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举行首次“四方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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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工作交流会商会关于建立“四方会商”机制的部署要求,聚焦共同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浙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协会长沈田丰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会上,浙江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建乐,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徐晓波介绍相关工作情况。陈三联、叶连友、沈海强3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与会同志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就更好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达成一系列共识。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