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落实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关键之年。1月中旬,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推动政法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今年,司法行政系统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部署,以巡视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动力,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2
发表时间:2020-03-18 11:04:14

司法部、移民管理局:《条例》将广泛听取认真吸收公众意见

近日,司法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干部、居民和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讨论,发表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认为,通过赋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吸引人才、专业人士和域外资本参与本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许多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普遍做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
发表时间:2020-03-07 19:36:42

司法部印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

日前,司法部印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依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引》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现阶段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特点,统筹、整合本地法律服务资源,针对不同主体、不同阶段、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法律服务需求,部署、指导、组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平台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和项目,提供精准、有针对性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指引》强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跟进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和精准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对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实体平台的自身疫情防控和恢复执业进行科学评估、统筹安排,有条件地区要积极稳妥、逐步有序恢复执业。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广泛收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服务,及时回应、直接办理或有效转办,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实体平台要开通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所需公证、鉴定、仲裁服务需求以及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要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和公平性的前提下,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更加注重发挥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作用,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公证、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减免相关费用。《指引》提出在疫情期间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法律援助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为受援人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做好疫情期间不可抗力事项的公证证明和证据保全,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在合同履行、责任免除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服务,支持加强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公证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涉疫情医疗纠纷等鉴定工作,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组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等有关鉴定,全力支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推进互联网仲裁系统建设,加大仲裁调解工作力度,组织仲裁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针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及疫情后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分析,主动为企业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意见。责任编辑:LI
发表时间:2020-03-04 10:04:34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开展“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开展“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决定面向全国律师行业开展“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现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就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出点子、谋对策、提建议,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二、时间和方式(一)活动时间:为期1个月,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二)提交方式:在司法部官网和中国律师网开通“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专栏,律师登录网站专栏填报。三、重点内容建言献策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包括以下方面:(一)对党委政府依法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二)对完善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三)对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四)对疫情期间为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建议;(五)对健全完善疫情期间企业财税金融、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六)对疫情期间优化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建议;(七)对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城乡基层治理,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意见建议;(八)对疫情期间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建议;(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其他意见建议。四、相关要求(一)相关意见建议可以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名义提交,也可以各地律师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名义提交。鼓励律师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二)相关意见建议应当从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有事实、有法律依据,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三)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全国律协组建以律师行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体的建言献策工作组,对律师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梳理研究后,提出立法修法或者政策举措建议,以适当方式向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反馈。(四)全国律协负责组织评选优秀意见建议,评选出一批质量高特别是被立法机关或有关部门采纳的意见建议,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20年2月28日【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0-02-28 15: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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