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建立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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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与关爱老年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提出“建立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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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受访者供图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2.8亿,占全国人口的19.8%。吕红兵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随着老年人口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给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挑战。

“在现实生活中,对部分老年人而言,遭遇诈骗的情形时常发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都受到侵犯。”吕红兵说,受到教育程度、传统思想、法律意识不高等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受到权益侵犯时往往存在不愿不敢不能“诉”的情况。

吕红兵认为,目前在我国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有检察机关、符合一定条件的环保组织,以及省级以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对于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则缺乏明确的对接机构。”

“另外,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多数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检察机关介入的角度与边界在司法实践中尚存争议之处。”吕红兵建议,在民事诉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确立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

据吕红兵介绍,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履职的五年时间里,共向全国政协提交了46份提案。内容涉及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方面,主要聚焦法律制度完善、律师权益保障领域。

“我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能够感受到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方面有迫切的需求。”吕红兵说,回顾过去,总结经验,要将本职工作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工作相结合,牢记使命、接续奋斗,把接下来的履职之路走得更加坚定踏实。

责任编辑: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