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的艺术和境界研讨会暨《大辩护》新书发布会在京举行
- 发表时间:2022-06-22 17:51:38
6月18日,刑辩的艺术和境界研讨会暨《大辩护》新书发布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原所长谢鹏程,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许身健,以及律师界、媒体界多位代表出席会议。
谢鹏程认为,辩护的实质其实就是说服和改变,说服办案人员、说服当事人、说服社会公众达到一个特定的辩护结果。律师的根本任务其实就是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除了运用法律知识以外,还要运用不同的技巧在不同的环境之中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案件运用不同的办案智慧,这个说服的效果就是辩护的艺术。他谈到了刑辩的三重境界:第一是服务好当事人,第二是要有助于司法公正,第三是要有助于国家法治进步。
陈兴良表示,大律师和大辩护这两个词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又不完全相同。从书中可以看出,大辩护是指用更大的视野更开阔的思维跳出案件看案件,看背后的症结看未来的走向,跳出法律看法律,看刑事政策,然后利用综合的方法穷尽所有合法途径给当事人辩护、维护其权益,大辩护是对刑辩业务所能达到的一种境界的描述,具有深刻的含义,大辩护实际上是对刑事辩护业务一种更高的要求。该书副标题叫做“我和我的刑辩故事”,在20年的时间里面从一个新手菜鸟成长为大律师,讲述作者辞职从事律师业务,又选择刑辩作为专业方向,对于刚从院校毕业直接投入到律师行业的法科学生来说,会很有启发。
顾永忠认为,辩护要有大格局,要站在社会公平正义这样一个高度这样一个立场来看待辩护。刑事辩护涉及的相关刑事法律非常广泛和复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知识结构上、知识背景上要求更高。大辩护还要有大思维,辩护的大谋略或者是策略。我觉得大辩护应该是确定对刑事案件辩什么怎么辩的指导思想和决策依据,它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但又非常重要的理念。
车浩表示,《大辩护》表达口语化通俗易懂,读起来引人入胜,作者用讲故事的方式说自己的辩护理念和辩护经验,说起来容易真正能够实现是不简单的。很多地方显示出了刑辩律师的专业性,就如何从诉讼入手提纲挈领,如何从事实开始由远及近,如何以时间人物为纲分成列表,如何尽力抓住要害进行索引,如何进行调研罪犯娓娓道来,这是一个刑辩律师多年职业心得的总结,不管是对新入门的法律人还是对资深辩护律师的同行都有很强的交流借鉴和学习的意义。
许身健谈到,好律师如良医。他特别把律师和良医作了一个比较,尤其是用医生的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最高境界和职业伦理作了一个比较,那就意味着什么样的律师做的是辩护,什么样的律师做的是大辩护,在这一点结论就是好律师如良医,做到了就是大辩护。
新书发布会上,钱列阳律师、李宏律师、王兆峰律师、翟建律师、毛立新律师、沙云翠律师、李伟律师以及北京映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梁山等分别发言。
钱列阳认为,艺术是技术的最高层次,就是刑事辩护的各种技能技巧方法手法达到艺术的境界,所以这是一个方法论,而境界是什么,是我们这个案件是什么,环境是什么,社会是什么,法治是什么,这是个认识论的问题,所以刑事辩护中他讲到的艺术和境界实际上是哲学上的认识和方法,这两个问题相辅相成。每个律师在办理手头的具体案件的时候,都要去思考是否有推动意义。
《法治时代》杂志执行总编辑刘桂明总结说,与其说是一个研讨会,还不如说是一个开题报告会,开什么题,就是什么是大辩护?就像陈兴良老师说的一样,什么是大辩护,或者大辩护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大辩护有哪些故事或者是哪些故事是大辩护。在李宏看来,只是为财富交易辩护那只能叫做辩护,如果既能为财富交易更能为权益保护辩护才叫做大辩护。在王兆峰看来,求真只能叫做辩护,既能求真也能够求善更能求美的辩护才是大辩护。在毛立新看来,关注结果的辩护叫做辩护,既能关注结果更能关注效果的辩护才是大辩护。在沙云翠看来,只是办小案或者说只能办大案那只能叫做辩护,如果能够把小案和大案完美地结合起来的辩护才叫做大辩护。在李伟看来,如果只是单一的思维只能叫做辩护,既有单一的思维更有复合的思维才叫做大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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