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发表时间:2025-03-11 10:20:58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自试点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表示,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阎建国在调研中了解到,随着公益诉讼实践的深入发展,检察公益诉讼在立法层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了其制度价值的充分发挥。他认为,“最大的问题是检察公益诉讼缺乏一部专门且系统的法律,这就导致实践中不同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在适用法律时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增加了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此外,公益诉讼调查取证难度大、与其他机关协作机制不完善等也都是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务之急是要完善立法体系,推动制定专门的检察公益诉讼法。”阎建国建议,整合现有的分散在各部门法中的公益诉讼条款,消除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益诉讼的实体法规定,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采用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除了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外,对新兴领域的公益诉讼受案范围作出前瞻性规定。
当问及如何解决证据获取难题时,阎建国建议,建立公益诉讼专业技术支持体系。一方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专业培训等方式,提高检察人员对专业领域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另一方面,建立与专业鉴定机构的合作机制,设立公益诉讼鉴定专家库,对涉及公益诉讼的鉴定事项进行集中管理和调配。
“在完善协作机制方面,还是要通过专门立法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其他司法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协作职责和程序,做好制度设计,确保可操作性。”阎建国进一步建议,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平台,线索移送机制,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等,加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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