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 构建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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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非常关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问题。他认为,构建并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律体系,是完善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题中之义、必然要求,应以良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吕红兵表示,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人与劳动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灵活用工、远程工作、员工离线权以及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算法歧视等问题层出不穷,建议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吕红兵认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基本构成科技创新法律制度体系。但以数字化为方向、以绿色为底色的颠覆性技术正引发科技创新呈现新趋势,对我国科技创新法律制度提出新挑战,建议修订专利法律制度,实现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机衔接。

  吕红兵表示,从公司法角度,建议规范投资者请求股东及公司回购股权制度,注重平衡保护资本与技术、投资与经营、公司与股东、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动态关系;从破产法角度,建议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让“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尤其是科技创业者有机会从头再来;从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金融法制角度,建议调整公司融资制度。

  吕红兵建议,将国家中长期产业政策要求提升至产业促进法律制度的高度,借鉴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立法实践,制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制药、商用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促进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提炼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质生产力产业促进法。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  构建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律体系)

 

【责任编辑:宋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