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为企业和群众“走出去”保驾护航

分享到

1月31日,在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强调,要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研究谋划、强化人才培养、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山东企业和群众“走出去”保驾护航。

涉外法治建设,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直以来都是山东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关键词”。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在涉外法治建设上持续精准发力,把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作为重点,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全力加速发展,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山东将推进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制定基地管理办法,开展精细化管理,确保基地建设取得实效。”杨增胜说。

为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山东将推动基地建设建立高校和实务部门共建,深化协同育人,加快培养高素质、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支持基地依托单位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建设机制,强化建设保障,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标杆基地;切实发挥法治实务部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协同育人效果;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推动山东大学等4所高校及相关共建实务部门,认真打造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确保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同时,山东省司法厅将加强与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社科联、省法学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推动有关高校完善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深化中日韩高端法学研究基地暨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支持法学学术期刊设立涉外法治研究板块和专题,鼓励法学院校积极举办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有计划地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法学院派出代表团、研修教师和交流学生,为涉外法治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助力山东高水平对外开放。

山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刘玉国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山东将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政策、资金等保障力度,建立一支符合山东实际、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律师队伍,为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山东先后成立由96名律师组成的涉外律师服务团和由45名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推荐11名律师为山东省出口欧美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举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研讨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支持青岛筹建涉外法务中心,推动7家律师事务所入驻“上合示范区”,发布《上海合作组织相关国家经贸法律政策汇编》,帮助“走出去”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发挥涉外律师在“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跨境投资并购、外商直接投资、境外债券发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法律维护我国在海外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方面,山东将发挥好“一带一路”涉外律师服务团作用,积极参与多元解决企业涉外商事争议;鼓励支持仲裁机构拓展涉外仲裁业务,加强涉海事海商、自贸区等领域的仲裁制度创新和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规范涉外公证工作,与省委外办建立涉外公证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涉外公证监管,提升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