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照亮农民工权益保护之路
- 发表时间:2021-01-08 10:13:17
2020年7月31日,田某某等26人来到山西省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焦急地向工作人员述说事情的原委。
原来,2020年初,陕西西安某公司在高平市河西镇官庄村高平高铁东站承包工程,雇佣田某某等人为其施工,施工完成后给他们打下工资欠条,之后支付过部分人员工资,尚欠13万余元未支付。
田某某等人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韩某,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款项,韩某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无奈之下,他们来到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听了田某某等人的叙述,了解到他们均为农民,收入微薄,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田某某等人的经济状况,当场对案件进行受理,指派山西炎焱律师事务所律师焦春花、司钰清共同承办此案。
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和田某某等人进行了详细交谈,摸清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考虑到当时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众多,两名律师商量后,希望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更快更好地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两名律师多次联系韩某,向对方讲明国家对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支持及法律保护力度,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与对方沟通,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并支付田某某等人所欠工资。8月11日,韩某在两名律师的见证下与当事人代表田某某、冯某某达成协议,并及时履行。拿到欠款后的田某某等人十分感动,一个劲儿地向承办律师和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马军告诉记者,山西省对农民工案件优先指派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实行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先行办理,后补手续,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同时,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在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拓宽农民工维权渠道,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外,山西省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知识进工地、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与人社部门合作,在施工工地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其中晋城市在全市100余个工地设置告示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利。
农民工是美丽城市的建设者,是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努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像一盏明灯和一团火焰,照亮了农民工权益保护之路。
云南省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不断改进指派方式,指派擅长办理农民工案件的律师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积极推行点援制、推广组建专业化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提高农民工案件办理专业化服务水平。同时,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方便农民工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2020年以来,云南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505件,受援人达到1.2万人,让农民工不再‘流汗、流血又流泪’。”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朱睿告诉记者。
广东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打造“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亮点。
广东省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向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普遍组建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律师库,安排精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赔偿等劳动争议专业知识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2020年1月至10月,广东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33011件,农民工受援人数为50319人。”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局长黄东翔告诉记者。
江苏省司法厅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2020年年初组织“助力农民工”专项服务活动91场,参与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办理农民工、困难职工等劳动者维权案件60068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量87.2%。
山东省司法厅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系列活动,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我省每年结合年终岁尾农民工欠薪高发期,部署开展农民工‘治欠讨薪’专项行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普遍采取异地受理、全域通办等惠民措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从优从快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处长董敬贵告诉记者,截至2020年10月,山东省共受理农民工案件21842件,受援农民工达2.1万人。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