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全市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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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北京证监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全市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培训。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综合处处长张圣,北京证监局法律事务处正处级干部周围、法律事务处副处长陈洁,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许子恒,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陈强、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及全市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220余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由陈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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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圣在授课中就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他长期从事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工作,曾参与《证券法》修订、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等工作,也是本次修订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主要起草人之一。

周围通报了近三年北京证监局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并着重对北京律所执业质量表示了肯定,同时也从查验程序、法律文书质量、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底稿等方面指出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和不足。同时他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下一步,北京证监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与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加强合作,不断强化联合培训、联合检查、联合约谈机制,进一步推动律师证券法律业务监管走深走实。

许子恒结合本市律师行业开展证券法律业务情况,从提高站位、拓展视野、增强认识、强化协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希望市司法局和市证监局以及全市的律所和律师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打造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的北京证券法律服务市场。

陈强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大家要按照北京证监局和北京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检查和纠正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新的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执业,全面提高本市律所、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水平和能力。

【责任编辑: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