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务市场现状分析——以知识产权律师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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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知识产权法律的颁布,到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至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又出现哪些新的变化,申请人应该如何面对知识产权、如何选择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这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最为关心的话题。

一、逐步取消专利资助是为了提高专利质量 

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1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明确: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打击未取得专利代理资质的黑代理活动。

2008-2020年,政府为鼓励专利申请数量发放了大量的财政补贴,虽然使得知识产权一词成为人们熟知的词汇,但是也导致产生了一些“垃圾专利”。有的专利申请是在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技术交底材料的情况下,由执笔人杜撰而成。申请人认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是不需要花钱的,其作用就是套取政府财政补贴,此类现象已经悖离建立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

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以“公开技术方案”换取有限的专有期限,期满后专利技术方案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从而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必要的成本如年费,是促使专利权人实现技术转化的动力。专利权人如果利用专利的专有性甚至无法赚取申请专利、维持专利的成本,申请专利就是亏本的事情。这时,专利制度是希望他放弃专利权的,因为他守着专有权不做产品,社会就无法受惠。所以,笔者认为“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是我国专利政策回归本质的开始,是追求高质量专利的开始,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版本升级。

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不高,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意义重大 

在专利侵权司法判决书中,经常可见3万元、5万元的判赔金额。目前专利侵权赔偿金额普遍不高是客观事实,也是现实中多种客观因素决定的。现阶段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然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

一是专利申请质量需提升。近期,新能源汽车电池领域的某龙头企业提起了四个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最终结果为四个涉案专利全部被宣告无效。该龙头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有足够的财务预算可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却导致如此尴尬的局面。对于质量不高的专利,即使司法上可以认定专利侵权,如果判决赔偿金额过高也是对社会的不公平。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水平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侵权二审统一归口审理,目的之一也是要统一全国的审判标准。又如“法院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与“国家知识产权对于外观专利设计无效的认定标准”如何匹配?在这种矛盾客观存在的环境下,适当降低侵权判决赔偿金额或许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随着界定侵权的标准越来越科学,判决专利侵权赔偿金额逐步提高也是必然发生的。

即使专利侵权赔偿金额不高,但是认定构成专利侵权的被告还是要停止侵权的。享有先进技术专有权的专利权人可以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通过向市场提供优质产品获得利润空间。

作为一家中小企业,应该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笔者的建议是:潜心研发,追求撰文质量,选好代理机构。

过去十年,一些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五花八门。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行动宗旨,才能把知识产权管理的事务做好。未来申请专利只需坚持一个目的——保护创新,因为你无法用一个不具有创造性的专利吓唬竞争对手,也没有人会看到你的企业拥有500个专利就出高价收购。某灯具企业研发了一款LED火焰灯,申请了不少专利。但是由于研发成果撰写质量的问题,专利并未起到有效的保护。后来该款灯具成为爆款,数家上市公司曾经联络企业收购或者专利许可问题,具有收购意向的上市公司摸清其专利后全部不了了之。因此,企业需努力地去做研发,获得的研发成果应当注意以高质量的撰文申请专利保护。

三、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选好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非常重要。某企业研发了一款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食品自动制作贩卖机,自2015年至今申请了几十个专利,后来市场上出现了几家企业的仿制产品。只要该企业有任何技术改良,别家就马上跟进抄袭,该企业找到笔者咨询维权事宜。笔者经了解分析其专利后认为,其没有一项专利是可以用于维权的。有的专利撰文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了“机器前后左右共设有五个门”这样的技术特征,别家只要少做一个门或者改变一个门的位置就可以规避其专利。从好的方面,笔者也看到已经有一些企业研发新产品后会主动委托代理机构评估侵权他人的风险。但总体而言,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亟需规范。在政府的知识产权政策回归本质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如何在市场调节下走入正轨则是巨大考验,最终的胜出者一定是作出正确决定、采取正确行动的一方。

【作者:谢赟、郑国森、谢乐安,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