拓展深度、延伸广度,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宣传宣讲,切实把全会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讲到律师心坎里,凝聚起广大律师奋进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转化为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具体行动。要始终坚持笃信笃行、实干苦干,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发展。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谋划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抓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全会《决定》关于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提出的目标任务,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总结今年工作,精心谋划明年工作,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参加报告会人员表示,报告内容丰富、理论深刻、分析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用性,将认真消化吸收,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为推动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湖南省、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学员等300余人参加报告会。【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11-06 15: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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