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律师 就应扶弱济危——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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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律师,我和老婆提了离婚,她死活不同意,我能起诉吗?”“美红姐,我家门口有个男人一直晃来晃去,戴着墨镜和口罩,背了一把榔头,你能帮我报警吗?”……丁美红的手机就像一部热线电话,在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走访她的一下午间,不断有人打来,缘由五花八门。她娴熟地安抚对方情绪,并帮忙解决问题。

对求助人来说,丁美红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也是贴心的知心大姐。在同仁看来,丁美红则是楷模,她身上有一系列让人艳羡的光环: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东方大律师等等。

作为一名侧重刑事辩护的律师,丁美红一直信奉前辈律师的一句话——真正的律师,必有赤子之心,纯正善良,扶弱济危,仗义执言。执业38年,她扎根崇明岛,承办了3100多起案件,在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做成精品的过程中,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心中的正义。

用心追求公平正义

时隔10年,丁美红仍记得第一次见到施某的场景。这个女人56岁,看着不到80斤,话很少,一直在抹眼泪。长相朴实的她,几天前用榔头敲死了丈夫。

被刑事拘留后,施某不愿讲述杀人原因,但愿意认罪,以命抵命。“我感觉很蹊跷,就去她的工作单位和邻里亲戚家调查。”丁美红说,没想到,不只全体村民,就连死者的哥哥、姐姐都说施某是个好人,希望能对她从轻发落。

原来,施某的丈夫张某是一个极其暴戾的人。结婚30多年来,施某饱受家庭暴力,用邻居的话来说就是“大肆殴打三六九,谩骂砸锅天天有”。2014年5月20日,孙子百日宴,张某不满妻子没有给自己拿两包烟,回家后狠狠殴打了她,还威逼她交出银行卡,施某在极度惊恐中用榔头敲死了丈夫。

“她虽然存在过错,但家暴行为才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丁美红说,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还没有出台,她查阅了大量理论资料,提出了施某以暴抗暴,激情行凶,属于“受虐妇女综合征”的典型爆发,应作为从轻情节加以考虑。

法院采纳了丁美红的意见,判处施某有期徒刑4年。该案的成功辩护及获得的轻判,在全国审判实践中属于首例。不久,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之司法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继出台。

回想起这个案件,丁美红很感慨:“我们读大学时就被教导,法律要朝着善良和正义的方向去解释。还受害者以公道,不仅关乎个体的权益,也关乎社会的健康发展。”

发挥所长精细办案

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丁美红就回到家乡崇明,成为一名律师。那是1986年,岛上只有不到20位律师,每位律师都要具备综合能力。丁美红热爱并侧重于刑事辩护,在培养自己综合法律服务能力的同时,形成了精细化辩护的办案风格。

2017年,检察机关指控崇明区的税收管理员王某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仅书面审核申请材料,导致某公司虚报残疾员工人数,获得退税福利,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245万余元,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丁美红认真研究了相关政策,认为可以进行无罪辩护。

“他怕无罪辩护风险太大,想态度好些,争取缓刑。但他的行为构不成玩忽职守罪,不进行无罪辩护就是我不负责。”丁美红说,她从退减税申请及审批的角度,提出民政管理部门对纳税人提供的材料具有前置审核权,但相关责任人员未对纳税人提供残疾职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核,而王某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这些前置审核权。按照税收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范,王某并不存在玩忽职守的行为,起诉书之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准许公诉机关撤回了起诉。“不枉不纵是刑事诉讼的任务和必然要求,无罪辩护对于公民和刑辩律师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丁美红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精细和有效的刑事辩护是刑辩律师应有的职业素养。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律师应是人民的律师,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是丁美红一直挂在心上的话。她常年关注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她结对帮困的多名学生已完成学业并走上了工作岗位。

作为区委、区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丁美红也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调处社会矛盾。2021年,崇明一个房产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而停止建设,业主上访,矛盾突出。丁美红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调处矛盾,为政府提供了9份专业法律意见书。她带领的律师团队经过与职能部门两年多的努力,终使项目全面复工。

多年来,丁美红坚持义务送法下乡,宣讲法律。她的课通俗易懂,加上以案释法,很受群众欢迎。有人称她是捍卫正义的法律卫士,也有人视她为援助弱者的正义之士,她却说:“这不过是律师的职责所在,我做的,都是分内之事。”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