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书写“两大奇迹”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杨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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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杨春雷。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领域改革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杨春雷: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政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为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显著加强。出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完善政法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更加完善。

二是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全面优化。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在地方设立4个知识产权法院、3个金融法院、3个互联网法院,专业化办案水平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基本形成。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推进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国家安全机关完成垂直管理体制改革。重新组建司法行政机关,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三是执法司法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根据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性质特点,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职级序列、国家安全职级序列。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因地制宜实行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

四是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实现重塑。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破解长期以来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问题。完善政法机关之间相互制约制度,制定实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执法司法权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五是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体系加快形成。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让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有效保护社会公益。

六是人权司法保障取得长足进步。推动废止9个死刑罪名,平稳废止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纠正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冤错案件。深化监狱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社区矫正法,刑罚执行制度不断健全。出台法律援助法,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

七是政法服务便民程度大幅提高。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数量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记者:全会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对此,中央政法委将采取哪些务实举措?

杨春雷: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专章对“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系统部署,这是乘势而进、接续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又一次动员,为我们做好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政法委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聚焦国家更加安全。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落实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立足政法职能,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坚持“管发展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有效防范重点领域涉稳风险。推动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防止小问题经过网络催化演变成大风险,严防网络空间问题演变为政治安全问题。

二是聚焦社会更加有序。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强化“打”的震慑,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走私偷渡和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着力提高打击跨境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和跨国跨境跨地区犯罪的能力。筑牢“防”的屏障,聚焦重大活动、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加强巡防巡控和社会面管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新路子,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落实“管”的措施,分类施策、精准细致做好相关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三是聚焦治理更加有效。发挥政法职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固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有益经验,聚焦婚恋邻里、经济金融、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常态化、滚动式开展全方位排查,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解纷方式的作用,把各类矛盾纠纷都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化解,更好发挥法律的定分止争作用。坚持依法维护社会秩序,首先把群众的合法诉求依法保护到位,对穷尽法律手段后仍然聚众滋事、挑头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坚决依法查处,坚持维权与维稳的辩证统一,确保良好的社会秩序。

四是聚焦人民更加满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综治中心和入驻单位的职能权责,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的运行程序,对群众各类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确保群众的事情有人办、依法办,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体系,推动落实重大案件回溯问责机制,压实各方责任,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全会强调,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如何通过改革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杨春雷: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与“魂”。政法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机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学习研究、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监督问责等全流程体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推动健全地方党委定期研究政法工作制度,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是加强党的思想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夯实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强化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和政法干警学习培训,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三是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建设,严格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完善政法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和能上能下制度,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和重要专业领域干部战略性培养使用。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四是提升党委政法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党委政法委职责配置,围绕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统筹政法领域改革、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等职责,优化机构运行体系,切实增强领导力和执行力。健全党委政法委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司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监督管理政法工作制度机制。优化党委政法委工作方式,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依照“三定”规定履职、依照法制办事、依照岗位责任落实,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推动完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