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召开第二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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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上午,司法部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第二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对第一批6个省(区)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开展第二批14个省(区、市)试点工作作了动员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昌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司法协理员是协助开展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试点省份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试点省份司法行政机关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司法所面临的形势要求、司法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司法所队伍建设的现状三个维度,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试点工作中关于司法协理员职责定位、准入条件、数额核定、职业晋升、管理考核、经费保障等重点问题,确保试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要确保司法所队伍稳定,切实加强思想引导,确保现有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好司法协理员的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第一批6个试点省份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个试点省(区、市)司法厅(局)厅(局)长、分管厅(局)长,非试点省(区、市)司法厅(局)分管厅(局)长和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