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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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在律师、法官之间建立可以相互监督的量化评价体系和沟通机制,将有助于推动律师和法官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

实施办法明确,律师与法官互评采取整体评议和个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整体评议上,河南省法官协会每年通过电子问卷方式,邀请律师对法院案件办理、法官司法能力、工作作风、法官履职廉洁性、诉讼便利度等情况进行整体评价,通过召开律师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听取律师意见;河南省律师协会每年通过调查问卷、现场走访等方式,邀请法官对律师的业务素质、履职尽责、执业水平、行业形象、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整体评价,通过邀请法官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法官对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个案评议以“一案一评”方式开展,通过在线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尚鑫】