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夕阳红” 新亮伴同行——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分享到

将热忱参与公益普法事业作为创所底蕴,创所后始终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尽心尽力在每个案件中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多年以来,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为主线,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为老年人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免费代书以及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在服务老年人群体的过程中,打造一支有本领、有情怀、有担当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队。 

党建引领 做优公益法律服务

2013年,王新亮创办了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2017年,律所成立了独立党支部。新亮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建引领公益、创建公益品牌”作为律所党建工作的特色和重点。新亮所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建工作对律师公益活动的指引,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让老年人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在全心全意服务老年人的工作中,新亮所也获得了“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济南市十大公益律所”“济南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新亮所陆续创建了“老年人普法维权大篷车”“老年人防诈骗维权中心”“老年人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服务老年人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分别由所内党员律师担任负责人,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规划安排施行,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做到每年年初有公益计划制定,党建和业务培训有专题研讨,各项工作有督促检查,年末有专项述职,保证党建工作和老年人法律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7月,在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历城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新亮所将党建工作与公益普法有机结合,推出了“我为老党员服务”主题公益普法活动。活动期间共走进历城区14个街道开展防诈骗专题公益普法讲座,为老党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在与老党员们接触的过程中,新亮所的党员律师与青年律师也学习到了他们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奉献自我的无私精神和为国为民的家国情怀。此项活动的开展,既让老党员们体会到公益法律服务的温暖,同时也提升了新亮所的党建工作水平和律师的政治素养,营造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创新方式 “大篷车”送法上门

“老年群体平时出门较少,主动参加普法讲座的机会也不多,一些老年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容易落入诈骗陷阱。”王新亮说,“对老年人群体开展防诈骗普法宣传、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非常必要,于是我们通过采取‘送法上门’模式,让法律走到老年人身边,走进老年人心里,让更多老年人知法学法懂法用法。”

“大篷车来啦!”一位老人指着远处驶来的汽车说道。自2014年7月开始,每周的双休日,人们经常会看到一辆蓝色面包车穿梭于济南市的广场、社区和公园,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免费发放由新亮所编制的《老年人法律常识手册》,同时开展普法讲座,以通俗易懂讲故事的形式把法律法规和防诈骗知识讲述给老年人听。这辆蓝色的面包车,就是新亮所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

“大篷车可以让我们近距离接触老年人,尤其是年岁较高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送法上门’不仅是给老年人讲解法律知识,更能帮助老年人解决法律问题。”王新亮表示。

“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采取“流动+固定”相结合的形式,在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公共场所进行普法宣传,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王新亮说,“这些年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 ‘老年人普法维权大篷车’学习法律知识,说明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十分高涨,也体现了老年人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同时也证明我们的努力和付出都是有意义的。”

“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启动至今,共免费发放普法手册26万余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万余次,法律援助600余件,接待化解信访矛盾案件200余起,为老年人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受到了老年人的广泛欢迎。

担当作为 投身公益贡献力量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长,老龄化社会程度逐渐加深,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凸显出来。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防范意识不足、渴望身体康健、空巢独居需要陪伴等特点,采用有预案且系统性的骗术进行诈骗。与此同时,养老、医疗、社保、房产财产纠纷、遗嘱与继承以及离婚与再婚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话题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及时开展针对老年人的普法活动,有效帮助老年人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成为新亮所工作的重点。

在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中,王新亮认识了一位90多岁的退休老人。在老人家里拜访时,屋里堆满的各种保健品吸引了王新亮的目光。“当时我数了一下,屋里至少有200多个品牌,并且大部分保健品上面已经落满灰尘。”经了解后得知,老人平时痴迷购买保健品,之前周围很多人曾劝他也听不进去。于是,王新亮转变方式方法,跟老先生促膝长谈了一个下午,给他讲了很多老年人购物被骗的案例,同时告诉他如果身体不适应当及时就医,不能轻易相信某些保健品宣传的“神奇功效”。在王新亮语重心长的劝说下,老人终于认识到,轻信各种推销广告采购保健品的消费方式存在很大被诈骗的隐患,并答应以后要管住自己的“钱袋子”,减少购买各式各样的保健品。

2016年7月,新亮所在山东省老龄办、济南市老龄办和济南市司法局的支持下,正式成立了“老年人防诈骗维权中心”。通过开设免费的老年人防诈骗普法培训讲座,组织老年人防诈骗巡回宣讲团进入社区,面向社会公布“老年人防诈骗维权中心”咨询热线等方式,与老年人“面对面”近距离地开展普法工作,帮助老年人辨析中奖、算命、集资、保健品、交友征婚、医保社保、高回报投资理财等在内的各种骗局,尽可能让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快速识别诈骗行为。

自维权中心揭牌成立至今,已为老年人解答防诈骗咨询6000余次,甄别骗局200余起,帮助老年人维权100余起,很多老人在获得帮助后自觉加入到活动的宣传工作中来,在济南多个社区成立了“老年人防诈骗宣传小分队”。“老人去给老人做宣传,可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王新亮表示。随着中心工作的影响力越来越广,当地的公安派出所也联系新亮所合作成立了老年人防诈骗维权工作站,更好地推进老年人防诈反诈工作。

2017年10月,经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历城区老龄办批准,由新亮所承办的“老年人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老年人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门服务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致力于帮助解决老年人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以满足老年人的正当诉求。

要不要立遗嘱,立遗嘱要不要同子女商量,立遗嘱应该怎么分配财产,对遗嘱有异议要不要马上“对簿公堂”……老年人在立遗嘱时往往考虑的因素较多。家住济南的一位老人有两男一女3个孩子,老人退休后就一直在考虑如何立遗嘱进行财产分配的问题。但子女们都对老人提出的分配方案不满意,导致产生很大的家庭矛盾。

鉴于老人不希望家庭矛盾激化,也不想和子女们打官司的本意,王新亮根据老人的实际困难与需求,建议其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王新亮让老人将3个子女召集到一起,与他们先讲人伦情感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后普及法律知识并预设诉讼的法律后果,告知他们可能产生的永久性“家庭伤痕”。“尽孝道是为人子女的义务,即使母亲没有任何财产也都应该赡养老人。立遗嘱是老人自己的事情,本身就无需与子女商议,这是受法律保护的”。王新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老人的子女们沟通,并建议老人立遗嘱时应提前声明“谁尽孝多,以后分得的财产就多”,同时强调老年人更需要精神上的赡养,希望他们可以常回家看看,常回家聚聚”。经过调解,老人的3个子女均表示尊重母亲的意愿,并一起努力构建和谐和睦的家庭关系。

“老年人群体的社会活动较少,涉老纠纷中问题大多出在家庭内部,尤其是发生在与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中。”王新亮介绍道,“老年人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往往也导致了亲情的疏远甚至破裂。所以,如果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涉老纠纷,不打官司还可以维系和睦,避免出现‘赢了官司而输了亲情’的现象,那肯定是最好的结果了。”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