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金色谷地的法律使者——记“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张勇
- 发表时间:2022-08-08 15:11:00
践行使命,毅然选择知难而进
2021年7月,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勇深受法律援助志愿者们先进事迹的影响,主动请缨并通过选拔如愿成为了一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来到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谈到为什么想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时,张勇律师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入党十周年,希望在这个特别的日子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了这个选择,他放弃了陪伴出生不足7个月的儿子、放弃了优越的工作环境和正在上升期的业务,来到青海高原工作。在这里,陌生的工作环境以及气候、语言和生活习俗的差异,对来自南方的张勇而言都是不小的考验。虽然张勇深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任重道远,但是他更看重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希望用自身言行努力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
尽心尽责,积极维护合法权益
在同仁市近9个月的时间里,张勇先后代理法律援助案件63起,平均每月接受咨询40-50人(次)。他虽然是“90后”,但是已经有了8年的执业经验,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认真的办案态度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
2021年10月,张勇代理了夏某交通事故案。案件当事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需要尽快通过诉讼拿到赔偿款,以进行后续的治疗。因为夏某病历资料不规范而无法认定其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用,这直接导致法院调解失败,诉讼进程受阻,急需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而当事人却迟迟无法筹措到鉴定费用。面对鉴定机构的交费催告以及法院多次要求交费的通知,张勇灵活运用诉讼技巧,通过先予执行程序让当事人先拿到部分费用以支付鉴定费,保证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确保了当事人的主张有据可依。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3万多元的医疗费,张勇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8万余元的赔偿款。
麝属于国家濒危、珍贵的重点保护动物,具有重要生态、科研和药用价值。马麝属麝科中的一级保护动物,在青海省有分布。在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被告人马某在朋友的多次请求之下,帮助朋友捕杀3只马麝,取麝香为朋友妻子治病。马某知道麝香是名贵药材但却不清楚马麝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更不知刑法对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规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张勇一方面给当事人普及刑法相关法律知识、司法解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黄南州当地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另一方面也为其讲述了珍贵野生动物对生态平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帮助其树立起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当事人在和张勇充分沟通后也十分后悔,自愿认罪认罚,诚恳悔罪,最终争取到了从宽处理。
勇挑重担,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
2021年7月下旬,张勇来到同仁市法援中心的第二周,一名当事人来申请法律援助。经询问得知,该案除了在地方具有重大影响之外,犯罪嫌疑人当时对案件事实不予认可。法援中心接受援助申请后,张勇主动请缨承办该案。
“其实刚承办该案的时候心理压力也是很大的,一方面自己对当地宗教习俗一无所知,担心办案过程中会触碰到忌讳事宜,另一方面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不予认可,使双方对案件本身产生较大争议,办理难度也是很大的”,张勇回想当时的办案过程时说道。
接受指派后,张勇多次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扎某某,同时从检察院调取了全部案件证据材料并详细阅卷。他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对法律的理解,从全案证据看,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公诉机关审查案件后初步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四年半,经过与犯罪嫌疑人多次沟通和释法,扎某某最终认罪认罚。同时,扎某某的家属也在张勇的建议下给予受害人赔偿并取得谅解,最终法院对扎某某定罪量刑三年。
“1+1”法律援助志愿者们在有效补充当地律师资源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为诸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加有利的判决。
今年1月,娘某某和其父母来到同仁市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据了解,娘某某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将驾驶自卸货车停在道路右侧清扫作业的马某某撞倒,造成自己受伤、马某某受伤(后死亡)的交通事故。娘某某负主责、马某某负次责。该案发生后,马某某的法定继承人依法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娘某某及其母亲共同支付赔偿款约49万元。
由于当时娘某某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加之语言不通及法律意识淡薄,娘某某及其母亲并未参与一审诉讼。一审判决下达后娘某某及其母亲对案件结果不服,尤其是对马某某的死亡原因提出了异议。张勇经审查认为该案已过了上诉期限,只能通过申请再审主张权利。由于当事人资料欠缺,张勇到一审法院调取了全部案件材料,之后陆续到黄南州人民医院、同仁市交警队、隆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取相关证据,代理了该案的再审工作。
热心公益,积极投身普法宣传
随着接触的当事人越来越多,张勇也愈发意识到普法教育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只有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学法、懂法,才能让他们更好地遵法、守法、用法,法律援助工作才能更加顺利地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也会在当事人与律师的有效沟通和互信中逐渐提高。
今年3月,张勇先后到5所小学开展“新学期法治教育第一堂课”活动、到隆务清真大寺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对未成年人和宗教人士进行积极、正向引导,共赠送发放藏汉双语法律书籍1260余册,法治宣传品600余份。
2021年7月到2022年3月间,张勇参加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牧区、女性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各类普法宣传、讲座26场(次),制作各类宣传讲座课件20余份,累计受众4000多人(次)。张勇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身普法宣传工作,荣获铜陵市2021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最美志愿者”称号。
关注未来,努力做好传帮带
“志愿律师真正的价值并不在于你办了多少案件,更重要的是能帮助当地法律服务人员提高办案能力。”在谈到志愿律师作用的发挥时,张勇如是说。
为了做好传帮带,张勇指导、规范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代书等行为。为了更好地做好文书代写工作,张勇结合最高法文书格式的要求,建立了民事诉状、强制执行申请等需要代写的法律文书模板,统一格式要求;推广案例检索工具和办公软件等应用。推荐更多地使用Excel等办公软件,减少纸质版台账,并就如何使用开展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推荐使用多种法律工具。张勇推荐了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Alpha等工具,并提供自己的账户给大家使用,帮助当地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提高法条检索和案例检索的能力。
张勇在个人工作总结中这样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经常思考能为服务地留下一点什么”。一批又一批像张勇这样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用自己的执着坚守、专业素养和满腔热情在雪域高原踏雪留痕,给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留下了长效的积极影响,为当地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我们相信,“1+1”法律援助志愿者们也终将在援助他人的过程中成就更好的自己。
【作者: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局】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