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流程

一、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处理流程

(一)接待投诉案件。来电、来信投诉的,应当作好收发登记、转办和保管等工作。口头或者电话投诉的,要耐心接听,认真记录,并告知投诉人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来访投诉的,由投诉中心专人在接待室接待投诉,听取投诉人投诉事由,收取投诉信及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登记,就投诉案件处理流程等解答投诉人;(二)处理投诉案件。对符合受理范围的案件,以投诉转函的形式,及时转送被投诉人所属的省(区、市)律师协会处理;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案件,当场或者及时答复投诉人;(三)司法部交办、督办的投诉案件。中心及时向所属的省(区、市)律师协会转办、交办或者督办,必要时提交惩戒委员依规处理;(四)结案、存档。对处理完毕的案件,做结案处理,并对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二、网上投诉案件处理流程

全国律协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具体流程如下:(一)受理投诉案件。申请人网上投诉的,平台按被投诉人所属地,直接转交所属的省(区、市)律师协会进行处理,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二)处理投诉案件。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对接到全国律协转交的网上投诉案件,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同时上传全国律协相关网站;(三)督办投诉案件。全国律协投诉中心在平台直接跟踪、督办案件处理情况,及时提醒各省(区、市)律师协会依规进行处理;(四)案件归档。对处理完毕的案件,平台对案件材料自动归档,并可统计分析有关案件信息。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