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举办新《公司法》视野下的破产重组业务交流会
- 发表时间:2024-12-04 09:18:24
11月29日至3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四川成都举办新《公司法》视野下的破产重组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潘奇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季诺主持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刘才伟列席会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致辞
会议指出,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发挥着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为律师行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完善知识结构,助力破产重组在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以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李曙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分别就“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国现代化的破产保护法治理念”“公司法与破产法互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完善公司法律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作主旨演讲。
会议主要围绕重组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新《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的管理人履职等主题开展深入交流。全国律协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各省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领域从业律师和专家学者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