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 聚焦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
- 发表时间:2022-03-04 10:42:53
“‘资深’或‘老炮’你更喜欢哪个?”
这句颇具“特色”的自我介绍,出自全国政协委员、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之口,这也符合他一贯以来“严谨中不失幽默”的风格。
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李大进笑称自己过往的经历“既简单又丰富”。简单是因为从1982年入行至今,他只干过律师这一行,“简历只需半张纸就够了”。丰富则是因为能有幸以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为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2013年,李大进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5年任期满后,于2018年3月成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从全国人大代表到全国政协委员,虽然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方式发生了转变,但我的法治初心和为人民服务的意愿不曾改变。”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李大进的关注点更多集中在法治建设尤其是基层法治建设上,在他看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如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成效,重要的是他们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感受。
“专业的人要干专业的事”
去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李大进一共提出了13项提案,大多与法律相关,用他自己的话说:“专业的人要干专业的事。”
在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数据与社会经济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既要促进数据流通,又要做好数据保护,解决二者平衡关系的重要切入点就是加强数据产权立法工作。李大进在去年递交了关于数字化立法的提案,建议加速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数据产权制度,并在立法中进一步明晰数据财产收益权及数据的利用规则。
在数字经济立法领域,数据产权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李大进看来,作为法律工作者,就要充分挖掘自身能力去探索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李大进习惯带着问题去工作,这样便于发现法律中的不足。工作中,他注意到因招牌灯、施工灯等越来越亮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但我国法律对防治光污染仍存空白,环境保护法只是对光辐射作了笼统规定,导致审理案件缺乏法律依据。他建议尽快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光污染定义并增加防治光污染相关内容,未来出台光污染防治法。
去年,李大进参与了多次全国政协组织的调研活动,其中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调研。
“粤港澳大湾区是全世界法律体系最为复杂的区域,所以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整体性问题应该摆在突出位置加以解决。”调研中,李大进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当前法治状况、未来法治构架以及如何建立法律协同工作机制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连续三年关注基层治理
“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你的提案不一定必须被采纳才叫尽职,而是在形成提案的过程中,有没有真正地思考,真正地调研,真正地言之有物。”有一个领域,李大进连续关注并跟进了3年,那就是基层治理。
“过去3年,我都在和北京市政协一起就基层治理问题进行社会调研和立法调研。”李大进指出,国家治理根在基层,基层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这些工作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
“基层治理过程中,基层组织依照什么样的权力去管理和治理社区和居民,居民如何遵从社区的管理来部分让渡自己的权利,这是关键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尤为明显。”在调研中,李大进发现,当前基层治理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就是行使权力和让渡权利的碰撞。
“要以法治力量来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在李大进看来,2021年9月通过的《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将北京市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改革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就是在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
不过,在调研中他也发现当前各地在基层治理方面还存在地方性法规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出台与基层治理相关的制度规范等问题,目前国家也没有针对基层治理工作的专项立法。对此,他建议制定关于基层治理的全国性立法,有法律才能确保依法行权。
“如何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进行系统培训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如何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待遇,这些都是基层治理中必须解决的问题。”李大进说。
保障网约工劳动权益
这几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李大进的提案基本都聚焦法治、社会和民生三个方面。
“今年我准备提一个既是法治问题,又涉及社会和民生的提案,那就是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李大进指出,目前,我国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人数已接近1亿人,但劳动关系认定存疑、没有“五险一金”、发生劳动纠纷或工伤无处维权等问题使得他们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网约工群体在疫情期间给民众带来了极大便利,他们的权益保障不应被忽视。”李大进指出,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中并未明确网络平台与网约工之间属于何种劳动关系,导致网约工始终处于劳动关系的灰色地带。他建议,通过修改劳动法,明确网约工与平台的劳动关系,将网约工群体彻底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权益保障。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