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九字诀”
- 发表时间:2023-10-07 17:51:45
怎样才算一个好的刑辩律师?做一个什么样的刑辩律师?这是我从法官转型做律师后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也是经常被律师朋友问及的一个问题。
在进入律师队伍之前,我曾经有过近20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历,工作中自然少不了与刑辩律师打交道,那时我就对刑辩律师该有的样子有了自己的看法。
从事律师工作之后,我对刑事辩护又有了新的认识,深刻地感受到刑事辩护不仅是一项技术,而且是一种艺术。在律师业务中,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最重大的利益,与当事人在其人生最为困难的时候相遇,考验着律师的品行。刑辩律师需要有勇有谋,洞明世事、练达人情。也就是说,一名合格的刑辩律师需要有良好的品行、精湛的技能、通达的智慧,做到“行得正、辩得准、拎得清”。
行得正
刑辩律师的工作是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刑辩律师自身品行过硬是一个基础条件,应当做到正义凛然、光明磊落。
行得正,才能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从接洽谈案到办理案件,都是双方互动交流的过程。从专业性上说,律师具有优势,但能否做到坦诚相待至关重要。在接谈案件的过程中,不可乘人之危,不可故弄玄虚,不可误导引诱,更不可坑蒙拐骗,而应以坦诚审慎的态度说真话、办实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敢于担当,依规如实分析案情,释明诉讼流程,研判案件走向,不利用信息、专业优势糊弄委托人,不把难题甩给委托人。在案件办结之后,客观分析案件结果,总结办案得失,提出后续建议,不邀功、不甩锅。
行得正,才能得到司法人员的尊重。刑辩律师需要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打交道,代表委托人或者以律师的名义与办案人员沟通。顺畅有效的沟通有助于了解办案机关的办案思路,有助于充分表达辩护意见,争取好的辩护效果。但是,沟通要建立在相互信任与尊重的基础上。刑辩律师的人品是否可靠、作风是否正派,往往影响着办案效果。当刑辩律师与办案人员打交道时,在态度上应不卑不亢,在陈述时应有理有据,在困境中应不折不挠,在争执时应有收有放。
行得正,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价值。刑辩律师的存在价值不仅在于直接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还在于通过自己的执业行为为社会进步尤其是法治建设作出贡献。这就需要律师通过严谨的作风引领社会风气,塑造法律人的良好形象。“为人辩冤白谤乃天下第一公理”,刑辩律师职责特殊,要为弱势者、蒙冤者、权利受到践踏者伸张呼吁,这自然需要正义作为支撑。如果刑辩律师自身不过硬,则无法得到群众的认可,感召力也大打折扣,办案的效果也难以保障。
辩得准
专业性是刑辩律师的立身之本。在刑事辩护工作中,不排除在法庭辩护之外借力其他路径从而争取更好的效果。但前提是律师能够准确把握案情,找准辩护要点,形成正确的辩护思路,做到精准辩护。
辩得准,才能有底。律师在研判案情的基础上,对案件有精准的判断,找准了辩护点,就有了明确的辩护方向。辩护律师对自己的辩护观点能否得到采纳以及得到何种程度的采纳,心中也会更有底。刑辩律师能够做到精准辩护,把握要点则理直气壮、底气十足;反之,如果自己对案件的辩护要点一知半解、辩护思路摇摆不定,则难以给委托人带来安定感。
辩得准,才能有谋。刑事辩护考验律师的综合素质,如果说“辩得准”需要有“智”,那么“辩得好”还需要有“谋”,需要有较好的辩护方法和策略。形式服从于内容,采用何种方法、实施何种策略,都是建立在辩护思路正确的基础之上,离开正确的辩护思路,就很难有好的表达方式。
辩得准,才能有效。辩护的目的在于说服司法人员,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的过程,就是一个实现辩护效果的过程。即使最终基于各种原因没有采纳辩护意见,也会对案件产生正面的影响。
如何才能辩得准,怎样才能实现有效辩护,是我一直关注的问题。当前,刑事立法逐步完善,辩护律师更应以扎实的法学功底、准确的案情掌控、正确的辩护思路、得当的辩护方法赢得最佳的辩护效果。
要想辩得准,三个要素不可缺少。
一是知识储备。案件的每一个辩点,都是一个乃至于多个法学知识点。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提出的每一个观点,不论是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都需要有对应的法律规范和法学理论作为支撑。法学知识储备不足,难以敏锐发现问题从而形成辩点,难以根据案情的需要及时调整辩护思路,难以对司法人员的行为做出及时的回应。
二是案情掌控。每一个案件都是具体的,也是独特的。只有吃透案情,才能正确评判。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律师占有的资料不同,对案情掌控程度不同,但都要穷尽一切可能,尽最大努力获得更多信息。案件没有研究透彻,不仅辩护意见难以确定,而且在辩护的过程中也会信心不足,心态上就会输分。
三是经验积累。法学是实践性科学,刑事辩护更是讲究经验的艺术。每办理或者经历一起案件,都是积累经验、汲取教训的过程,都值得总结和反思。通过大量实务经验的积累,律师的思路更清晰,心中更有谱。对于初入行的刑辩律师而言,适宜于从相对简单的案件办起,或者与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团办案,实现优势互补。
拎得清
相较于其他律师业务,刑事辩护的政治性强、敏感度高、容错率低。辩护效果如何,不单单取决于律师的辩护能力,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刑辩律师具有“拎得清”的心态和能力,从容睿智应对辩护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对社会形势拎得清。刑事司法活动与社会形势具有密切关联性,律师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能就案论案,而应当把个案放在社会大背景下去考量,既看微观,也看宏观。辩护律师需要关注特定时期的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政策,从而正确适而用法律。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需要审时度势、把握时机,在恰当的时候做恰当的事。
对轻重缓急拎得清。在刑事辩护过程中,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社会关系,辩护律师需要分得清重点,学会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刑事辩护的核心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律师以结果为导向,一切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能争取就争取、该克制则克制,避免意气用事,拎得清孰轻孰重、孰缓孰急。
对成败得失拎得清。只要接受了委托,律师都希望能给委托人带来好的结果,但律师又难以掌控案件最终结果。对此,律师需要有良好的心态对待诉讼结果,即便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也要跳出结果看结果。对于好的结果,要扪心自问自己作出了多少贡献;对于坏的结果,要反思自己是否付出了努力、是否做到了极致。对于自己已经尽力的结果,既要放下,也要放不下。放下的是心境,泰然处之;放不下的是案件,从长计议。
拎得清是一种境界,走在拎得清的路上没有终点。要做到拎得清,需要从多方面培养。一是格局,能够从更高的视角看待问题;二是修养,能够以良好的心态处理问题;三是阅历,历千帆尝冷暖,在自渡中自悟。
行得正,是一种品行;辩得准,是一种技能;拎得清,是一种智慧。三者结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对得起委托人的每一份信任,是刑辩律师永恒的追求。
【作者:臧德胜,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