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位推动 融合发力 多措并举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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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融合发力

多措并举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湖北省司法厅

近年来,湖北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不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律师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律师辩护制度,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全省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辩护率从66.36%提升至99.36%,律师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

一、坚持高位推动,不断提升认识高度。深刻领会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协调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纳入省委重点改革项目,作为全省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统筹推进。司法厅党委知责明责、勇于担责,多次召开党委会、推进会、督办会、专题会,部署压茬落实工作措施。联合省高院、省高检制定《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时间、范围、要求等内容。截至目前,全省13个地级行政区域、110个县级行政区域实现审判阶段律师刑辩全覆盖,294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

二、坚持融合发力,有效拓宽覆盖深度。一是在流程上实现全覆盖。试点工作之初,湖北就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从程序设计上向前延伸至审查起诉环节,实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到申诉、再审阶段全流程的刑事辩护全覆盖。二是在资源上实现全统筹。打造全省统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受理平台,组织律师统一进驻,采取网上统一指派和律师网上志愿申请受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资源不均衡等问题。根据不同案件种类,按照律师专业特点进行指派,确保犯罪嫌疑人获得最佳辩护。三是在监管上实现全过程。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搭建沟通平台,定期征询意见、查阅律师工作台账,实现刑辩律师动态化管理。加强对律师承办案件的业务指导,建立当事人回访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和案件旁听制度,有效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试点指导监督。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定期会商联络机制,对各地推进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认罪认罚工作中落实刑辩全覆盖的实施细则,出台《湖北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指引(试行)》。二是强化律师权利保障。规范和保障看守所律师会见,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会同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建立省市两级联络员制度,推进检律信息共享,试行律师全省范围内网上阅卷。三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联系协调财政部门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动态调整、足额到位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资金用于保障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基本上实现经费保障水平与律师办案工作需要相适应。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