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 发表时间:2019-03-08 17:21:42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在总结政策性意见和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强化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解决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彭静认为,尽管在宪法层面以及中央政策层面都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但我国并没有一部关于民营经济的、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民营经济面临的发展困境及其主要成因,凸显了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的重要性。”
在彭静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立法条件已较为成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中央层面也已出台大量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国务院层面的文件中,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
地方层面的立法资源也极为丰富。如2013年的《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2015年的《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此外,各地方政府近两年也都相继出台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彭静建议,在总结政策性意见和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条例旨在实现的立法目标
可设定为四个方面:
放宽对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保障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
促进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拓宽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途径。
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国务院各部委和各地方建立本行业、本地区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民营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一批以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枢纽的服务机构。
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彭静认为,条例有望解决民营经济促进政策不到位问题。在她看来,政策落实不到位是导致民营经济发展困境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有些部门和地方对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不到位,工作中存在政策偏差,在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还有差距;有些政策相互不协调,导致一些初衷是好的政策却产生了相反的作用。“条例的制定能够为广大民营企业安心专心用心谋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彭静说。
【责任编辑 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