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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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11月1日上午,中央政法委就召开第二十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主持会议并讲话,赵克志、周强、张军、陈一新、陈文清、宋丹、王宁及王小洪、邱学强、陈训秋等出席会议。

会议对政法机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哪些要求、作出哪些部署?看下面!一一列举——

统一“五个认识”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中央政法各单位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组织政法干警带着责任学、带着信仰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重点统一“五个认识”。

——统一对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认识。一年多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纵观大势、运筹帷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政法机关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全国一盘棋,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任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理顺的体制、没有解决的难题;扫黑除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有效促进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态进一步改善;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巩固,上半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

——统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认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开辟了大国之治的新境界。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统一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的认识。《决定》科学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强调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强调突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我们要紧紧围绕总体思路和目标,谋划和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统一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的认识。《决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强调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等。这些重大制度性安排,为坚持和完善政法工作制度、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擘画了新的宏伟蓝图。我们要围绕这些重大战略部署,研究谋划大思路、新举措,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统一对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的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要结合政法工作职能任务,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到“三个者”

中央政法各单位要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上做到“三个者”,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做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决捍卫者。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作为政法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在方向性问题上自觉以制度为准星,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党的领导制度。

——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积极推动者。要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政法工作制度中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重大问题,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善于从基层实践中总结、提炼,实现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良性循环。

——做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模范实践者。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为广大政法干警做好表率、树好标杆。要发挥好管理监督作用,让制度威力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五个方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具体落实到政法工作中,关键是要提升“五个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牵引,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要推动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一要着眼于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健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党委政法委听取委员述职等制度。二要着眼于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三要着眼于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健全政法机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机制。

——坚持以防范政治领域风险为底线,完善维护安全稳定制度体系,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现代化水平。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着力健全维护安全稳定体制机制、有效整合各方力量资源,完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制、工作体系,完善反恐怖工作机制,完善对外执法安全工作机制,运用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

——坚持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现代化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整个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一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价值导向,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二要以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究探索对黑恶势力依法打深打透、长效常治机制。三要以示范引领为抓手,推动各地大胆试、大胆闯,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升法治中国建设现代化水平。要扎实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要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的互动衔接,推动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二要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既要让法律长出“牙齿”,又要让法律能温暖人心。三要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保证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健全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扩大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坚持以政法队伍“四化”建设为方向,完善政法队伍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现代化水平。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一要完善革命化建设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政治轮训制度,实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要完善正规化建设机制,构建特色鲜明、切实管用的纪律条例体系,建立纪律作风巡查机制,完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三要完善专业化建设机制,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素能培养体系,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干警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四要完善职业化建设机制,健全政法职业选拔、分类管理、履职保护和职业保障制度,激励政法干警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组织系统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集中宣讲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系统学习,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深入开展调研。三是筹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指导文件,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行研究部署,为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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