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黄浦江畔“加油”赋能——全国律协第三期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班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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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开班式

12月1日至6日,全国律协第三期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班在上海交通大学顺利举行。开班式上,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作开班动员讲话,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上海律协会长邵万权分别致辞。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律师协会共选派98名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律师参加了本期培训。

高子程指出,全国律协举办涉外业务培训班旨在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培养一批优秀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高子程强调,广大律师要切实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基本要求,在履职实践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厚植家国情怀,讲政治干实事,讲业务促提升,讲良知求质量,讲责任重规范。广大律师必须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突出特色  理论学习为首课

开班仪式后,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应邀为全体学员带来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营造更好营商环境”的主题课程。课程中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征程。面对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发展和涉外法治建设。

来自雪域高原的藏族学员尼玛卓玛在听完课程后感触颇深,她表示:“主题课程中以7张结合国内外实事的图片,生动阐述了‘涉外法律关系’的内涵外延,使自己对‘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有了深入理解与认识,这也是参加此次培训班的第一方面收获。第二方面的收获是对厚植家国情怀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重要性的深刻领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中国企业积极‘走出去’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与法律挑战,涉外律师在国际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需要时刻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

黑龙江学员龚春刚认为,授课老师的讲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使自己受益匪浅。特别是课程中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营造更好营商环境的精彩讲解,让自己深刻理解了涉外法治在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中的重要作用,也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上海市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周敬青,为全体学员讲授的“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解读”主题课程,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宏观政治经济政策的深入分析,为涉外律师的业务开展拓宽了思路。

“聆听本场主题课程,让我们能够站在宏观政策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全面深化改革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国家发展方向对涉外法律业务的积极影响。”吉林学员高云峰认为。

在辽宁学员杨元海看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应当积极地参与到涉外法治建设之中,在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总结涉外工作经验,助推我国涉外法治水平的提升。

律师学员提问

按需施教  业务培训强能力

在本期培训班的业务培训部分,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讲授“法治化营商环境:价值观与方法论”主题课程,通过案例分析、现场互动、模拟场景再现等教学方式,生动形象地进行讲授。此外,培训班还邀请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校教授和积累多年实践经验的法律界人士带来主题课程。其中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龚柏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沈伟,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上海律协副会长黄宁宁分别就“企业境外投资风险与应对:法规与案例”“国际制裁和企业内控建设”“国际仲裁实务讲解”“从投融资到争议解决——谈涉外业务能力搭建”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海南学员王新睿是本期98名学员中最年轻的一名,作为一位“零零后”律师,她说:“本期培训班课程设置丰富多彩,涵盖了涉外法律服务的多个方面,从法律前沿研究到细分领域实践,授课内容兼具深度与广度,课程既有政治理论学习,又有专业实务的分享。在听完部分主题课程后,深刻体会到涉外法治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律师在处理涉外法律实务时更需要兼具宽广的国际视野和浓厚的家国情怀,以精湛的法律技术报效祖国。”

“国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国的涉外法治人才应该走向何处,这是近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虽然广西地处我国西南,经济发展和律师业务较一线城市有差距,然而广西对东盟国家和地区具有天然的区位优势,涉外业务的广泛开展,可以对全区律师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广西学员谭春燕表示。

培训中学员们普遍反映,业务课程的设置,为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务指导。

授课老师与学员互动交流

启迪思维  交流研讨话发展

培训期间每个教学日的晚间,全体学员分成4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涉外法律实务案例分享与交流”“国际争议解决案例分享与交流”等主题进行互动交流研讨。

北京学员向定卫在分组讨论中表示,通过培训了解到,当前“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因不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规范、宗族习惯等因素,实践中吃了很多亏。在遇到纠纷时,中国企业也无法及时找到很好的leading Counsel及熟悉当地法律的东道国或中国律师。因此,当前急需培养一批不仅懂当地语言,更要懂当地法律、人文、宗族习惯的涉外律师。由此可以看出,具备一定语言优势的中国律师若在涉外业务方面加强锻炼,不断深耕,未来将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

上海学员金昌华在交流中说:“分组讨论对了解未涉及领域非常有帮助,并且能够了解和认识全国各地律师及他们的业务领域,对我开展类似或在其他地区办理业务非常有帮助。同组律师分享了国有企业聘用律师时各方面决定因素的比例,很多律师分享了国内企业选择国外律师标准和选聘境外律师的方法。我作为长期为韩资企业提供服务的律师,其他律师分享的内容对我以后为中国企业赴韩投资提供法律服务非常有帮助。”

“这一周的培训是来拓宽我们的眼界的,我们需要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在涉外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我们肩负着光荣的使命,需要我们去做一名有家国情怀的涉外律师。”湖北学员熊添忆在讨论中由衷地表示。

云南学员刘城宏是本期学员中最年长的一位,他认为国家迫切需要涉外律师提升涉外非诉和争议解决能力,切实保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境外合法权益。他说:“培训使我在涉外律师的政治立场、国家主权意识等方面,收获了大量的知识,培训班安排的这些课程为我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大量有用指导。”

培训班临近结业时,学员们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师资力量强、层次高、专业性强,课程内容从“突出特色”“按需施教”到“启迪思维”……对地方律协和各家律师事务所的涉外培训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指导作用。学员们在表达对全国律协敬意和谢意的同时,也对后续开展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工作提出了中肯建议。据了解,第三期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班是全国律协2024年涉外培训工作的“收官之作”,明年还将在合适时机开展新形式、新内容的涉外律师业务培训工作。

 

【责任编辑:宋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