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事务所成立“民法典百人宣讲团”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一部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的民法典正朝我们走来,它不仅是一份“民事权利宣言书”,还将成为我们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护身符”。而让民法典切实发挥作用,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法律工作者,国浩律师宣传好这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自然责无旁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后第一时间,国浩公益法律委员会联合国浩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国浩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发起组建“民法典百人宣讲
发表时间:2020-06-03 11:00:43

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之际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化,意味着它的基础性、集成性;这是新中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1260个法条,对应着细致入微的民生关切;这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7编和附则,构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会堂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
发表时间:2020-05-31 10:41:35

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

共和国法治建设,迎来了历史性的一刻——2020年5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新华社记者丁海涛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热烈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久久回荡。5年磨一剑,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开启中国民事法律新时代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一个民族的不懈奋进。重庆,嘉陵江畔,歌乐山下。近百岁高龄的法学家金平,清晰记得自己亲历的新中国三次民法起草工作。“第一次是1954年,第二次是1962年,第三次是1979年。”金平说,“必须承认,只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深入人心,民法典才具备成功编纂的条件。”中国民事法律的前进脚步从未停歇。改革开放以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出台,民事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完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亿万人民砥砺奋进,开辟新的航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经济发展行稳致远,要靠民法制度调整关系、维护秩序;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需要民法制度立规明矩、激浊扬清;法治建设劈波斩浪,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这无疑是我们国家民法史上一个突破性的节点。”白发苍苍的金平回想彼时,仍难掩激动,“只有这个时代,才能诞生我们自己的民法典。”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编纂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民法典,离不开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思想指引。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自始至终,民法典编纂工作都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负责人说,根据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立法机关确立了“编纂式立法”这一重要理念。——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不是简单的“麻袋装土豆”,而要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我们圆满完成民法典编纂的决定性因素。”全程参与本次民法典编纂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透露,不少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争议,都是党中央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拍板解决。源于风车水磨时代的《法国民法典》,因其对现代民法制度的“启蒙”而著称。来自工业化社会初期的《德国民法典》,以其逻辑严谨、体系周密而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民法典如何呼应时代,为人类法治文明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欲茂其枝,必深其根。这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民族精神融入民法典,引领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事异时移,法随时变。这是一部充分体现时代特点的民法典——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破解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矛盾冲突,强化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与时俱进,为解决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中国智慧。民为邦本,法系根基。这是一部有效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破解高空抛物坠物难题,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聚焦百姓关切,强化保护人民权利,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在法律体系中,如果说宪法是天空中高扬的旗帜,那么民法就是大地上坚实的脚步。”孙宪忠说,“每一步也许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让整个国家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场新时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2020年2月,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关键阶段。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焦急地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反映有儿童因为家长被隔离而无人照顾的问题,并建议对相关制度作出完善。今年两会上,陈海仪惊喜地发现,她的建议已经在立法中得到回应。民法典结合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把对被监护人的保护网织得更密。一部民法典,映射一个国家的立法水平。时间回溯到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结合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现状,一开始就明确了“两步走”的规划。“‘两步走’是民法典成功编纂的重要保障。”孙宪忠说,首先制定民法总则,调整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等重要内容,属于大的创新。然后对其他现行民事法律进行整合修订,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创新”与“整合”协调搭配,让民法典在最大程度保持民事法律制度连续、稳定的前提下,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开放性,有效回应时代要求。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民法典编纂顺利迈出第一步。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亮相。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多次进行拆分审议。广袤的神州大地,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编纂民法典,寻求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基本规范的广泛共识,必须扑下身子,倾听民声。——开门立法,求得社会共识“最大公约数”。2020年1月,一场关于民法典草案的意见征询会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居民各抒己见,与立法机关面对面交流。“大家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也切实感受到国家法治的不断进步。”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卞小林说。全国人大常委会10次审议,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针对意见反映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专门召开座谈会……一场广泛而热烈的“民法典大讨论”,成为法治中国的靓丽风景。——深入实际,让人民的法典更接地气、更具实效。通过代表工作广纳民意,2019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涉及民法典编纂的议案32件;选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等重点问题,专程奔赴有代表性的地方调研;针对物业纠纷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走访小区、居委会……立法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吸纳各方意见,让立法理念与社会发展同步,法律条文与百姓期盼同频。