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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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辽宁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党组有关学习会议精神。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省律师协会监事长,“两专委”主任,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胡伟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辽宁省监察官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张波教授进行了授课辅导。张波教授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学查改”这一主题,通过理论阐释、规定解析、案例剖析,系统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意义、制度意义、时代意义,详细讲解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分析列举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主要类别和具体表现形式,帮助与会人员深入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涵,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对进一步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在“学”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用好“三会一课”学习主阵地和“学习强国”“智慧党建”网络平台,确保系统理解、全员覆盖。在“查”上下功夫,做到全面深入、精准到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律师要对照要求,从严从细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培塑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在“改”上下功夫,做到真改实改、改出成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统”上下功夫,做到组织严密、推动有力。要求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对本地区学习教育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坚决防止和克服学习教育中的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全省律师行业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

 

【责任编辑:宋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