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缘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访全国人大代表方燕

分享到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只有8个字,但能够写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体现的是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祉的工作理念,传递出的是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协副会长、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西安分所主任方燕接受记者采访时,仍难掩激动的心情。

方燕回忆说,3月9日中午,她接到《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的来电,对方称,她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已被采纳,在《政府工作报告》第27页第二段第四行补充“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想到未来将会有更多困难群体可以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我的内心就充满了激动之情。”方燕说。

自2008年办理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到如今在律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部,方燕和她的法律援助团队发挥专业优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多次提交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同时参与进政府、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监狱等普法活动近千场,受众达500万人次,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9年,司法部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进行表彰,方燕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从法律界专家学者、知名工作者中聘任特约检查员,参与检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及协助开展其他相关工作,方燕成为特约检查员中的一员。

履职期间,方燕多次深入西部偏远地区实地检查法援项目实施情况、考察当地风土社情。

今年进京参会前,方燕去往“中彩金”法援项目实施点、司法行政机关和妇联等部门考察,项目经费问题仍让她感到揪心。她告诉记者,以“中彩金”项目提供的西部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为例:每承办1个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分别为1000元到1500元不等。调查发现,项目的补贴标准虽然高于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案均1000元的补贴标准,但大多数承办人员普遍反映该标准太低了,甚至不足以弥补办案成本。

虽然这些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持续增长,但因需求激增和原有保障基数较低,经费保障不足影响了办案质量。一些地方机构人员缩减,服务基础设施较差。业务用房和办案设施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信息化建设缓慢,影响了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

因此,她建言中央财政要引导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提高律师办案积极性。同时应研究退役军人、临时陷入困境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法律需求,让法律援助红利惠及更多困难群体。

我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为了给法律援助工作延伸的“触角”积蓄更多能量,方燕正着力将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培养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在这项规划中,高校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政校联动模式将更趋成熟,城市律师事务所与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机制将更为广泛,偏远基层法律援助队伍人才匮乏的现状也将获得根本性扭转。

方燕说,她和同为“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特约检查员的伙伴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再次背起行囊,更多的法援事业在西部地区的山川平原中等待着他们。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