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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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落实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关键之年。1月中旬,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推动政法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

今年,司法行政系统将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部署,以巡视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动力,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明确任务、理清台账,继续推出一批改革重要举措和亮点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坚持结果导向,聚焦重点,努力强化制度执行力,抓好改革部署落实落地。

一、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2020年改革重点任务

一是制定出台《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今年以来,着眼于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根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分工方案和责任分解表要求,司法部研究制定出台了《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共57项改革举措。一方面,持续推进改革重点任务。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刑事执行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法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另一方面,坚持以民为本。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将公证体制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仲裁制度建设等作为今年司法行政改革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公证体制改革发展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指导监管;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规则;规范仲裁发展秩序,制定仲裁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提高仲裁公信力,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是印发《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亮点工作台账》。着眼于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司法部研究制定《2020年司法行政改革亮点工作台账》,着力打造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切实获得感的司法行政改革七项亮点工作。主要包括: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努力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一体服务、精准服务,助力扶贫攻坚,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努力满足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修订“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围绕培养造就“五个过硬”政法机关领导干部队伍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着力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监狱、戒毒所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建立健全与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党建工作制度,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统领。

二是加强行政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起草工作。认真评估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创新备案审查机制,组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广泛听取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等对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县两级落实到位,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动出台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三是健全完善刑事执行制度机制。继续深化监狱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狱制度,严格规范监狱执法活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完善司法行政戒毒制度,建立戒毒执法管理平台,进一步健全戒毒工作流程标准。

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相关部署要求,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健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积极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法出台,制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促进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完善律师管理制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工作,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立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研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快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推动落实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五是加大干警职业保障力度。研究建立司法行政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受害保障救济机制,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干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奖励规定。

三、创新方式方法,狠抓改革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配合支持中央改革办、中央司改办持续开展专项督察、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涉及跨部门的改革任务,改革任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推动改革顺利推进。对于重点改革任务,通过司法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专门听取汇报、司法部改革办双月报督办、健全改革落实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等方式督促落实。对于改革政策任务目标明确、需要各司法厅(局)抓紧落实的改革任务,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等,各地要增强主动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促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认真总结推广改革典型经验。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试点工作,以及在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等改革亮点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同时,加大改革亮点工作推广力度,及时挖掘、提升各地司法行政改革的有益经验,适时向社会发布改革亮点工作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单位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不断强化改革新举措的宣传解读。持之以恒地传递司法行政改革的正能量。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和解读改革新举措,宣传推广改革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亟需的重点改革事项、人民群众和基层广大干警期盼的重要改革举措,进行专题宣传解读,努力营造司法行政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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