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外事委、涉外委在天津举办涉外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
- 发表时间:2025-12-20 16:35:14
12月13日至14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在天津举办“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护航——新时代涉外法律服务的机遇与使命”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外事委员会主任王清友,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匡国栋主持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俞卫锋作会议总结发言。
会议指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快。这既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也对我们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维护我国企业、公民在海外正当权益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等重要论述,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增强涉外法治工作能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这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任务,更是涉外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希望广大涉外律师坚守政治要求,把牢正确方向;锤炼专业本领,提升服务质效;强化使命担当,服务国家战略;加强行业协作,凝聚发展合力。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李志强,分别作“中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和未来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与新趋势”“涉外法律服务提供者的素养”主旨演讲。圆桌论坛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中国仲裁机构的国际化”“政企各界对涉外法律服务、涉外律师的期待”“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当务之急”和“涉外律师业务拓展的蓝海”等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发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来自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天津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委、教委、司法局,“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代表,以及来自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