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表委员话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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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2021年全国两会,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役取得全面胜利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两会。如何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如何让全国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举世瞩目,众人关心。今年两会期间,律师代表委员纷纷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力棒”的历史性交接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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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法律服务搭建信任桥梁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一系列相关新举措。而“法治乡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必不可少的保障。

近年来,各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在此过程中,律师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乡村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律师阎建国表示,应重视律师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为律师服务进乡村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

作为全国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近年来阎建国组织专委会举办了乡村振兴法治论坛、编写了专业论文选集、整理汇编了最新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律师研究和实践如何为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服务,如何为农民及涉农的相关领域和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在相关方面做了大量调研工作。

阎建国说,律师以法律服务搭建信任桥梁,确保投资者以及当地村民权益的取得。在乡村投资交易中,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更好地推进乡村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建设。同时要继续推动乡村振兴改革,持续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在规划、环保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乡村振兴是我国未来一项重要工作,要尽快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部门要早日将其纳入立法计划,在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乡村道路交通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农村土地房屋规划设计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从而为乡村振兴这一伟大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阎建国说。

广大农村法律服务资源配置较少,但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却很旺盛。律师作为法治乡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不仅自身投入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一线,而且带头将更多法律服务资源引入到农村,促进当地形成懂法、依法、用法的良性循环。

在乡村振兴中加强法律服务供给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在乡村振兴中,提升乡村干部及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关键,也是重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说。在现实中,有的地方重产业、重项目、重“口袋”、重经济,轻法律、轻制度、轻“头脑”、轻治理的情况比较突出。吕红兵在调研后认为,上述情况形成了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弱项及短板,值得特别关注,应予加快补足。

扶贫既要扶智又要扶志。法治是智慧之维护、志气之保障。吕红兵认为,农业发展、农村振兴、农民致富,需要智商、情商,也需要法商。他建议各级政府提高对农村加大法治供给特别是法律服务供给的认识,以满足农民法治需求尤其是法律服务需求,进而形成并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乡村治理格局。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吕红兵建议,在政府统筹组织下,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政法院校法学教师、执业律师送“典”下乡,对乡村干部及广大农民进行《民法典》的全面普及和教育,尤其要突出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等主题。

吕红兵建议,在乡镇及村委会开设“乡村振兴法治大课堂”,形成据点网络化,实现课程体系化,以线下课程为主、线上课程为辅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等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而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加大法院下乡开庭力度,将庭审开进乡村法治课堂,在开庭中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农民学法用法的现场感、体验感、获得感。

加快乡村人才培养 引领乡村文化振兴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还需集中精力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振兴。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乡村法律服务工作,聚焦短板、精准施策,在人才引进、机构优化和普法宣传等方面综合发力,切实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律协副会长周世虹表示,要加快农村法律人才培养,重点针对农村法律纠纷多发领域,培养适应和满足农村法律咨询服务需要的法律人才。他建议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与专业院校合作委托培养等形式,提升农村法律人才队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周世虹说,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大经费投入和支持力度,引导公共法律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延伸覆盖;另一方面要着力提升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运转效能,实现内外衔接、分工配合,做到“接得住、用得上、办得好”,提升法律服务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认为,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基础。推进文化振兴,不仅是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促进文明乡风的需要,更是坚定理想信念、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广大村民在解决温饱问题后,会更加迫切地渴望精神生活的进步和富足。通过有组织的大规模学习,重树乡风民习,是振兴乡村文化的重要任务。”刘红宇说。

刘红宇建议,在现有新时代文明实践基础上设立“乡村学院”,利用现有村委会文化礼堂等场地,组织广大村民在固定的时间集中学习。

刘红宇说,乡村学院的课程应当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实用、趣味性强。可以有针对性地专门编写教材,同时充分利用优秀的媒体资源作为课堂教学教材,让村民爱学、想学,从而真正提升自身素质,养成想学习、爱学习的习惯。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