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是我不变的初心
- 发表时间:2024-06-04 10:39:43
农村,生我养我的地方。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我深知农村人生活的不易。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因素限制,很多村民法治意识淡薄,遇上法律纠纷往往信关系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当我走出学校大门步入社会,怎样让农村人的法律意识增强,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和追求。
从学校到基层调解员,人生的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
我是农民的孩子,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唯一的出路就是读书。1997年从司法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在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这里有一名姓李的老基层调解员,调解经验非常丰富,从此拜在他的门下。
乡村邻里一有纠纷,就会想到李师傅。李师傅带我穿梭在田间地头,走村串户上门调解纠纷。相邻排水、通风采光、通行过路、土地界址等都是农村常见的纠纷。全乡17个村,每个村都有我和李师傅工作过的足迹,在他的带领下,一起起纠纷得以化解,我也逐渐得到了村民们的认可,这对刚从学校毕业的我来说,成就感油然而生。
基层调解经验由此积淀,为后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经验支持。
记得有一起赡养纠纷,70多岁的老婆婆有一个独子,他在农村建了一栋二层砖房,因嫌弃老婆婆而不让她在新房居住,李师傅带着我多次上门调解都未能成功。
后来我们起诉到了县法院,要求独子履行赡养义务以及老婆婆对房屋有居住权。这是我人生中代理的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官司打赢了,法院判决独子提供一个房间给老婆婆居住。为此老婆婆非常感激,送来了一篮子鸡蛋。这是农村人朴素的情感,我知道如果全部拒绝,她心里会过意不去,就收下两个鸡蛋,跟老婆婆说“好事逢双”,她非常高兴。
能用自己所学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我体会到了法律的魅力和乐趣。在此之后,我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当作自己的一张名片。
为了让老百姓知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我和同事顶着烈日骑着摩托车,拎着油漆桶,在农村土坯房屋的墙壁上写上“没钱的老百姓也能打官司”的宣传标语。
从法律工作者到律师,从调解员到宣传员
我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一干就是7年。
2004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05年,拿到法律资格证书的我申请成了一名实习律师。经过律师事务所7年的磨砺,2012年4月,我邀请几名从基层法律工作者转为律师的老同事创办了所在县域的第三家律师事务所——江西金蓉律师事务所。
县域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之路在何方?这是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几名合伙人一直思索的问题。
2012年8月,律师事务所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党支部采取“党建+”工作模式,通过“党建+法律援助”“党建+普法宣传”,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带领广大律师为民做实事做好事,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律师事务所从成立之初的8名律师,到现在拥有45名执业律师,办公面积1800余平方米,在当地来说可算是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了。
建所之初,我们就把公益作为律师事务所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抓手。律所与相关单位对接成立了四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南康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南康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南康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南康区家具产业园法律援助工作站。
这几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全是公益的,为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决定,从律所有限的资金积累中拨付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支出,派遣律师做好工作站的日常值班。
记忆犹新的是产业园法律援助工作站化解了一起重大群体性纠纷。一个制衣企业经营不景气准备从当地撤离,100余名员工面临着经济补偿和安置问题多次越级信访,我带领律师深入该企业调查走访,约谈企业骨干,并与几十名员工开展座谈,给他们解释国家法律,晓以利害。经过几个月的沟通,最终与企业主达成协议,100多名员工得到了补偿和安置。事后,员工代表还特意向律所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除重大矛盾纠纷外,家长里短类纠纷的调解也是我们的专长。精准脱贫期间,有许多不赡养老人和老人居住危旧土坯房案件,律所组织律师协助乡镇进行调解,助力脱贫攻坚。
黄氏四兄弟在农村都建有红砖房,有的还在城里买了房子,却留80岁的老母亲独自居住在危旧土坯房内。并且以母亲分家析产时分配不公为由,不尽赡养义务。调解过程中几兄弟情绪激动,一次其中一名兄弟扔下二百块钱作为母亲的生活费抬腿就走,态度十分恶劣。但经过几轮的调解,最终还是让老母亲老有所养,老有所居。
这类纠纷在农村屡见不鲜。怎样让村民变成法律的明白人,把村干部培养成调解方面的专家能手,是我们普法的目标。
律所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村(居)进行“法律明白人”培训,开展培训20余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5000余人。
今年3月27日,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我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这对我来说是极大的鼓励。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名扎根基层、深入群众的一线律师,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是我不变的初心。
(作者:刘海平,江西金蓉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