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诉讼服务彰显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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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专门提到,要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切实将无障碍服务贯穿诉讼全流程。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我国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强残疾人权益法治保障,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人预防、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律法规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对进一步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既包括诉讼服务和审判场所等硬件设施,也包括网上立案、就地审理、上门调解等“软件”服务……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当事人参与诉讼,充分体现出对残疾人群体的重视和关爱,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传递了司法为民理念。

守望相助,弱有所扶。让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每个人都能方便参与诉讼,不仅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相信随着《意见》的落地落实,一定能顺应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他们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加便利、有爱无“碍”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