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律协县域律师网络远程培训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3-05-30 17:26: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县域律师的执业水平与整体素质,促进律师事业均衡发展,全国律协从2012年起,在全国律师行业开展了县域律师“千人培训计划”,并举办了一期“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培训班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拓展县域律师视野、提升重点业务领域技能、优化律师事务所组织管理而展开,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参训律师反响极好。为使培训课程能够惠及更广大的律师,现决定在中国律师培训网中开设“县域律师培训专栏”,向全国律师免费开放。现就组织律师参加该培训专栏学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题名称
县域律师培训专栏。
二、培训时间
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9月30日。
三、培训网址
http://www.aclaedu.cn/t/
四、培训内容
本次专题培训共设有以下7门课程:
1.关于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问题(杜春)
2.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蒋敏)
3.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基本技能(高子程)
4.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执业技能(庞标)
5.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技能和业务拓展(吕红兵)
6.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与公益法律服务(佟丽华)
7.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蒋勇)
专题培训期间,中国律师培训网另提供5门相关课程供广大律师及实习人员学习时参考:中国律师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于宁);《物权法》规范类型及其适用(王轶);《侵权责任法》重要条文解读(梁慧星);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若干问题(张勇健);律师刑事辩护执业技能(田文昌)。
五、授课师资
本次专题培训的授课人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全国律协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
六、培训费用
本次专题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七、登录程序
各地律师可通过专题培训网址http://www.aclaedu.cn/t/登录学习,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已经加入“全国律协西部律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地区,及已经加入中国律师培训网的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海南省,可通过原有登录途径参加本专题培训。
八、组织保障
各地律师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题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本地区律师参加学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要根据今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及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在2012年申报的“全国律协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律师培训专栏”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如遇错报、漏报要及时纠正。对本地区新执业律师及新申请实习人员的各项信息,要及时申报,以确保其及时入网学习。
为保证各地律师协会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能,本次专题培训仍然专门开通了监督管理帐号(即班主任帐号)。监督管理帐号分配如下: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开通3个管理帐号,每个地级市(区、州)开通1个管理帐号。管理帐号为实名制。
本次专题培训仍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进行,不接受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提交的个人入网申请。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师协会管理人员的信息如需更正或者重新申报的,请省级律师协会下载《执业律师信息申报表》、《实习人员信息申报表》、《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www.aclaedu.cn/newModule/discuss.php?forum=tz_default&post_id=121402),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acla@163.com和yhlawyer@chinalawinfo.com。为提高工作效率,迅速开通网络培训帐号,请大家填报时留意申报表下方的注意事项,不要随意更改电子文档的格式。
各地律师协会对本次专题培训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全国律协。如遇有网络技术问题或者需要索取培训报告及统计数据等相关问题,可与中国律师培训网的运营单位——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九、联系方式
全国律协联系人:李鲲
联系电话:010-84020218
联系传真:010-64056110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
邮政编码:100007
E-mail:acla@163.com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胜男
联系电话:010-82668266-804/805
联系传真:010-82667121
E-mail:yhlawyer@chinalawinfo.com
附件: 1.《执业律师信息申报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