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追求公平正义之心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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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十几年来,我时常回想起这样一幕: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现场,一个小男孩的目光紧盯着辩护席上为了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慷慨陈词的辩护律师。那位辩护律师语气坚定、神情自若,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

岁月星移斗转,转眼三十年过去了,那个小男孩早已成年,如今的他也披上了律师袍,站在法庭上成为一名守护公平正义的律师,并在十几年的执业过程中始终如一地坚守着初心,实现了长大后我要成为“他”的儿时愿望。

在当事人的转变中奋力前行

对于从小生长在县城的我而言,早年间的生活让我深知普通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的迷茫。当事人一次次无助地述说,一行行感谢的泪水,都让我在执业过程中不断地要求自己,对代理的每一起案件要竭尽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人民群众在遇到纠纷时不再固守“厌讼”的传统思想,而是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这已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共识。与此同时,我国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给律师执业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执业以来,我始终坚持自己的初心:做一名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曾经在民商事、刑事辩护、仲裁等多个执业领域践行着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近年来在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金融等领域从事法律专业研究与法律实务工作。随着专业知识不断积累以及业务领域不断扩展,选择成为一名仲裁员,对我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也是为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于北京一轩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我受到了更多委托人和仲裁当事人的信任,接触到了许多重大商事案件,这些不仅使我的执业经验不断地得到丰富,也使我的执业初心更加坚定。

从执业律师到仲裁员

今年4月1日,我被聘任为江西省鹰潭仲裁委员会第二届仲裁员,至此我已累计担任四十多家仲裁委(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

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我国仲裁制度得到极大的发展。仲裁以其快捷性、保密性等特点,逐渐成为民商事主体解决争议的首选,在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仲裁案件逐渐增多,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发展趋势,我国民商事仲裁逐渐在纠纷解决领域占据日趋重要的地位。

作为一名仲裁员,每年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全国各地审理仲裁案件中度过的。我在利用专业知识帮助商事主体解决纠纷之外,也切实感受到了自己全方位把握案件的能力在不断提升。很多仲裁案件就是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快速、准确地分析出其重点、焦点与核心,查清争议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有人问起为何涉足仲裁领域时,我就会道出多年前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一起案件。出于信任,一起重大商事纠纷的当事人委托了我们。那时我带领团队8名律师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每周进行一次线下案件研讨会,两三天就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案件攻防演练更是“家常便饭”。在案件分析的关键时刻,律师团队“连轴转”,加班三个多月,形成了上百万字的书面材料并逐字逐句,甚至连标点符号都再三斟酌。最终这起案件获得了胜诉裁决,我们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通过办理这起案件,我更加深刻体会到了商事纠纷中仲裁所具有的独特优势。

当事人意思自治是仲裁制度的首要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信任的仲裁机构、信赖的仲裁员。相比提起诉讼直到开庭审理并宣判全流程所需要的时间,仲裁更加灵活、高效、快捷。由于仲裁员大多是各领域中的专家,其裁决书论理详实,展现出各方论点、论据的严密逻辑,更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

信心满满放眼国际仲裁领域

当前各仲裁委员会在挑选仲裁员时,不仅要求是具备深厚理论造诣和实践经验的大学教授、资深退休法官、优秀律师和行业知名专家等,同时还要考虑该人员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是否具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正因此,我每每被聘为其中的一员时,都是光荣与压力同在。正因如此,我也更加坚定了做好公平正义守护者的初心。

仲裁员是仲裁控制者、裁决作出者、争议解决者。仲裁员和律师的视角有所不同,仲裁员要全面衡量,公正客观地把握案情,分析证据,居中裁判,解决纠纷。但我认为律师和仲裁员对公平正义原则的坚持是共通的,这也是我在做律师的同时选择成为仲裁员的原因。

我在担任首席仲裁员时曾审理过一起重大商事争议案件。那是一起涉外案件,涉及到数百份英文合同,法律关系极其复杂。但经过仲裁庭的努力,逐步厘清双方的争议焦点,最终该案件以调解结案。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曾经的合作伙伴,他们从对簿公堂到最终握手言和,甚至还在庭审间隙谋求下一次合作的契机,这让仲裁员们感受到了责任和成就。

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仲裁一直是首选。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之下,仲裁高效、快捷的特性备受商事主体青睐。对于拥有仲裁员和律师双重身份的我而言,期望有更多优秀的律师同仁加入到仲裁员队伍中,这不仅是对知识积累的挑战,也是对自己执业方向的开拓,更是对维护公平正义自我价值的实践。发挥专业优势与实践优势,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荆君望,北京一轩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