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向边疆海岛的“金凤凰”——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胡开凤
- 发表时间:2023-02-15 10:12:56
一头利落的短发,说起话来轻声细语,但和蔼中又透着坚定与自信。她是一名执业律师,本来可以享受更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但她偏偏选择了常年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从此与清贫和奉献相伴。14载法援路,她从不曾后悔过。
今年57岁的胡开凤,眼睛里一直闪烁着年轻人特有的光彩,或许这就是公益带给她的力量。
回顾自己执业以来的风雨历程,她由衷地说:“人到中年能够从事律师工作是命运的眷顾,所以我想用我的所学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2017年7月,胡开凤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授予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5月,她荣获宜昌市“五一劳动奖章”;2019年12月,她荣获宜昌市依法治市办、宜昌市司法局联合颁发的“十大法治人物”;2022年9月,她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称号。
不惑之年“攻下”法考,踏上公益之路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那年她43岁,凭借着近20年的国企工作经验,胡开凤很快适应了律师工作。然而正当业务做得风生水起时,她却作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实现她的“公益梦”。
从那时起,胡开凤开始在宜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值班期间的工作大多是解答来电、来访人员的法律咨询,遇到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她二话不说,尽心尽责地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办。这期间,她一共办理了20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她说:“我一直有一个公益梦,当看到那些困难群众在我的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心里很踏实。”
跋山涉水,为民情怀播撒边疆
2016年,为了实现她的“公益梦”,51岁的胡开凤又作出一个决定——她打算到西部去做一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
尽管家人不支持、亲戚朋友不理解,但她坚持公益的初心却没有丝毫动摇。她报名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毅然决然地前往律师资源相对缺乏的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播洒法治之光。她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克拉玛依市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是一座茫茫戈壁滩上因石油而兴建的年轻城市。全市执业律师只有50多人,而乌尔禾区距克拉玛依市有一百多公里,市区的律师难以顾及到这里。
刚到乌尔禾,胡开凤就立即“投入战斗”,马不停蹄地开始工作。没过多久,她就在当地小有名气了:“有问题找胡律师”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她的办公室成了群众接待室,手机号码成了咨询热线,不能按时吃饭、到点无法下班也成为常态。尽管如此,胡开凤不仅没有怨言,反而乐在其中。
马某某将100多只羊委托给村民巴音某某代为放牧,6个月后收回羊群时,马某某却发现少了30只羊,便多次找对方理论,双方的纠纷不断升级。
胡开凤刚到乌尔禾区展开法援工作没几天,马某某就向她反映了这起纠纷。胡开凤意识到,对于牧民而言,30只羊的价值不是一个小数目,她立即答应马某某去了解一下情况。随后,她来到巴音某某家中,与其就这起纠纷的详情进行沟通。
原来在当地,村民把要委托放牧的羊做好记号后,交给牧羊人去放牧;牧羊人收到羊后,会记录下交付的数量、时间等信息,等到冬季牧羊回来后,村民拿着记有交付数量的纸条来领取自己做了记号的羊,并按数量向牧羊人支付牧羊费。马某某的纸条上仅记载了129这个数字,再没有其他信息,巴音某某不承认这是当年的牧羊数量。
胡开凤认为,既然纸条是双方牧羊的凭据,那么突破口就应当在这张纸条上。她让巴音某某把记录着所有牧羊数量的记录本拿出来,她在记录本上发现了数字129,这时巴音某某不得不承认少交付了30只羊的事实。鉴于牧羊中会产生自然损耗,马某某要求对方归还20只羊,巴音某某答应后,胡开凤为他们拟好和解协议,并约定了交接羊的具体时间,双方签字确认,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为期一年的志愿法律服务工作中,胡开凤共办理了78起法律援助案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21人(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场,审查合同11份,她还参与了政府信访接待、纠纷调处及房屋征收等工作。
再踏征程,将法律服务送进乌蒙山区
在胡开凤看来,虽然个人的力量有限,但只要努力去做实事,就能给他人带来温暖和幸福。2017年她再次背上行囊,来到贵州省岑巩县。
在岑巩县的这一年,她的手机不曾关过机,随时接受群众电话咨询,针对当地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答疑释惑。
2017年12月31日,周某某驾车将杨某某撞倒,经责任事故认定,周某某应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某被送医救治,由此产生了巨额医疗费用。杨某某家庭贫困,根本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然而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垫付了近十万元医疗费后,就不再进行垫付,杨某某家属向岑巩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胡开凤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杨某某提供法律援助。胡开凤认为,为了解决救治受援人的医疗费问题,本案可以对受援人因交通事故受到的损害赔偿分阶段进行诉讼。她立即着手准备起诉,就受援人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被受理后,胡开凤向法官讲明了受援人命悬一线的危难,希望法院开辟“生命通道”尽快审结此案,挽救生命垂危的受援人。法院迅速确定开庭日期,案件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就作出了判决。拿到判决后,胡开凤立即拟好先予执行申请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她多次与执行庭庭长沟通,请求加大执行力度。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保险公司终于将先予执行的费用支付给受援人家属,缓解了杨某某救治的燃眉之急。
在法院、医院和胡开凤律师的合力帮助下,2018年4月17日,昏迷了4个多月的杨某某终于苏醒。胡开凤欣慰地说:“我的每一次援手,也许会改变受援人的人生轨迹,每思及此,我就觉得自己的坚持是有价值的。”
三赴法援,在南国海岛传播法治信仰
2019年5月,胡开凤再次提交了申请,希望能够继续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年7月,她再次如愿以偿作为志愿律师远赴海南省琼海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就在胡开凤来到琼海开展法援工作后不久,她就代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小何涉嫌寻衅滋事罪,法援中心指派胡开凤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胡开凤了解到,小何12岁时父母先后过世,他由年迈的祖父母抚养。在胡开凤看来,小何的不幸让人同情,他受人指使实施犯罪行为源于其不懂法。于是她在会见小何时,除了法律法规的宣讲外,还从思想上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她认为,像小何这样的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关爱和正确的引导比惩罚更重要。
会见后,胡开凤联系了小何的姑姑,希望姑姑在他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更多关爱。案件代理过程中胡开凤提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且被告人小何自愿认罪认罚,依法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经过与公诉人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3年的志愿法律服务中,胡开凤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7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多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4起,为农民工讨回了工资,为触电身亡的受害人家属拿到了赔偿款……
3年里,她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举办普法专题讲座30余场,为一万多名群众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她用专业知识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也传递着她的爱心和正能量。
结束3年法援工作回到宜昌后,胡开凤继续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她主动向宜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请缨,要求担任中心的志愿值班律师,每周抽出固定时间到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
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她追逐的梦想,律师的责任与担当是她前行的动力。
胡开凤真诚地说:“每个人都有爱心,但不是每个人都有适当的机会奉献爱心。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特别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让我们律师找到了奉献爱心的渠道。作为一名律师,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维护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我感到十分光荣。”
如今,57岁的胡开凤仍然在法律援助志愿之路上笃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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