2019年12月,由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来的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展现在世人眼前。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大家认为,草案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反映了人民意愿,体现了民法基本原理、基本精神和民事活动的内在规律。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禁止物业公司用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针对地面塌陷伤人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公安等机关对高空抛物坠物的调查责任;……民法典的画卷上,立法者们秉持“人民至上”理念,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民权利,在“民”与“法”之间彰显为民情怀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个人隐私边界日益模糊。试衣间可能暗藏“第三只眼”,手机被骚扰电话轰炸,照片被人肆意丑化……互联网时代,法律能否更好保护你我权利?翻开民法典,“人格权”一编格外引人注目。明确“隐私”的定义,完善对肖像权的保护,确立器官捐献基本规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独立成编被认为是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和重大创新,将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升到了新高度。人们也许不知道,在民法典编纂之初,对于“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曾有过一番激烈的讨论——有人提出,要最大限度体现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必须通过单独的分编对人格权的类型和保护措施作出全面规定。也有人认为,民法典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通过总则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有关规定即可实现。“无论是哪一种意见,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要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只是立法形式有分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说,“立足于破解人格权保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全面保护,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将人格权独立为一编。”——这是关乎14亿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权利宣言”。从呱呱坠地享受百般关爱,到两鬓如霜儿孙绕膝;从清晨迎接第一缕阳光,到下班回家休息打开电视,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受法律规制,受法律保护。享受天伦之乐,却不知孩子几岁能打酱油?民法典总则编告诉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已经从10岁调整为8岁。迎来“乔迁之喜”,却遭遇蛮横物业?民法典合同编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更好保障业主权利。暮年想修改遗嘱,却已无力前往公证处?民法典继承编增加了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也不再效力优先。……“民法典的编纂以‘保护民事主体权利’作为主线,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可谓事无巨细。”石宏介绍,编纂民法典,把现行民法中已经滞后的规定找出来加以完善,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更好维护人民权益。——这是镌刻在字里行间的“人民情怀”。去世亲人的照片被人恶意损毁,珍藏多年的书籍被借走后“一去不返”……遭遇物质与心灵的双重创伤时,法律能否给出解决办法?民法典作出回应: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这代表着法律从注重物质保护,向精神权益、人格权益的保护拓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如此评价。从总则编明确规定胎儿利益保护,到婚姻家庭编加大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再到继承编强调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对个人权利实现“从出生到坟墓”的全面保护,是民事法律的价值归属,更是民法典的鲜明态度。——这是贯穿始终的精神脉络。立足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聚焦百姓身边“堵点”“痛点”,民法典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回应公众对性骚扰行为的深恶痛绝,明确有关认定标准和单位制止性骚扰的义务。聚焦各界反映强烈的“霸座”“抢方向盘”现象,细化客运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法律界人士感慨,民法典把对人身权、人格权的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利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5月的深圳,观澜河畔绿荫葱葱。我国首个民法主题公园建设如火如荼。规划图上,悬浮的“民法环”舒展于树影之间,巍然矗立的民法纪年轴标记出民法发展史……法者,治之端也。伴随着民法典表决通过,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即将走进你我生活,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挥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从民法到民法典,一个“典”字折射出整个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近年来,不少进城务工农民遇到了新问题:“家中承包地闲置,能否‘出租’出去进行农业生产?”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吸收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规定,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为“三权分置”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打牢法律基础。“这是一个巨大进步,有助于用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好激发农村社会活力。”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说。民法典是权利的宣言,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从体现交易自由,到强调契约精神;从设立“特别法人”,到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民法典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明确民商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惩罚性赔偿,为基因胚胎科研活动划定规范,确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紧扣时代脉搏,有效增强民事法律规范的时代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一部民法典,熔铸中华民族的“精气神”。今年两会期间,一段“修空调小哥徒手爬上6楼救女童”视频广泛流传,令许多人赞叹;“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法院公正判决得到网友点赞……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不会让仗义出手者陷入法律与道德困境。民法典鼓励见义勇为,明确减免救助人责任,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编纂民法典,诠释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厚重的民法典,1200多个条文之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庄重醒目。区别于西方民法典的价值理念,我国民法典清晰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价值内核之中。对禁止结婚的情形作出完善,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设立离婚冷静期……以民法典为纲,将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扬传承。“树立优良家风”写进法律,弘扬家庭美德;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减少遗产纠纷……民法典托举“家”的温暖,用千万个家庭“小幸福”融汇成国家民族“大和谐”。为解决小区纠纷提供法律依据,维护和谐邻里关系;规定“自助行为”制度,引导社会成员合理维权;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护无过错方权益……民法典树立鲜明导向,引领公序良俗,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全面修典,不止于立法,更在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人们注意到,今年的两高报告均提出,要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对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的青年学生来说,学习民法典不仅是一次普法的过程,更有利于树立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教授谢资清说,建议各行各业尽快开展学习民法典的活动,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各司其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缘法求道,道立国坚。以民为本,循法而治。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治丰碑。责任编辑:LI
发表时间:2020-05-29 17:54:17

