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就《农村公路条例》答记者问

2025年7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3号国务院令,公布《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近日,司法部、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在内的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高治理能力,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464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4.5%,形成了遍布农村、连接城乡的农村公路网络,农村地区出行难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与此同时,当前农村公路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挑战,特别是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总体偏低,路网质量有待提升,管理养护短板较多,安全保障亟需加强,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制定农村公路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提供保障和支撑。问: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三点:一是立足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准确把握农村公路定位,体现农村公路特色,适应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二是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提高农村公路路网质量、加强管理养护、提高运营水平、强化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制度衔接,处理好《条例》与《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问:《条例》如何体现支持和保障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要求?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条例》将支持和保障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作为立法重点。在发展导向上,《条例》规定,农村公路是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发展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与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关要求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坚持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并重,逐步完善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安全适用、便捷高效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在责任落实上,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发展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相关工作;国务院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监督。在要素保障上,明确农村公路发展资金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由其承担的农村公路发展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支持、引导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用地保障方面,规定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土地和空间使用的合理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统筹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用地管理要求。问:《条例》如何推动农村公路路网质量提升?答:针对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总体偏低、路网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条例》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推动路网提档升级、优化结构;路网密度不足的偏远山区、边疆地区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有序推进路网延伸,提高路网通达水平。二是明确新建农村公路应当符合规定的公路技术等级要求;现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农村公路应当升级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三是明确农村公路建设选用的具体技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结合地形条件、预计交通流量等因素确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与农村公路特点相适应的技术等级及其技术指标体系。问:《条例》从哪些方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答:农村公路线路长、分布广,管理养护工作难度较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推动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管理方面,明确村道建筑控制区范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划定,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管理;要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的治理力度;针对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建设工程重型载货汽车将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等造成农村公路损坏的情形,要求建设单位与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明确根据农村公路保护管理需要,可以在农村公路沿线设置相应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养护方面,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并明确了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的组织实施主体;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沿线农村居民参与,鼓励、引导专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问:《条例》在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答:为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制度。一是针对农村公路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要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桥梁隧道、穿村过镇等路段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二是针对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保障和防灾抗灾能力建设,组织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的责任。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沿线居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居民交通安全和爱路护路意识。问:《条例》如何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方面的作用?答:为了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更好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方面的作用,《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与国道、省道建设衔接协调,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的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实现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同时,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激励机制,加快农村货运物流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促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问: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有关方面还将开展哪些工作?答: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的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及时制修订《条例》配套规章制度,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发展农村公路的立法和政策体系,进一步细化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三是加强指导监督,指导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统筹研究解决《条例》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7-23 15:38:55

吉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召开2024年工作交流会商第一次会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四方会商”机制,聚焦共同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首次工作会商会议精神,6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召开2024年工作交流会商第一次会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徐家新指出,加强政法单位之间会商机制建设,是促进推动法治建设,彰显法治自信的重要举措。这次建立的“四方会商”机制,对于全省强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凝聚法治共识,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律师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四方”要携手共同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畅通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途径,强化信息技术应用为律师参与诉讼赋能,加强互动交流活动开展,推进与律师队伍共同进步、共同发展。要共同在服务大局上同向发力,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庭外矛盾化解、判后答疑释明、协助依法执行、法治宣传教育、信访公开听证等工作,在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吉林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尹伊君指出,这次“四方会商”是吉林省法、检、司、律四家深化协作配合、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务实举措,对于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的交流协作具有示范和引领意义。检察机关要以本次会商为契机,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同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同向而行、携手努力、形成合力,更好服务法治吉林建设。要依法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深化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构建“亲”“清”检律关系,持续落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同堂培训等工作,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刘川指出,建立“四方会商”机制将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产生深远的政治影响。要建好用好“四方会商”机制,为法治吉林建设汇聚更强合力。要以更专业的律师调解,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更高质效法律援助,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以更健全的机制,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亲”“清”关系。要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切实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律师队伍,引领、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会上,吉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许柏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宝,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松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包晓莲、王丹波、朱大勇、孙柏松、武晓飞五名律师代表发言。【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06-28 10:28: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建引领 守正创新 推动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成立党支部,2012年成立党委,是一家全国性、综合性规模大所。近年来,德恒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引导广大律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德恒所党委3次荣获“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1年,德恒
发表时间:2024-02-27 15:14:38

坚持“首善标准” 推动帮扶长效化——北京积极参与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工作综述

203人(次)北京律师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9家北京律所在西藏“无律师县”开设分所,292名西部律师通过“西部律师研修计划”来京学习,58家北京律师事务所结对帮扶四川、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所……多年来,北京律师行业在西部地区公益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培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近两年,在推动无律师县设立分所、东中西部对口帮扶等工作中,北京律师行业走在前、做表率,积极动员部署,以“首善标准”
发表时间:2024-02-06 11:26:09

党建引领注入源头活水 务实创新铸就专业服务——记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该所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专业强所、服务兴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让党建工作成为融会于心、付诸于行的律所文化,引领各项工作整体向好、稳中有进。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汇聚稳健发展的动力之源圣义所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律所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眼发挥律所职能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创新形成了党建带所建“1+456工作法”。即一个引领:确立以党支
发表时间:2024-01-18 17:27:32

把握“四条线” 交出新答卷——深圳律师行业积极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行业的殷殷期盼。深圳律师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站稳人民律师的根本立场,心怀“国之大者”,勇担社会责任,坚持务实开放创新的特区精神,以专业优势服务深圳“双区”中心工作大局,以高水平法律服务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讲政治、顾大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主航线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
发表时间:2024-01-16 10:05:16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

1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持续深化三方沟通协商协作机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道军,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李安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黄海龙强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建立沟通协商工作机
发表时间:2023-12-25 10:06:27

宁夏举办“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成果汇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11月30日,宁夏举办“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成果汇报会。宁夏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任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工商联,五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代表参加会议。成果汇报会从党建引领行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民营企业、
发表时间:2023-12-07 10:08:41

坚守人民立场 践行为民宗旨——长沙律师行业积极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长沙律师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多措并举做实做细律师引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引导广大律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努力建设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党建引领聚合力人民律师有作为明确工作
发表时间:2023-11-06 17:50:33

政治统领党建引领 忠诚担当履行使命——甘肃律师行业推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走深走实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折射出的是广大律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信念品格,是执业道路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为民帮困解难的公益援助、服务发展大局的时代担当。自“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律师的“五点希望”,按照“讲政治、抓党建,强作风、促发展”的要求,创新载体、强化举措,引导广大律师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学思想、铸律魂,强服务、解
发表时间:2023-10-11 1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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