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向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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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有21年的光景。在这二十多年里,我作为亲历者,见证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历程,选择律师作为我的职业,我一直无怨无悔。如果用一句肺腑之言来表达我的心声,莫过于——我热爱律师工作,更热爱刑事辩护事业。

回眸律师执业之初,我在地方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处工作,每天的工作内容几乎是按部就班的。那时的生活虽然舒适安逸,然而工作乏味单调也是不争的事实。2005年,我毅然辞职来到北京,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完成了从民商事业务到刑事辩护业务的终极蜕变。

刑事辩护既是一门专业,也是一门艺术 

胡乔木同志曾说过:“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在我看来,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不仅需要稔熟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掌握大量的其他方面的知识,例如法医学、证据学、心理学、刑事侦查学等,而且还要有较强的抗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等。

2013年,我接受委托为河北某公司总经理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担任二审辩护人。案件接手时,刘某已经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而家属一直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聘请我担任刘某的二审辩护律师。

接受二审委托后,为了查清真相,我和团队律师不仅要抓紧时间阅卷,还多次找相关知情人了解情况。2013年4月26日,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4年9月24日,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基本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刘某不起诉。

办理这起案件时,我心里的压力其实是很大的。因为民事纠纷和合同诈骗虽然在理论上很清晰,但在实践中一直是办案的难点,因为对欺诈和欺骗的区别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特别是一审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如何使二审法官认可本案是民事纠纷并采纳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其难度是非常大的。为此,我仔细研究案卷,积极寻找知情人,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并努力说服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在我看来,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如果只是把工作放在阅卷上,以被动的方式去“推翻”公诉机关的有罪证据,显然是不够的。

刑事辩护是一种情怀 

我经常对助理说,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在面对犯罪嫌疑人时,不要从道德上评判,而是从法律上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被称为刑辩律师的律师,一定是亲自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一定是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律师,一定是那个常年风尘满征衣,月下依然千里奔袭的律师。在日常的工作中,刑辩律师不仅是冲锋陷阵的士兵,还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将帅。

2020年,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集中“优势兵力”,在京师体系内成立了全国刑事委员会,我有幸成为京师(全国)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京师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和无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我清醒地认识到,不仅要把业务做得更好,还要带动年轻的律师成长进步,这是我的责任,更是我的义务。在此我有一番心里话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虽然我是一名刑辩律师,但我更希望“天下无讼”,人民安居乐业,我也希望每一件刑事辩护业务,都能通向正义的彼岸。

【作者:孙建章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