从民法总则到民法典草案:中国民法制度将迎新时代

民法,社会生活的记载与表达。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我国的民法制度也将迎来民法典时代。一部民法典,提升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中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蹄疾步稳:民法典立法之路一步一个脚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为编纂民法典提出了很多议案、建议和立法报告,倾注了大量心血。“大会临近,心情激动。”孙宪忠经历了从表决通过民法总则到民法典草案“合体”亮相,仿佛看到小树苗正在成长为参天大树。时光回溯到2014年10月,编纂民法典——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这一重大立法任务。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第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民法典的编纂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具有纲领性作用的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定,统领各分编,因此广受关注。2016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3月,民法典编纂完成了关键的“第一步”。作为中国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8月,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包括6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此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2019年12月23日,“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一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摆放在与会人员面前。7编加附则、84章、1260个条文……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制定的民法总则终于“合体”面世。编、分编、章、节……厚重的草案文本中,体例结构的“大树”枝繁叶茂。“草案‘合体’,标志着民法典编纂进入收官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说:“民法典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适应发展:民法典编纂要把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好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纠纷……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要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从国家发展看,我国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化社会并存。因此,编纂民法典被喻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2016年,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之前,我国已修改婚姻法,出台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为编纂工作打下基础。法随时变。民法典立法适应发展、与时俱进。“编纂民法典,既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性整合、修改完善,既需要保持现行法律的稳定性,也需要适应新情况进行适当的立、改、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立法体系化、科学化整合,消除立法中的矛盾,使现行民法制度成为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律系统。”孙宪忠说。从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到强化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从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到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从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到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从人格权独立成编强调维护公民人格尊严,到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等;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禁止性骚扰,到解决高空抛物难题,保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法律中作出规定。民法典立法,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现行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孙宪忠说,体系化和科学化的法律制度可以把治国理念,转化为可以操作的规范,然后借助于立法,把这些理念变为具体的法律条文,使公民得以遵守,使司法者得以运用,从而落实对国家的治理。以人民为中心:让民法典更好保护人民权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2020年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的数字,可见民法典立法的参与之广。民法典草案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普遍认为,编纂民法典,以法典化方式确认、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取得的法治成果,充分彰显、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优势。岳仲明透露,公众提出了很多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意见:建议明确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建议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建议对居住权制度作进一步完善;建议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对有关条款的表述进行研究;建议对胁迫婚姻的撤销,规定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撤销权;建议增加试收养规定;建议降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痛点难点问题,是民法典编纂牢牢把握的关键所在。“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建议。”岳仲明说。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立法机关努力倾听人民心声、聚焦社会热点问题,让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传统优秀法律文化与现代民事法律规范融合,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立法全过程。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许,正在向我们走来。责任编辑:LI
发表时间:2020-05-21 11:41:37

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设立“筑梦基金”助青年律师成长

青年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未来,是律师行业的未来。疫情当下,青年律师时处创业艰难时期,迫切需要扶持,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为真正实现“做一家有温度的律师事务所”的愿景,新昀嘉兰全体合伙人在当下困难时期,毅然决定在事务所设立“筑梦基金”。“筑梦基金”主要针对本所入职不满三年的一体化平台的青年律师,为他们提供免息最高额5万元的贷款,贷款最长期限24个月。该贷款可以帮助新昀嘉兰新入职且收入不足以实现自身梦想的年轻人尽早实现梦想,不让年轻人为了生
发表时间:2020-05-05 10:51:22

