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公示

分享到

根据全国妇联工作安排,经研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拟推荐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参评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提出。

联系电话:010-83478984

电子信箱:aclanvlvshi@163.com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

2021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