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沉下去 服务质效提上来——河南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
- 发表时间:2024-06-12 09:34:41
“实行跟班作业,快速融入司法行政工作。”这是河南吾衡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律师徐上舒在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东关司法所锻炼期间的感受。
半年来,徐上舒参与调处矛盾纠纷,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法律明白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参与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与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已深度融入司法所日常工作。
像徐上舒一样,河南新入职律师在司法所锻炼期间,不仅加深了对社情民意的认识,培养了对基层群众的感情,又找到了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切入点。
“我们以‘大司法行政’理念为引领,按照厅党委‘发力提升年’部署要求,进一步调动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积极性,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强化制度机制保障,进一步推进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实现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法治建设互促共赢,打造河南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品牌。”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变“要我去”为“我要去”
在河南荟智源策(信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易承爽看来,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是律所的“主任工程”,他与两名参加实践锻炼的新入职律师逐一进行谈心,并积极与司法所对接,共同对其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司法所七项主要业务、工作情景模拟、行为礼仪、心理疏导等,确保他们尽快熟悉司法所工作,融入实践锻炼之中。
“我们严格落实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工作经费保障要求,每月按时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并在公共业务分配、培训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收入不低于律所同期水平,充分调动其参与实践锻炼的积极性,变‘要我去’为‘我要去’。”易承爽说。
为确保新入职律师在司法所安下心、留得住、干出彩,河南省司法厅探索出符合工作实际、体现河南特色的“三双”原则:一是双方自愿,律所、律师和司法所自愿报名参与试点,签订实践锻炼培养协议,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二是双重保障,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期间的生活和工作补助;三是双导师培养,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均要明确指导老师,新入职律师既要接受律师法律服务实战训练,又要全面参与司法所各项工作,既能实现法律业务上的成长,又能在为民服务、支持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作用。
“省司法厅坚持点面结合,在全省范围开展试点的同时,指导洛阳市、信阳市大胆创新,将实践锻炼工作在全市推广。省司法厅强化调研督导,先后组织两轮专项调研,全面了解掌握试点工作情况,摸清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认真研究解决,将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定位为实现‘两个机制创新’,即创新青年律师政治引领和扶持保障机制、创新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和法治综合机构建设机制,从机制上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在全省铺开。”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鲁建学说。
按下青年律师成长“快进键”
2024年1月,一位来自四川大凉山的农民工马某到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翠云路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称其2022年初因工伤问题与某公司产生纠纷。在此进行实践锻炼的河南天豫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律师杨梦斌,耐心帮助其整理证据材料,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其在法院顺利立案。
“我们认真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结合洛阳工作实际,创新开展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探索形成‘党建引领、双向赋能、双重保障、七个参与’的工作法,实现全市187个司法所青年律师实践锻炼全覆盖。”洛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慧介绍说。
洛阳市司法局从厘清任务、工作机制入手,配强队伍、基础保障,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推动,克服豫西山区交通不便、律师资源分布不均等困难,将207名参与律师全部配备到位。同时,研究制定《洛阳市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试行)》《洛阳市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正向激励,为青年律师成长按下“快进键”。
安阳市把助力司法所建设、提升青年律师综合素质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培训+培养”模式,采取导师帮带制,形成司法所所长为主要实践锻炼导师及所在律所主任、实习导师为业务工作指导的“一人多师培养”局面。
谈及体会,在新乡市延津县文岩司法所实践锻炼的河南众硕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律师张豪说:“到司法所实践锻炼,不仅让我的综合能力素质有了较大提升,法律服务更接地气,服务群众更得心应手,更让我直观感受到了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增强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业使命感。”
跑出法治惠民“加速度”
在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司法所实践锻炼的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律师韩雪,参与调解一起侵权纠纷案,让其对法治惠民有了更深切的了解。
某家长因孩子在幼儿园遭老师推搡,要求园方赔礼道歉并返还学费、延时课时费。在司法所的组织下,所长、人民调解员、韩雪运用情、理、法的方式,与家长、园方多次沟通,分析问题并告知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就此化解。
“司法所在民调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可以在调解工作中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双方感受到法治惠民的力量。”韩雪说。
“经过几个月的锻炼,我认识到,当前矛盾纠纷主体日益多元、涉及的行业领域类型日趋多样,需要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司法所更需要专业律师来处理矛盾纠纷。在今后,不管是处理律师业务还是实践锻炼,我都要践行人民律师的理念,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永宽说。
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经八路司法所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实现新入职律师人员、职责、服务入网格,参与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针对重点时期突出矛盾,积极组织新入职律师参与街道职能部门联席会,共同分析研判、协调共商、群策群力,逐事制定化解方案,从根本上消除矛盾隐患,新入职律师目前已参与调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159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
据统计,自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以来,全省新入职律师积极学习司法所相关业务,迅速投入实践锻炼工作,共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606件,开展普法宣传785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194人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969条,参与审核规范性文件248件,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1031件,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91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7件,有力提升了法律服务质效。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