12309中国检察网增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

“12309中国检察网”在首页增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3月23日,全国检察机关办事服务综合门户“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在首页显著位置增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在12309热线服务电话设置接听、分流和处置专席,专门受理律师提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的控告申诉案件。“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客户端同步上线。这是继2019年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律师来访“绿色通道”之后,最高检为畅通律师诉求渠道、方便律师控告申诉搭建的新平台。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各地律师除通过传统的来信来访外,可以在执业权利受到侵犯或阻碍后通过拨打12309热线电话(区号+12309)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脑PC端、微信公众号、APP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确保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据悉,在2019年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的基础上,今年最高检仍将继续推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针对律师反映强烈的会见难、阅卷难、辩护难和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收集证据权、庭审质证权等受到侵犯和阻碍问题,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通过扎扎实实办案把保障律师权利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入。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巩固和加强值班律师参与接访的制度建设。在今年开展的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工作中,举行公开听证的将邀请律师参与,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化解矛盾的作用。最高检还将及时收集、发现、宣传各地好的做法,发布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挂牌督办一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扫码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扫码下载“12309中国检察网”手机客户端:延伸阅读: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于2019年9月16日正式上线,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今年,为了完善平台功能,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联系相关律师,听取意见和建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李学辉律师就提出了《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作用》的建议,经检察机关研究后采纳了李学辉律师的部分建议,3月23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增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区”,在12309热线服务电话设置接听、分流和处置专席,专门受理律师提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的控告申诉案件。平台自运行以来,检察机关本着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形成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附:李学辉律师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作用》的建议稿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厅: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法律能否正确实施,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能否顺利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中央政法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性文件,一些地方政法部门也联合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性文件。为了系统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该《规定》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分四个层次设置了救济机制,即投诉机制、申诉控告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贵厅作为最高检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主要部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包括全国律协在内的部门协会做了大量探索性工作,常见的刑事案件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辩护难等问题得到很大改善,同时,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权等也得到较大程度的落实。总体看来,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好转,但也还存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不完善、保障不够充分的问题,举例如下: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过于紧张,律师需要连夜排队,并且限制律师会见次数和会见时间。第二,辩护律师书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关不同意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不以书面形式答复并说明理由。第三,办案机关在变更强制措施时,通常不接受保证人,只接受保证金。有些部门随意没收或者长时间不退还保证金,甚至采取威胁措施让交纳保证金的人不敢主张退还保证金。第四,办案机关随意解释和扩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第五,即使法官忙,法院也不愿意出具律师调查令,即使出具律师调查令,相关机构、部门认可度也不高。第六,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争夺管辖权,该回避的不回避,欺负外地当事人和外地律师。在最高法调整级别管辖以后(省级高法一审原则上50亿门槛),问题将更加突出。第七,无法提供电子化阅卷的办案机关,收取律师的材料工本费不开具发票且缺乏同一标准,随意性过大。第八,法官为了结案率,让律师动员当事人撤回起诉或者撤回执行申请,法官考核结束以后重新立案或者重新申请执行。第九,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案件庭审流于形式,无正当理由限制旁听人员范围和人数。第十,某些办案机关在安检时,将律师等同当事人,甚至歧视性安检,未将律师与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同等对待。第十一,限制律师助理(律师、实习律师)协助会见、协助开庭等,甚至连立案都不允许。如此等等。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的监督作用,建议如下:第一,在更大范围、以更大力度,让律师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特别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职能。第二,各级检察机关在网站公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电话、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进一步拓宽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渠道。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尝试在最高检设置全国统一的律师维权保障投诉、控告申诉电话。最高检统一记录律师执业权利求助线索并及时跟进。第三,检察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尤其微信、微博、网站等渠道,搜集律师执业权利投诉、申诉、控告信息,依职权启动律师执业权利监督程序。第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沟通,建立律师执业权利监督专门通道,一旦发生律师维权事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第五,检察机关对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经调查核实后要求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拒不纠正或者累纠累犯的,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移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相关责任人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第六,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工作,下级检察机关可以请求上级检察机关介入指导,上级检察机关可以要求下级检察机关移送正在办理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案件。第七,检察机关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案件,及时通报监督进展和监督结果,扩大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律师群体中的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影响力。上述建议,敬请参考。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李学辉律师二0二0年二月十七日【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0-03-23 11:54:57

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抗疫工作纪实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全国蔓延,各省纷纷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神明似乎给我们开了个玩笑,为喧闹的人间按下了暂停键。当绝大多数人以居家方式配合政府的抗疫响应时,智桥律师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规范自己,通过各种形式,配合抗疫工作的有利推进。用绵薄之力,谱写抗疫攻坚特殊篇章。前线,我们是尖刀班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月11日,吉安市红十字会紧急向社会召集志愿者,搬运受赠物资。朋友圈这条不起眼的求援信息,引起了中共吉安市智桥律师事
发表时间:2020-03-17 21:32:05

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0 年第一次(扩大)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厅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律师行业返岗复业工作,加快一季度重点项目实施,3月13日下午,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0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武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政法委、省厅党委相关会议精神,通报前一段时间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审议了《江苏省律师行业党委
发表时间:2020-03-14 21:15:44

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热血”抗疫

为积极响应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委、安顺市律协号召,为支援疫情防控提供血液保证,3月4日,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及党支部特发出“无偿献血续航生命力量为爱伸手传承蕴诚风范”爱心献血倡议,倡议书一经发出,全所人员纷纷热情报名献血活动。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经律所初步筛选,共20名志愿者同志符合献血要求。3月11日上午,该所20名志愿者来到安顺市中心血站登记献血。经过血站献血前检查,其中4名同事符合献血标准,并成功捐献血液1400cc。其它没有
发表时间:2020-03-11 15:05:52

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回乡参加疫情防控纪实

2020年1月24日,春节期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突发,贵州省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所在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回家过春节的君跃所律师宋帮龙在老家贵州省威宁县观风海镇沙子村,配合村里领导组织全村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持续12天,自2020年2月5日开始至2020年2月16日政府通知无需再封村堵路结束。疫情防控工作正式开启第一天身为中共党员的宋帮龙律师,和村里领导一起
发表时间:2020-02-19 15: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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